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罪恶燕掩埋的 是高贵的灵魂——观电影《我不是药神》有感
被罪恶掩埋的是高贵的灵魂观电影《我不是药神》有感01“只要是正义的一方,无论多么卑鄙都可以被原谅。
电影中,那些病人们所患上的病症叫做“慢粒白血病”,这是一种需要终身服药的病症,且目前市面上的药物只有前面提到的“四万块钱一瓶”的格列宁等寥寥几种。
这种疾病的患者很多,但是只有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患者能够承担得起高昂的药费,因此在格列宁尚未进入医保报销药物范围时,大部分的患者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印度等地产出的假药。
由于令人咋舌的买药钱,几年前,还发生过大量的慢粒白血病患者联名抗议格列宁定价过高的事件,一度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在此之前,我从未被任何一部电影作品打动过,也从未想过我会有朝一日被电影打动——也许我很冷血。
但看完《我不是药神》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电影也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故事——药厂、药商没有错,药贩子没有错,病人没有错,警察没有错,医生更没有错……我从不同情犯法的人,我从来都觉得他们的行为,无论是出于什么天经地义、正义伸张还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毕竟是犯法,都是不对的。
然而,在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重新认识了犯罪——是一种犯罪者得不到任何收益,却遭受了唾弃、鄙视和牢狱之灾的高尚的犯罪。
应该说《我不是药神》刷新了我对犯罪的认知。
02不由得想到《名侦探柯南》中的麻生成实(女装大佬)。
他是一个罪人,也是一个恶魔,他以死去父亲的名义把小五郎等一干人叫到一个岛上,并在两天时间内,当着众人的面,光天化日之下杀掉了四个人,并导致一人重伤。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罪人。
他将生命玩弄于股掌之间,看起来道貌岸然,实则是一个作案手段无比残忍的真正的恶魔。
但他也是个可怜人。
十五岁时,他从洋归来的父亲只因为拒绝为几个朋友走私海洛因就被灭门,一家五口全部葬身火海,只有他自己因为生病住院才免遭死亡。
他不是十恶不赦,也不是图财害命,他只是想要为父亲的在天之灵讨回公道,想让那些坏到骨子里的瘾君子尝到当年他父亲等人在火海之中无法逃生的绝望。
最终他点燃了村庄中的钢琴房,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不为了一己私欲,只为了公道和正义,我觉得这种宽博广大的犯罪是不能和其他的犯罪相提并论的,是一种高尚的犯罪。
我想,这也正是柯南中无数的犯人被人遗忘甚至唾弃,独独麻生成实和越水七槻被人们升华,甚至被人称为“意难平”的原因。
程勇并不是神,也不是心灵高尚的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也想要更多的利益——这也正是在故事初期,他否定了药厂工作人员“救世主”的称谓,而是轻描淡写道“我只是为了钱”的原因。
但他在了解了这些不得不服用假药的人们时,他改变了。
正版药小小一瓶就要四万元并且需要长期服用,大部分的病人都不能够承担买药的高昂费用,因此他们只能吃价格只占正版药十分之一左右的印度假药。
在知道这些真相后,程勇毅然决定砍掉所有的利益,甚至以大量赔钱的价格向患者提供假药。
这说明,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办案的警察也束手无策——因为虽然程勇是贩卖假药和走私罪的犯人,但他高尚而有情义的行为和心灵足以打动每一个明白事理的人。
大幕落下,程勇最终被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后经减刑,最终三年后出狱。
此时虽然印度假药退出了市场,但正版药也进入了医疗的报销药物名列之中——这样的结果,可谓是皆大欢喜。
03借用老师的一句话说,“这一部电影他看了三遍,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感触”。
现在这部电影我只看了一遍而已,但也已经想到了很多东西。
其中较浅显的部分是前面,以下的部分便是我个人的思考。
很明显,电影中吃不起正版药的事情虽然属实,但也只是现实中无数此类问题的冰山一角,因为经济问题(就是缺钱)而折射出的问题很多很多。
看到警察曹斌不顾一切放弃审问程勇的行为,我也不由得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若有朝一日我成为有权利处理这类问题的人,我该怎么做?
客观来讲,就以电影中的这个问题而言,就是一个无比矛盾、难以解决的难题。
为什么这么说?
你有三条道路可以走。
一种是以情优先,也就是说,你明知走私和贩卖假药是违法的行为,但为了让更多无辜的患者活下去,你依然毅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也是程勇所选择的。
虽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确实勇敢,但你却要背负牢狱之灾,也不能获得太多的利益。
一种是以法优先,也就是说,你要坚持遵守法律条文,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就不走私和贩卖假冒的药物。
应该说,遵守法律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你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就只能让这些病人慢慢地走向死亡——毕竟他们只能靠服用便宜的假药度日。
看起来像个烫手的山芋,不是吗?
不要紧,我们有第三条路。
这第三条路是:彻底地改变现在“两头难”的客观事实。
所谓的两头难,是指病人们只能服用假药却被警察阻止的难和警察们必须打击制造和贩卖假药却不好断了病人活路的难。
正版药需要首先做科研工作,将市面上治疗这种疾病的药物无中生有,药物大部分的费用都是用来贴补这一部分的资金,其实药物的成本可能并不很贵——而免去了研发费用的假药自然会便宜很多,只剩下一些薄利和药物的成本而已了。
而市面上几乎没有能够有效治疗这种疾病的药物,那这独占的商品自然会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一些价格——毕竟病人们没有别的选择,除了假药。
04这就是问题所在。
现在,要说我的见解。
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我想,这就是我在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最基本、一直坚持的原则。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灵活性,选择类似于“第三条路”这样的解决办法——既要保全他人的生命、尊重他人生存的权力,也要尊重并敬畏法律,不犯法。
像电影中的这个问题,将正版药吸收入医保真是再好不过的解决办法了,不仅没有触犯法律,而且还让病人吃得起药。
我想,如果我有权利,我一定会优先考虑以第三条路解决问题。
但在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触及法律的底线,这时该怎么办?
被称为“明朝第一硬汉”“明朝兰博”的杨继盛,是一个血性十足的勇敢者,也是一个让我感触极深的人。
明朝嘉靖年间,他明知是死无生,依然为了民族的希望和正义,冒死弹劾著名的奸臣严嵩。
当然,他最终还是被严嵩和严世蕃父子谋害、并被斩首,但毋庸置疑,他的行为一定是值得我们敬仰和钦佩的。
但可惜我没有为了正义触犯法律的勇气,我相信大部分人也都没有——这也正是程勇相较他人更伟大的原因之一,我们平常人真的没有那一份勇敢。
但是,我们也不能仅因为这一点就不对这样的问题置若罔闻,更不能无视这些可怜的生命。
纵使我们能力有限,没有异军突起的勇敢,我们也应该尽一份力,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对这些人予以最基本的帮助,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事情。
05这是施舍吗?
这是怜悯吗?
不,这是情,人情的情。
人情?
对,就是人情。
程勇一开始贩卖印度假药,他只是想要再就业,看清了价格低廉的印度假药这一商机——我们必须承认,这时他的行为称不上有多高尚,不仅违法,而且也不是为患者设想,只是为了自己能多赚点钱而已。
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他真正认识了这些可怜的吃不起正版药的患者们,并和他们一起努力。
印度的药厂被正版药的厂商起诉后关门,因此程勇只能以4000元的价格零售回购这些药物——但他依然只卖500元一瓶。
每卖出一瓶,他就会亏损3000多大洋。
这也就说明,这时的他已经不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而是一个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人情味儿的人。
卖药人难,医生也难;警察难,患者也难;这**的世界,没钱太难;这冷漠的世界,有情不易。
我们也许没有程勇的勇气,没有杨继盛的血性,但我们不能缺了我们最基本的那一份人情。
是那简简单单、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人情,让这个冷漠的世界变成有爱的人间,让一副空荡的皮囊变成有血有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