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开征集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0-12-07 00:40:01
为进一步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按照菏扫黑〔2020〕5号文件要求,特向广大网民公开征集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滋扰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行为。
(二)实施网络敲诈,以在网上发布、删除网络信息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仿冒金融机构的诈骗网站和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等实施网络金融诈骗的行为。
(四)网上炮制虚假信息,故意篡改标题、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误导公众、侵害公民正当权益、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
(五)买卖个人信息、售卖非法设备、提供非法技术服务、传授犯罪方法等网站、账号及虚假网站、钓鱼网站的信息。
(六)网络从事传销、违法交易、非法集资、涉枪涉爆、赌博诈骗、贩卖毒品、传播色情信息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途径:
1.举报电话:0530-5310390
2.举报邮箱:hz5310392@163.com
3.来函或现场举报: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1019室
三、对举报的处理:
举报受理后,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欢迎广大网民踊跃举报!
菏泽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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