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公安交警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
驾驶员朋友们: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白水公安交警将持之以恒地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农村面包车、无牌的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车、农用三轮车及三轮摩托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
【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做到】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服从交警管理。
2、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违法载人.
3、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4、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无牌照车辆上路行驶。
5、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6、不在道路上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物作业。不翻越公路护栏,不在公路边蹲坐休息。
7、驾驶车辆在路上抛锚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在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紧急三角标志和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要知道】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二百元罚款,扣12分。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五十元罚款;
对面包车超员,处二百元罚款,扣6分;
对面包车违规载货,处一百元罚款;
对三轮车违规载人,处一百元罚款。
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衷心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白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