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讨要没收足球被保安围殴 老师保护学生被打成颅脑损伤
西安城东沁水路的西安工业科技技术学校和承远补习学校共用着一个校园,两所学校平时也没有什么矛盾。可就在十多天前,因为一点小事,技术学校的10余名保安和老师围打6名补习学校的学生,补习学校的老师为了保护学生上前劝阻,竟然也被打伤住院。
其实是很小的事情,就因为足球不小心踢到了一女生头上,也及时道歉
不知道为什么保安怎么会这么大的火气,对一群15岁的孩子下如此重手。当前媒体只有一方的说辞,其实还应该客观看待两方说辞。
但是无论如何,保安都不应该出手打人,且下手如此重。
看新闻,保安是拿着半米长的棍子打,以至于这个救人老师是颅脑损伤,更有个学生当场休克。
所以该行为应该为故意伤害。因为其行为已经达到让人重伤的情况,当然具体要看医院说明或鉴定,因此,若的确达到重伤,那么就构成了聚众犯罪的转化犯,所谓聚众犯罪的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改犯罪时又触犯了另一较重的犯罪,因而法律规定以较重的犯罪论处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该保安的行为,本来满足了聚众殴打的情形,但是由于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和相关后果,让人休克和致人颅脑损伤,应该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因为这两种罪名所带来的罪行相差很大。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也就是说,首先其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才会追责,并且即使持械,最多也是十年以下。
但是故意伤害就不同了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点,如果造成重伤,是十年以上,最高甚至可以达到死刑
当然最终如何,还要看具体细节,现在说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当前媒体的资料上,无论如何希望大家三思而后行。也为这个英勇的老师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