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须有更多的责任担当意识
毕舸
当前,湖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大批黑恶分子、村霸恶痞及背后“保护伞”被绳之以法。但我们仍然要清醒认识到,黑恶势力往往不是一日而起,具有一个长期性、复杂性、多变性过程。而可以预料的是,未来还会有某些黑恶组织势力看到“风头”不妙、形势变化,从而变得更加狡猾、其形态、日常运作都会试图变得更加隐形乃至更具欺骗性。
这就给参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级部门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湖南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把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整治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对黄赌毒及黑恶势力长期不作为、反作为的责任人,将面临党纪国法的零容忍。在法律红线面前,人人都要对自身行为掂量再三,不可将自身的人生和政治前途视为儿戏。另一方面,则需要大家有更多的责任担当意识,不仅要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付的扫黑除恶工作,同时还要加大对黑恶势力背后社会现象的研究,寻求更能治本的综合治理之道,堵住以往相关治理存在的某些漏洞,优化升级对黑恶势力各类苗头迹象的监测、行动、彻查闭环,加强与当地人民群众的信息互动,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对此类现象行为举报投诉的快速反馈机制,从而为建立常态化的扫黑除恶“天网”、“地网”而提供行之有效的基层经验。
《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问责建议清单》三大清单,其实就是要各级地方党政组织围绕“整改落实态度、行业整治监管、基层组织建设、个案督办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五个方面问题,对照现有工作存在的不足,加快落实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专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部署执行到位。
更为重要的是,各级政府组织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湖南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建设不断深化的关键时刻,而要凝聚全省人民的改革干劲、闯劲,首先要确保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安定幸福。很难设想,一个黑恶势力处处作乱、人民群众长期反映问题却无法解决的地区,其经济能得到良性发展?社会秩序能不被严重破坏?如果当地政府不能强力而为,保一方社情稳定,守人民安全底线,又何以能够率领群众跨越二次改革的各种难关,完成湖南发展大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不仅在于治安领域,更指向湖南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长远发展。我们可以说,一个只关心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安定团结大局的地方干部,绝不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干部;一个面对群众被黑恶势力肆意打压伤害、地方经济生态被黑恶势力胡为“挖空”而无所作为的地方干部,就是阻碍地方未来发展的罪人;一个面对黑恶势力恶性犯罪无动于衷、对群众立案调查权利视之不理的司法人员,就是知法犯法、破坏司法体制权威性、公正性的蛀虫;对于这些人员,如果不能及时警醒,全面改正自己的严重错误,就必然会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守土有责,严格履责,是每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主体担当意识,在关系到湖南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更要勇于担责,做好本职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为地方百姓负责到底。唯有如此,才能不负民心所托,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