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
为规范统一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确保女兵征集质量,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女兵综合素质考评工作,贯彻服务强军目标、聚焦战斗力的思想,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组织,优选内容、全面衡量,公开透明、平等竞争,区分类别、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组织方式
女兵综合素质考评由各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应征女青年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考评,并对考评所得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审定新兵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对象
女兵综合素质考评的对象为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初审、初检合格并在网上确认的送检女青年。考评一般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省征兵办结合体检抽查复检视情对女青年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四、分值比重
女兵综合素质考评采取百分制,其中,政治思想(含入伍动机)占30分,文化素质占40分,身体素质占30分。
五、政治思想考评
政治思想考评主要采取面试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项目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关于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内容。考评组要提前准备好20道测试题,测试内容主要围绕政治观、价值观、风险意识、团队意识以及参军意愿、入伍动机、服从分配意识、对部队认知情况等情况设置,作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组织考评时,由应征女青年现场随机抽选1道作答。此项目满分30分,基础分10分,考评组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项成绩。
六、文化素质考评
文化素质考评主要考评应征女青年的学历水平和知识结构。考评组主要采取查看《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查验相关证书的形式进行,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此项目满分40分,主要将应征女青年高考原始分数换算成为百分制,所得分数即为该应征女青年的文化考评成绩。具体换算方法为:文化考评成绩﹦高考分数÷(当年所在省高考各科成绩满分之和)×40。
七、身体素质考评
身体素质考评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征女青年体能素质、体形标准、举止仪容,主要组织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两个项目进行测试。此项目满分30分,两个项目各占15分,测试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执行。换算办法为:体能测试单个项目成绩﹦该项目分数÷100×15。
八、优先对象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体检、政考合格者按规定优先办理入伍手续。
九、组织领导
女兵综合素质考评在各地市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兵役机关、宣传、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等组成的考评组(不低于5人),逐项组织考评,全程录像留痕,现场公布分数。
十、检查监督
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考评时,省征兵办公室视情派专人现场督导。各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依据考评办法和标准认真组织考评和查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在综合素质考评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对假身份、假学历、假证书的应征女青年,一律取消应征资格。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总分数,及时报省征兵办公室备案,同时在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醒目处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本《细则》是全省今年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