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做实刑事监督和行政检察 “后半篇文章”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区、市两级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更高标准提高政治站位,更严要求深化检察理念,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完善跨部门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机制,将所有监督线索纳入案件化办理机制统一管理,规范监督线索流转、审批、评估程序,并将监督线索纳入案件评查,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强化监督“一体化”思维,最大限度挖掘法律监督案件潜力。
针对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工作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问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任务,通过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对两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落实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对部(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及时召开部(室)会议,聚焦突出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措施,确保两项工作再显新成效。
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适时提前介入,将起诉与审判所需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全面剖析影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制约监督效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加强沟通衔接、跟踪督察,确保检察建议案件质量效果不断提升。强化“三级三联”判决审查,加强对人民法院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案件、改变定性案件、减少犯罪事实案件、同案不同判以及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不建议调整量刑建议直接改判的判决的审查,确保抗诉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加强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参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惩治破坏金融秩序和交通秩序等社会乱象整治行动,拓宽行政执法领域立案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来源:宁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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