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故事:不朽得文论著作《文心雕龙》(上)
《文心雕龙》是一部什么样的著作?
它是一部指导文章写作的书,也是一部谈论文学理论的书。《序志》篇一开头就说;“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明白地说《文心雕龙》之作,是讲如何用心写好文章。因此,我们读这部著作时,处处感到有很强的实践性。从全书的结构安排,从各篇中的具体论述,都能感觉到这一点。所谓指导写作,还包含着纠正当时不良文风的用意。《序志》说:“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架蜕,离本弥甚,将遂讹滥。……于是溺笔和墨,乃始论文。”刘勰认为当时文人追求新奇的心理太重,因此产生了过分注重表面雕画、浮薄不正的文风,背离了文章的根本。《文心》之作,目的之一便是企图揭示根本,纠正不良倾向。当然这只是指导写作的内容之一,我们自不能执此一端去理解全书。有不少地方,还是总结写作的基本法则,指示一般的写作方法,并不是处处指斥时人的。
同时,《文心雕龙》不止于讲具体的文章作法,许多地方具有理论意义。综观全书,我们感到刘勰努力把有关文章的一切前人论述都网罗无遗,并加以自己亲切的体会、深人细致的分析,再按自己的意图,组织成为体系。人们常说《文心雕龙》体大思精。其大就大在包罗有关文章写作的一切内容,当然是在刘勰那个时代所能有的“一切”;而精则主要在于分析的细致深入。《序志》篇说“锉序一文为易,弥纶群言为难”。刘鳃有意识地“弥纶群言”,即融会前人所说,将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加以折中。前人有关文章的论述,当然有不少涉及文学理论,再加上刘勰的深刻阐发,这样,《文心雕龙》就具有了浓厚的理论色彩。
刘勰不满足于就事论事地谈具体的写作法则,而是力求将有关文章的一切命题、一切知识作一个全面的总结,这种著述态度,与他的人生观、力求以著作垂名不朽的思想密切相关。上文第一章说过,刘勰将《文心雕龙》的写作视为精神、生命之所寄;那么,当然不容苟且随意,不肯浅尝辄止。唐代刘知几《史通自叙》将《文心》与刘安《淮南子》、扬雄《法言》、王充《论衡》、应劭《风俗通》、刘韵《人物志》、陆景《典语》并列,隐然有视之为子书之意。刘知几认为,那些著作内容广博,具有辨证群言、品藻今古的作用;而《文心雕龙》则是一部在辞章领域中裁断众说、树立标准的圆通博大之作。这样的看法是有道理的,能给我们以启发。古人立言不朽,往往或立志于修史,或属意于子书。子书常是荟萃群言而加以品评,从而揭举作者自己的意图,“以立意为宗”,具有学术性质。汉代王充、晋代葛洪,都有重成部的学术著作而轻视诗赋小文的倾向。建安时曹巫和梁朝萧绎虽然重视、爱好诗赋,但也还是要著子书曹王著《典论》,萧绎著《金楼子》)。当然,众多的子书质量高下不齐,有的较有系统,有的颇为散漫,但其作者都是以成一家之言自居的。应该说,刘勰著《文雕龙》,也是自视为学术著作的。
总之,《文心雕龙》是一部兼具实践性和理论性的著作,二者结合得十分紧密。而其论述问题的归结之处,往往在于写作实践。书中不少篇章,都从理论阐述切人,而后论写作之道。例如《神思》,先论作家艺术思维的特点,后言如何做到思路通畅;《体性》先论作者主观因素与文章风貌的关系,后言如何求得优良风格和掌握多样化的风格;《通变》先论在前人作品基础上求新求变之重要,后言如何正确地求新变。这些问题—艺术思维问题、风格问题、继承发展问题,以今日眼光视之,都富于文学理论色彩;而刘勰都要从理论到实践,联系到写作。至于论文辞修饰、论篇章结构等等,当然就更具有实践意义了。应该说,《文心雕龙》是一部指导写作的书,但不是就事论事谈写作,而是有意识地赋予理论意义。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从作家们的写作经验出发,上升到理论,又时时注意对写作实践的指导。从全书结构安排,也足以见出此点,下文将会谈到。
关于《文心雕龙》的性质,这里还要谈一下所谓“文”的问题。“文”,不能理解为今日所谓“文学”,而是指文章。这也还不是我们今日所说的“文章”。今日说到“文章”,往往指单篇作品,不包括成部著作,又往往不包括诗歌。这大约是因唐宋以后诗文对举而形成的印象。但汉魏六朝所说“文章”,乃是指一切形诸文字的作品。不论是单篇抑或成部著作,也不论是诗歌等韵文还是不押韵的作品,都可称为文章。那么,为什么说不能理解为今日所谓“文学”呢?因为说到文学,尽管它包括种种体裁,尽管人们对它还难有一个一致同意的定义,但富于审美意义,能给人审美愉悦,总是其不可少的特征。一般说来,应用文、公文,今人是不把它们视为文学作品的。但汉魏六朝时所谓文章,却是将各类公文、实用性的文字全部包括在内,并且占颇大比重。试举文学批评史上一些著名作品来看:曹巫《典论·论文》举出四科八体作为“文”之代表,即奏议、书论、铭诛、诗赋。最具有审美性质的诗赋只占四科之一。奏议、铭谏、诗赋是单篇作品,“书论”则指单篇或成部的论说性文字。曹巫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对这句著名的话,若理解成曹巫将一般写景抒情的诗赋都视为经国大业,那是未必符合曹巫原意的。其实“经国之大业”主要是指那些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实用性文体而言。陆机《文赋》举出诗、赋、碑、诛、铭、箴、颂、论、奏、说十种文体。
碑沫以下,也主要是实用性文体。赋末论“文”之作用,说是“众理之所因”,即一切内容(“理”)藉以表达的工具;又说“恢万里而无阂,通亿载而为津”,“济文武于将坠,宣风声于不泯”云云。显然在陆机心目中,“文”的范围极广,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文章、经典和子史著作,当都包括在内。至于与《文心雕龙》大体同时而略后的昭明《文选》,只选录单篇文章,不录经史子著作,而且萧统在《序》中明言史书与“篇翰”不同,子书不以能文为本,又说所选录者重在“沉思”、“翰藻”,在“错比文华”、“综辑辞采”,确实是比较简括地反映了对于文章审美性质的认识,但那并非给“文章”下定义。不同于“篇翰”者,不以能文为本者,也仍然是“文”,是“文章”,只是算不上萧统心目中的漂亮文章而已,并未被逐出“文”或“文章”的概念之外。清人阮元所谓“昭明所选,名之曰‘文’,盖必‘文’而后选也,非‘文则不选也。经也,子也,史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乃有激而发,而实在易滋误会。阮氏说:“必沉思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人选也。”“始以人选”,说得大体不错;“始名之为文”,则未免武断而不严密。总之,《文选》也并不与当时“文章”的概念相抵悟。《文心雕龙》之“文”,也是这样一个极为宽泛的概念。试看书中第六至二十五篇(即通常所谓“文体论”)所论及的文体,单从篇名看,就有三十多种,与《文选》大致相同。这三十多种文体中,大部分也还是公文或其他实用性文体。《书记》篇中所言及者,甚至有家谱、户籍、药方、契约、注释等等,可见其范围之广。三十多类中,《史传》、《诸子》论史书、子书,乃成部著作,其他是单篇作品。总之,在刘勰心目中,凡用文字写下来的东西都是“文”,都是“文章”。这与汉魏六朝的通行概念是一致的。家谱、药方之类,一般文论或选集当然不会齿及或人选,而刘勰著书,意欲笼罩“文”之全体,故虽也视之为“艺文之末品”,却还是要提上一笔,以示其书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