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一双消费慧眼!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
2020-12-16 14:55:01
9月10日上午,由泰安市消费者协会、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主办的“预付卡消费警示研讨会”成功举办。
会上,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交流了本单位预付卡消费投诉情况;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预付卡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单位山东灜众律师事务所韩永刚主任、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张震主任先后发言,从法律的角度对预付卡消费进行了探讨。研讨会后,市消费者协会将与会代表的发言梳理归纳,发布了《预付卡消费警示》,成为预付卡消费的“消费宝典”,只要消费者了解掌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当受骗,更好地保护消费者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份“消费宝典”提示消费者,为预防预付卡消费陷阱,办理预付卡,一定要核实商家信息、慎重选择商家、避免冲动消费、签订书面协议、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保护个人隐私、索取凭证发票等。如遇纠纷,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也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寻求帮助,甚至向公安部门报案。这次研讨会,除了通过努力使预付卡消费投诉责任更加清晰、警示措施更加具体以外,更重要的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激发起社会各界关注消费、维护诚信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对标先进地区出台的管理办法,学工作思路,学精神状态,力争在预付卡消费上,让广大消费者有所收获,让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有所推进,为全市的高质量发展敢于担当、有所作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薛瑞
阅读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