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上级录用中小学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以及《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防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高中教师面向社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在编人员除外)。
2、初级中学教师面向防城港市未入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
3、小学瑶族教学点教师面向防城区峒中镇、那良镇、那梭镇、大录镇、扶隆乡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会讲民族聚居区语言)招聘(在编人员除外)。
4、其他小学教师面向防城港市未入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服从分配。
2、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报名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数额
(一)高中教师30名。
1、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2、防城中学9名。其中:政治1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
3、那良中学3名。其中:美术1名、生物1名、历史1名。
(二)初级中学教师5名。其中:滩营中学英语教师2名、平旺中学英语教师1名、大录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三)小学教师25名。
1、小学瑶族教学点教师10名。
(1)大录镇教学点(含大沟龙教学点、胜利教学点、朝阳教学点、潭蒙教学点)语文、数学教师6名。
(2)那良镇教学点(含里冷教学点、高林教学点、老冯坪教学点、白水滩教学点)语文、数学教师4名。
2、其他小学教师15名。
(1)大录镇中心小学英语教师5名。
(2)大录镇那排小学语文教师1名。
(3)大录镇山中小学语文教师1名。
(4)大录镇米丰小学语文教师1名。
(5)大录镇垌平小学语文教师1名。
(6)大录镇坡稔小学数学教师1名。
(7)大录镇四方岭小学数学教师1名。
(8)大录镇那余小学数学教师1名。
(9)那良镇中心小学英语教师2名。
(10)扶隆乡小丰中心小学英语教师1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代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报名。
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报名。
1、应聘者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2、报名时每人须交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递减开考岗位或报市人事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笔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和教育法规等。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讲课)的对象。面试(讲课)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参加笔试、面试者,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三)附加分
在防城港市内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报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的每满一年加1分,在防城港市内其它普通高中担任报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的每满一年加0.5分;在防城港市内普通高中担任高三年级班主任每满一年加1分,担任高中其它年级班主任每满一年加0.5分。以上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考核。根据招聘岗位数,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查阅个人档案,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应聘者考核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审批、入编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至30日,地点在防城区教育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东路80号),联系电话:0770—3253530、0770—3252372
(二)笔试。2009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200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