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频出 让丑行止于道德和法治
近日,连续出现的高铁霸座事件成了社会热点话题,霸座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大伙又该怎样应对,众说纷纭。
市民:他们觉得自己买了同等价位的票 为什么别人可以坐 他们不可以坐
市民:可能还是与素质有关。
市民:光图自己方便 不管别人和社会影响
市民:也许就是惩罚力度不够 如果惩罚力度够了 比如你坐了别人的座 出一条法规要罚多少钱 大家就会遵纪守法。
有社会学者分析提出,霸座男女身份年龄各异,但共同特点是,完全不在乎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这些人不止是心理素质强大,而是背后有着支撑自己霸气生活方式的价值观。
市民:他们这种做法和自身的文凭没有关系 和自身的价值观有一定的关系
市民:可能是缺乏意识 对于公共道德和公共守则不太了解。
市民:还是要靠整个社会大氛围的提升 整个在从小教育方面的提升灌输包括家庭教育那么,假如当你遇到这样的恶意霸座的行为时,又会如何处置呢?
市民:看是不是弱势群体或是有些什么不便的地方 如果是向现在新闻出现的那种乘客我应该是不会让的 会发网上来解决这个问题
市民:我尽量不和他们说 因为跟他们也说不通 肯定要找乘务员
市民:如果看他会生气发火 会把事情闹大的话 我就不会管他了
市民:先想办法沟通 如果沟通不了的话我就自认倒霉吧。
不少市民指出,在这几起高铁霸座事件中,乘务员和乘警友善的劝导已经无能为力,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起警示作用。今年美国洛杉矶地铁也出现类似霸座女,被警察坚决带离车厢。
江苏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教授 张晓忠:有的执法不够理直气壮 你违反规定了就要去让座 当他不去让座 蛮横无理的时候 要采取相应措施 比如带离座位相关的处罚。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作为乘警是有权利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授权 或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 对其进行处罚 可以对其进行强行带离 恢复车厢的秩序 而且在此后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果说只是人们想要维护秩序 或者是没有人民警察的授权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对其进行强行的带离 这在法律上来讲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事项。
其实,高铁霸座并不是法律真空地带。《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目前霸座的两位已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6个月内限购车票。
其实,长期以来,在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类似“霸座”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只是如今社交媒体的发达,这样的行为有了更多的曝光机会,引发网友对于通过法律手段有效惩治无德违法者的强烈期待。规范和约束这种貌似小恶的失德违法行为,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只有让守规矩、讲文明的人得利,让反公德、不文明者受限,才是对社会正义、公序良俗的最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