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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贾平凹:他和小说中的带灯 都在传递着生命中的微光

2020-11-27 23: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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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美妮

(一组关中传统女子图片)

(一)再遇平凹

初次读到的贾平凹的作品是他的长篇小说《秦腔》,属于农村题材,情节的整体安排类似于鲁迅小说的“回乡模式”,语言方面呈现出鲜明的方言俗语的个性化风格。虽说语言自有其生动逼真之处,但总觉得有粗俗之感。有些场景和人物语言的叙写,甚或“原生态”得让我有跳读之念。故此,也就对贾平凹的小说没有了喜欢。

我所代课的班级学生之间图书交流,一学生为我抱来了贾平凹的三本小说,分别是《高老庄》《带灯》和《高兴》,并告知我贾平凹的小说他家都有,这三本看完了他再拿给我。我近来手上也没书可读,便将这三本沉甸甸的小说带回了家。

先读《高老庄》。读罢的感觉与《秦腔》相似,依然是方言俗语,依然是回乡模式,依然是不以情节见长,而以家长里短的琐事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读《高老庄》的中途,我已有了还要不要读下两本的犹豫,但将《高老庄》看完,竟然感觉一头雾水!于是反复的“百度”,似略有所悟,但又觉得并非三言两语所能言语。贾平凹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呢?带着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之感,带着一种一探究竟的好奇心理,我开始了第二本,《带灯》。

(二)《带灯》之悟

《带灯》讲述了秦岭山中樱镇镇政府一位名叫带灯的综改办主任的工作和生活。带灯长相秀美,心地善良,智慧决断,热爱生活。她原本叫“萤”,整天被身边的同事“萤火虫”“虫儿”的叫着,又读到一本古典诗词里有“萤虫生腐草”的诗句,于是改名为带灯,取萤火虫夜行自带了一盏灯之意。

“镇政府的工作像是一辆马拉车,车子很破,车厢很大,什么都往里装,带灯也就被裹在了车帮上。”

天旱了就抗旱,发水灾了就抗洪。走村串寨为特困户办低保,发放救济物资,安排布置村干部选举,迎接上级检查,堵截和训斥上访人员,解决村里大大小小不断上演的矛盾纠纷甚至于杀人放火,家族械斗……

上级的任何政策、任务、指示全集中在乡镇一级完成,完不成就受责罚,各个系统的上级部门都说他们要抓的事情重要,文件、通知雪片似的飞来。带灯的身影便出现在樱镇的各个村庄,田间地头,山顶沟底。然而乡镇一级的他们又能解决什么实质的问题呢?他们面对的,是生活水平最为低下,最忍辱负重而文化修养最差的乡民。

一方面乡民有事就找乡政府,离不开镇政府,一方面又把怨恨像污水一样泼向他们,所以带灯活得很累很焦虑,在一次大规模的家族械斗导致一死多伤的事件之中,带灯和她的同事竹子拼尽了全力阻止械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无法阻止你死我活的群众斗殴,带灯身体受伤还挨了处分。

带灯由此精神失常成了疯子!

贾平凹借带灯的眼睛展示了樱镇各具形象的市井人生以及乡民的或善良单纯或愚昧自私或精明凶狠的精神状态,也展示了乡镇政府的蝇营狗苟的基层管理以及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追求功利的盖面子作风。而带灯正是夹在政府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的风箱里的老鼠。

读罢《带灯》,我的心情一连几天都是沉闷闷的,我悲怜带灯的遭遇,我感喟农村民众精神的穷困落后,我深味贾平凹的深沉忧思,正所谓小医医患,大医医国。贾平凹忧思的是农民、是农村,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的生存窘境,并由此折射出整个中国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交锋而带来的社会发展走向。所以贾平凹的作品才流连于自己熟悉的农村题材,摆出底层社会的现状,揭露问题,这也类似于鲁迅的写作宗旨,“我写小说,是为了揭出病痛,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对于贾平凹的作品在情节方面大多不以完整跌宕见长,而以生活中的琐碎小事来推动发展这一特点,李遇春在小说前的《序》中如此点评:

“中国明清时期以《金瓶梅》和《红楼梦》为代表的世情小说标志着中国古典写实主义叙事艺术的高度成就。贾平凹对明清世情小说的传承与创化可谓由来已久,……《带灯》占据文本中心的依旧还是《秦腔》以来的日常生活细节流的写法,这是一种高度精密细致、深刻幽微的写实主义形态,作者力图以此对当代中国乡村日常生活进行全息式的关照、洞幽烛微、刻骨铭心,直抵日常生活和世道人心的纹路和肌理。”

贾平凹本人对这种写法又做如是解释。“在终于开笔写起《带灯》,逢着了欧冠杯赛,当我一场又一场欣赏着巴塞罗那队的足球,突然有一天想:哈,他们的踢法是不是和我的《秦腔》《古炉》的写法近似呢?……巴塞罗那队所有人都是防守者和进攻者,进攻时就不停地传球倒脚,繁琐、细密而眼花缭乱地华丽,一切都在耐烦着显得毫不经意了,突然球就踢入网中。这样的消解了传统的阵型和战术的踢法,不就是不倚重故事和情节的写作吗,那繁琐细密的传球倒脚不就是写作中靠细节推进吗?”

由此可见,这种以琐碎情节见长的叙事方式既有深厚的文学传统,又含有作者独特的生活体验。作者以一种冷峻的审视的眼光在寻找识辨,希冀用一种个性化的叙事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就是想在叙事与作品内涵之间建立一种和谐匹配的联结,从而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毕竟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内容。贾平凹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形式!

贾平凹号称当代鬼才,其小说当然是现实主义风格,但又深受中国古代志怪小说的影响。在某些细小情节的处理上,贾平凹采用了一种超现实的情节设计,拓展了小说的内容和手法,也给作品染上了一些神秘色彩。如《带灯》中带灯的身上长满了皮虱,却又如何都去不了,樱镇的河湾里出现了萤火虫团等,这些都属于神奇灵异之笔。《高老庄》中的石头的画,西夏的幻觉,还有神秘的白云湫也是如此笔法。

从语言风格来看,《带灯》依然是写实的,朴实的,带着明显的地域方言特色,没有华美亮丽的色彩。

贾平凹在《高老庄》的《后记》里写下这样的话:

“我以前读《红楼梦》和《楚辞》,阅读《老人与海》和《尤利西斯》,我欣赏的是他们的情调和文笔,是它们的奇思妙想与优美,但我并不能理解他们怎么就写出了这样的作品。而今重新检视起来读,我再也没有兴趣在其中摘录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感动我的已不在文字的表面,而是那作品之外的或者说隐于文字背后的作家的灵魂”

原来如此!

这段话足以解释他的语言缘何会呈现出现有的面貌。唯大家才不为外在的形式所困,而更追求内在的核心的东西,手随心走,随心所欲,游刃有余。这让我想起在师范时的文学课上,我的现代文学课老师在讲解晚年巴金的几部作品时,在黑板上写下了“老蚌吐珠”四个大字。

读者读起来,似乎巴金的语言并无过多雕琢的痕迹,但又无不流畅并恰到好处,犹如蚌壳中孕育出的珍珠,每一次的孕育都圆润光亮。曾有人问沈从文,小说中如何才能把人物写活,沈从文说,“贴着人物来写”。

沈从文对他笔下的每一个小人物都充满真情,那些人是一个个的真实存在。让人物说自己的话,做自己的事,带上了自己的个性特色,接上了地气,人物才是他自己。所以,粗俗的方言俚语,那是小说中人物自己的话语,无论读者喜不喜欢,生活中的他们就是如此说话,若换了红楼梦里的古典与高雅,岂不失了农村题材该有的味道。《宋史.苏轼传》中评价苏轼“虽嬉笑怒骂之辞,皆可书而诵之。”

贾平凹也是如此。

(三)星子微光

走近贾平凹的作品,并在文学前辈的引领指点下,深入整体阅读,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风光无限。我为我原来的一叶障目与浅薄而羞愧,也为走近了贾平凹的内心而庆幸。

之所以对一位年龄与自己的父亲几乎相当的长者舍去姓而直呼其名,也缘起于班上的一位学生。本学期作文课,这位学生在半命题作文“与在一起的日子”的空格处,填写了“平凹”二字。他在作文中以朴实的文笔动情抒写了他与贾平凹在心理上的亲近之感,俨然一位近旁的师友。

我想,他必定是在贾平凹的文字里发现了和自己心灵相通的真挚情愫。我借用学生的称呼,来表达那份同样的亲切,这种亲近情愫,借给我书的这位学生也定然有之。我决定继续阅读第三本——《高兴》,题目虽显喜庆,但我推测,贾平凹的作品应该不会让读者内心轻盈。

因为《带灯》的色彩是灰色的,让人读罢无法轻松。樱镇上的民众物质生活贫苦,心灵上同样贫瘠,带灯自然也活的焦虑疲惫。有时也免不了疑惑,人类如此快节奏的做事情,以一种激进的状态来一味地追求结果,却又没有处理好方方面面的牵绊,反而让事情拖着人踉跄追赶,这算不算是“以人为本”?或许应该是“剧场效应”吧。

小说中的带灯疯掉了,还好,生活中真实的带灯并没有疯掉,她还赢得了许多的“老伙计”。她自带了一盏灯,给自己照亮,给身边的人照亮。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里也有许许多多的带灯,微弱的光点亮了黑夜,将黑夜燃烧出一个又一个大洞。

所以,平凹的作品并不悲观绝望,而是暗含着力量。无论是小说中的带灯,还是作家贾平凹,都在传递着生命中的微光。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历史的一份子,时代潮流的一份子,尽管个体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光线多了,就组成一片光明,空气流动,就形成了风。

想起沈从文的一则日记:“晨起,见天边一星子,极感动。”

【作者简介】王美妮,陕西人,中学语文教师。喜欢独处时的安静,喜欢文字里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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