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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他的文章比几个大师 还认真而有深度

2020-11-26 1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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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个新地方,有人爱逛百货公司,有人爱逛书店,我宁可去逛逛菜市场。看着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

——汪曾祺《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其主要作品有《受戒》《大淖记事》《黄油烙饼》《葡萄月令》《人间草木》等。

《家人闲坐,灯火可亲》主要围绕家和生活:一“家人闲坐,灯火可亲”有家人在就是幸福;二“自得其乐,随遇而安”要看到有趣的人和事;三“汤和天气好”生活要有点趣味;四“日日有小暖,至味在人间”用心为家人做顿饭。 这是一本汪曾祺写给大家的美而幸福的“活法”,几乎囊括了汪曾祺最精华的文章,并附录汪氏三兄妹写“老头儿”和母亲的文章,从中读者可以了解汪曾祺家风及生活。

将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

建筑家王澍说:“不要先想什么是重要的事情,而是先想什么是有情趣的事情,并身体力行地去做。”

我觉得,这句话很适合汪曾祺。

他就是一个追求情趣的人。苏北在《舌尖上的汪曾祺》一文,写到汪曾祺女儿的同事到她家玩,汪曾祺“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结果端出一盘蜂蜜小萝卜来。萝卜削了皮,切成滚刀块,上面插了牙签。结果同事一个没吃。”女儿汪朝抱怨说,“还不如削几个苹果,小萝卜也太不值钱了。”老头还挺奇怪,不服气地说:“苹果有什么意思,这个多呀。”

喜欢吃,但是他并不是醉心于吃,大概是想在寻常烟火中寻觅点乐趣罢了。正如小说《长腿叔叔》所言:“生活本身已经够单调的了,你总得花很多时间吃饭睡觉。但想想看,如果在两顿饭之间再不发生点意料之外的事情,生活不仅是单调了,简直是了无生趣!”

叔本华说:“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讲述那些伟大事件,而是使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汪曾祺无疑是做到了。

于平凡琐碎的生活中发现美,感知美,这是汪曾祺所要倡导的。

他说:“我从小生活在一条街道上,接触的便是这些小人物。但是我并不鄙薄他们,我从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美好的、善良的品行。”“我的小说写的都是普通人,平常事。因为我对这些人事熟悉。”

散文《人间草木》写了作者路遇一对老夫妻捡拾枸杞子,“他们捡枸杞子其实只是玩!一边走着,一边捡枸杞子,这比单纯的散步要有意思。这是两个童心未泯的老人,两个老孩子!人老了,是得学会这样的生活。看来,这二位中年时也是很会生活,会从生活中寻找乐趣的。他们为人一定很好,很厚道。他们还一定不贪权势,甘于淡泊。”从这段半是评论半是猜想的文字中,我们不难读出汪的个人好恶,他讨厌假大空,力求真善美,哪怕是捕捉到微不足道的快乐,哪怕是苦中作乐,亦是好的。“会从生活中寻找乐趣”,可以看成是汪的人生哲学。

或许,是因为他与其师沈从文,有着一脉相承,都执着于人性。沈从文在《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中言:“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活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做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体型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汪曾祺的《受戒》与沈从文的《边城》,在气质上,是很相像的,都淡化了时代,淡化了环境,写出人性之美。

他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对于抒情他自己也是承认的。“我的小说大都带有一点抒情色彩,因此,我曾自称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称我的现实主义为抒情现实主义。我的小说有一些优美的东西,可以使人得到安慰,得到温暖。但是我的小说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认识到的和没有认识的自己》)

世故到了天真的地步

汪曾祺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祖父白手起家,有两千多亩地,两家药铺,却生活节俭,一个咸鸭蛋要分两顿吃,爱花大价钱收藏字画。父亲多才多艺,会拳脚、爱音乐、写字、画画,还会用最好的材料给孩子做花灯和风筝,陪孩子玩。“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汪曾祺的一生受童年的影响,兴趣广泛,活得洒脱而有诗意。

王安忆说,汪老的文章最好读,他已是世故到了天真的地步……

他追求纯真,他笔下经常写的是纯真的人,纯真的事。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汪曾祺说: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他谈一位研究东方哲学的先生跑警报时带了一只小皮箱,皮箱里没有金银财宝,装的是一个聪明女人写给他的信。谈徐志摩上课时带了一个很大的烟台苹果,一边吃,一边讲,还说:“中国东西并不都比外国的差,烟台苹果就很好!”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他到外搜罗大石榴、大梨。买到大的,就拿去和同事的孩子的比,比输了,就把大梨、大石榴送给小朋友,他再去买!他总结道: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好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机心,少俗虑。

这些人的气质,正是汪曾祺所倾慕的,也可以说是他的人生追求。

书中还收录了几篇汪曾祺子女的文字,看着子女记录汪曾祺最后的日子,我潸然泪下。

汪曾祺之女汪朝写道:爸经常出去参加一些活动,对方是什么人,他也弄不大清楚,有请便去。最糟糕的是有一次被人拉到某企业去,人家连汪曾祺是谁都不知道,把他的名字写错了两个字!我们很生气,怪他不自重。后来再琢磨,其实他是寂寞。妈卧病在床、只能时时呼喊他,或说些简单的句子,有时脑子还有些糊涂,没法跟他认真地谈话了。一对老人,哪怕吵架也是交流。爸需要有人说话、聊天。爸老盼着我们回家,盼着屋子里有些生气。我有时候中午回去,他特意做了炒鳝丝、荠菜拌熏干、雪里蕻蚕豆,等我吃饭。当时我很奇怪,午饭哪用得着这么丰盛?后来才深有体会,一家人,只有坐在一起吃饭才是人间烟火,才有家庭气氛。回想这大半生,我们实在没能为父母做什么。连多陪他们说说话、吃吃饭都做不到。

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

以前,我不大理解汪曾祺为何那么爱抒情,甚至不惜有些夸张地抒情。

他的一生不乏坎坷,作为一个不得不随波逐流的老头,他不过是于琐碎的生活中找点乐罢了,而对生活之痛苦大而化小,小而化无。

他在《随遇而安》一文中写道:

我在那篇写右派的小说里写道:“……她带着一种奇怪的微笑。”我那天回到家里,见到爱人说,“定成右派了”,脸上就是带着这种奇怪的微笑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

我想起金圣叹。金圣叹在临刑前给人写信,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亦奇”,有人说这不可靠。金圣叹给儿子的信中说“字谕大儿知悉,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滋味”,有人说这更不可靠。我以前也不大相信,临刑之前,怎能开这种玩笑?现在,我相信这是真实的。人到极其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会生出这种比悲号更为沉痛的滑稽感,鲁迅说金圣叹“化屠夫的凶残为一笑”,鲁迅没有被杀过头,也没有当过右派,他没有这种体验。

其实,不是随遇而安,而是不安又如之奈何?

爱默生说:“大悲者会以笑谑嘲弄命运,以欢容掩饰哀伤。丑角也许比英雄更知人生的辛酸。”

“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小说应该使人在文化素养上有所提高。小说的作用是使这个世界更诗化。”汪曾祺在《使这个世界更诗化》一文中作如是言。

沈从文说他“宠辱不惊”,“若世界真还公平,他的文章应当说比几个大师都还认真而有深度,有思想也有文才!“大器晚成”,古人早已言之。最可爱还是态度,‘宠辱不惊’!”

吴玄说:温暖,肯定是一种让人感动的文学品质。沈从文曾在创作中反复强调这种品质,汪曾祺也曾在创作谈中反复强调这种品质,这是面对苦难的一种方法,毕竟人是需要慰藉的,人在寒冷之中,你告诉他寒冷并没什么用,但如果给予一点温暖,还不至于让他冻死。在我看来,温暖是慈悲的,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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