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相伴的喵星人
老舍先生写过的《猫》,估计大家都有印象。那调皮可人的形象描绘得维妙维肖,想必不是常与它朝夕共处且细细观察的人是写不出如此生动的。做为一介平民百姓我也有这个与大作家共同的爱好,爱猫。
如若是我的好友应该都知道我极其喜欢猫。不光是外形惹人爱,更为重要的是它们陪伴我度过的童年。从开始学习写作文开始,我的文章里就少不了它们。有让人开心的,让我伤悲的,让我惊喜的。至今我都是印象深刻。
由于父母为生计奔波,从早忙到晚更没有节假日休息。儿时的我胆子又极其小,不敢像姐姐那般大胆四处闯荡,总是呆在家中。那么爸爸为了驱赶老鼠而抱回家中的小猫就是我最亲密的爱人。几乎是记事起,家中的成员中就有了它。它跟我一起成长,可是我却长不过它。小的时候,我还坐在它的背上威风。那是只母猫。记得一天刚从学前班回家,爸爸就告诉我,它生宝宝了。我赶紧去慰问它,它却一反常态,虽不是张牙舞爪,却也对我“呜呜”低吼。原来,在小猫没张开眼前,它是不会让宝宝们见光的。爸爸说的,如果我们去打扰的话,母猫甚至会把小猫给吃掉!这名话我今记得,所以动物们产仔我从不会为了好奇心而去打扰它们。
我的开心,我那所谓的烦恼都会和它们分享。它们是最最忠实的朋友。它们那么优雅,又有些小傲娇,不会时时黏着你,总是绻缩在你的身上,适时的喵上一句,表示它在认真倾听。是我的错觉吗?我总是感觉到它的灵性。爸爸说猫是不流泪的,可我确实看到过它眼中的晶莹泪花,在我和它嬉戏玩吹泡泡时,我问它还要不要玩,我清楚地听到说“要”。可谁也不相信我的话,只有我和它才是相依相通的伙伴。一直表示自己喜欢童话,因为童话里的动物都能说话,有思维。每天放学回家,自行车还只骑到巷子口,我的朋友就已在家门口迎接我了,谁说狗最忠诚?它们平时认谁也逗不走,只要我“啧啧”两声,就立刻出现了。有一只猫儿后来私奔了,两年后,看见它,它还能认得我。最后养的叫“张来福”,越土气越本色的名字。那时已是要工作的人了,陪它的时间也少些。只记得当时同学也知道这名字后,常常 “来福,来福”的叫我。
自从搬家出来后,结婚,生子。环境的变化,身体的变化。不得不中止了与猫陪伴的日子。现代化的生活,我们失去了鸟语相伴的日子,如今的小孩还能像我们从前样去抓蚱蜢吗?科学家们的危言弓形虫病,让许多猫咪流浪在外。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该到哪去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