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丨陈燕:更有一般堪笑处 六平方米作郇厨
更有一般堪笑处,六平方米作郇厨
文丨陈燕
我喜欢美食,还会做饭。一到周末,我们家那并不宽裕的客厅里就宾朋满座,有老同学,有新朋友,还有儿子的小伙伴。大人们常一边赞不绝口地品尝我做的家常菜,一边喝点小酒,酒足饭饱后便围坐在客厅里的小茶案旁喝茶聊天,孩子们则在一旁玩,好不热闹。时间长了,这也成了我家一道独特的风景。
爱在家里招待客人的这种癖好,在深圳的工薪家庭中并不多见。通常,人们工作之余无非忙着赚钱或忙升官,要不就是忙科研、忙孩子,女性朋友还得忙里偷闲去修个甲美个容,哪个会有闲功夫为了张罗一桌饭菜忙乎一天。
知音难觅,只到有一天我读到汪曾祺的那篇《做饭》,就像偶遇知己,欣喜不已。他写道:
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到菜市场要走一段路,这也是散步,是运动。我什么功也不练,只练“买菜功”。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
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其次是切菜、炒菜都得站着,对于—个终日伏案的人来说,改变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
最大的乐趣还是看家人或客人吃得很高兴,盘盘见底。做菜的人一般吃菜很少。我的菜端上来之后,我只是每样尝两筷,然后就坐着抽烟、喝茶、喝酒。从这点说起来,愿意做菜给别人吃的人是比较不自私的。
诗曰:
年年岁岁一床书,
弄笔晴窗且自娱。
更有一般堪笑处,
六平方米作郇(huan)厨。
好一句“更有一般堪笑处,六平方米作郇厨。”跟汪先生一样,下厨做饭于我也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我家那不到六平方米的厨房有一扇大窗,阳光充足而显宽敞明亮,做饭的同时还能窥见到窗外来来往往的路人,遇到熟人便隔窗打声招呼,偶尔再聊上几句,也不寂寞。当然,汪先生的为人、为文和下厨都能做到极致,我是高攀不上的,于我而言,喜欢做饭的直接原因可能就因为好吃。
有一次我去北京出差,在飞机上读汪先生的文章,他写家乡高邮的咸鸭蛋,“质细而油多......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看得人不觉就饿了,于是我拿出从家里带来的鸭舌开吃,之后还把啃鸭舌的那一幕记录下来,自毁形象地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旅途中,我通常带一本闲书、二两鸭舌打发时间。
好几个小时的路程, 再精彩的书也有看乏了的时刻,这时,鸭舌便可以粉墨登场了:
趁人不备,套上一次性手套,拧起一根红油欲滴的鸭舌,麻辣鲜香的气息扑面而来,先一口咬下鸭舌尖上的那块厚肉,恋辣情结瞬间得以满足,然后再沿着细长的软骨一口口剔下骨缝里的鸭肉,像上海人要花一个下午来品尝一只大闸蟹那样,慢!慢!品!最后把软骨部分也一同嚼碎,这便算是完成一根了。抽空也可以想象一下邻座或鄙夷或艳羡的神情,然后继续下一根……
当然,你也可以只吃些干果和点心,那会显得很优雅,但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南人,就如隔鞋瘙痒,难以解馋。记得我的中学时代,一旦口袋里有了零花钱,放学后便和同学跑到蔡锷路上的小吃店称上二两红油腐竹或捆鸡,捧在手上边走边吃,不用走到家,就吃了个精光……
今天的旅途,读的是汪曾祺的《老味道》,看他写高邮的咸鸭蛋、云南的米线,让人食欲大增,不知不觉便干掉二两鸭舌,还不慎将辣油蹭到了汪老先生的大作上,失敬!失敬!
恶习难改!
都这个年纪了,不改也罢。
微信发出,没想这不雅行为还获得了众多同好者点赞,有的回复说喜欢在旅途中吃泡椒凤爪,还有爱啃兔头的,啃猪蹄的......他们对嘴馋的毫不遮掩也让我的罪恶感得以平复。长沙的作家彭国梁先生看过后直说好,他说他把我的那段文字抄在了他当天的《书虫日记》里。
好吃当然就喜欢做,不但自己解馋,还能快乐身边人。这些年,我积累了不少拿手菜,大都是跟来自全国各地的邻居们学的,比如广东的靓汤,东北的猪肉炖粉条,四川的老坛子泡菜,福建的海鲜老鸭煲,还有不少自创菜。对于学做美食,我的好奇心和学习力自诩是强于一般人的,记得那个教我做海鲜老鸭煲的福建永定老邻居,他曾在当地开过有名的老鸭煲店,有着密制祖传的手艺,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后他一次次将家传菜毫无保留地教给我,有好几次他都无不感叹地说:“我女儿媳妇都指望我,自己不肯做,要是她们像你这样好学就好了。”
虽然我会做各地菜肴,但最喜欢的还是家乡的食物。我对家乡的那碗米粉的偏爱,让许多长沙本地人都无法理解。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提到,“我的老家在长沙,所以经常回长沙。每次回长沙,除了跟家人团聚,还有两件事是必做的,第一件是嗦粉,第二件便是跟彭国梁老师和他的朋友们喝茶聊天。有人说,只有味觉回来了,人才真正回到了故乡,我特别认同。我每次回长沙都要去湘春路的矮子家吃碗粉,二十多年来,矮子先生依旧坐在门口的那张收银台前,只是头发已花白,店里的桌椅灶台还是原来的模样,那碗肉丝米粉也还保留着儿时的味道。”
那篇文章写的算是记录长沙的书人书事,发表在《开卷》杂志,钟叔河先生看过后对我说,“我倒没觉得长沙米粉有什么特别,你这么喜欢吃,也不妨写写嘛。”对故乡食物的眷念,也许只有身在异乡的游子才能心领神会,记得梁实秋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时期......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恣情享受,浑身通泰,抗战七八年,我在后方,真想吃故都的食物,人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家乡的食物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纯羹,末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
我还听过生物学界一种说法,人的味觉记忆不是意识决定的,而是由身体里的菌群决定的,你小时候吃过的东西,会在你的肠道菌群里形成味觉记忆,长大了也很难改变。
不管是距离产生美、得不到才是最好的理论,还是所谓菌群理论,都不妨碍我继续保持对长沙米粉的热爱。有一次,我硬是把长沙米粉搬进深圳的厨房。
那天,我母亲从长沙来深圳,给我带来了两斤长沙的手工粉皮、一把本地香葱,还有一瓶她自己做的剁辣椒和辣椒萝卜。好味道源于好食材,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先炖上一锅猪骨头汤,同时来做调味汤底,将一把翠绿的香葱切得细碎如花,加一小勺猪油增添旧时风味,碗底还要放入生抽、老抽、盐和醋适量,然后用熬得肉香四溢的骨头汤冲开碗里的调味料。准备工作完成后, 便可将雪白的扁米粉装入漏勺在滚水锅里上下翻腾数次,然后将它平躺在已备好的汤碗里,最后再盖上一勺红彤彤的剁辣椒和辣椒萝卜,一碗粉就大功告成了。红椒绿葱,汤汁鲜靓的米粉一端上桌,便惹得朋友们媒体般的一番拍照、录像,他们一边嗦粉一边大呼过瘾,都夸米粉劲道、盖码可口,味道绝不亚于长沙街头的地道粉馆。最让我得意的是,吃客们连汤渣都没放过,端起碗来喝了个底朝天。
在我家吃粉的几个朋友中有一位是湖南籍海归,漂泊异乡多年的她对家乡的米粉也情有独钟,当晚,她在微信上发了几张我煮粉的照片和一段文字,据说引爆了她的朋友圈:
终于吃上老友的长沙米粉。她的深夜食堂,她的酸爽诱惑,都敌不过这现实中亲手烹煮的一碗热腾正宗的米粉。从法式浪漫到乡关小道不过是一碗粉的距离,却十足解了一家老小从物质到精神的乡愁。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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