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裸贷”无力偿还 信贷员逼迫与其开房多次 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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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淄博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李某的上诉人,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为山东某信贷公司的员工,负责发放和催收贷款。其所在公司的业务中就有臭名昭著的“校园裸贷“。所谓”裸贷“是专门针对在校女大学生的高利贷,它不需要申请人提供任何抵押,只要按照他们放贷公司的要求拍摄裸体视频和图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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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经常在淄博某职业技术学院附近进行推销,使用花言巧语骗取被害人信任,女大学生边某就是受害者之一。为了借钱,边某答应了李某的要求。李某按照约定拍摄了边某的裸照,并借给李某6000元钱。还款时间到了,但高额的利息下,边某根本无力偿还欠款。此时李某竟然以边某的裸照为要挟,要求与被害人边某开房发生关系。边某起初并不愿意,但由于李某的威胁,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但是女生边某没有想到是,李某显然盯上了自己这块“肥肉”,不会轻易地放过她。不久后,李某又以偿还利息为借口,再次要求与边某开房“肉偿”,并通过此方式与边某多次发生关系。边某几近崩溃,终于下定决心报警,李某被抓获。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李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对于一身的判决,李某不服,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强迫边某,而是对方为了偿还借款,自愿地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偿还,同时作为证据的电话录音是边某伪造的。但二审法院对此说法进行了驳斥。首先在李某明知边某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依然借贷给边某,同时以裸照进行威胁,违背妇女意愿,符合强奸罪构成。同时根据多方证据都可以证实其犯罪行为,因而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大快人心,长期以来“校园贷”、“裸贷”等网络高利贷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校园秩序,在放贷公司的威逼利诱下,一些无力偿还的年轻学生甚至走上了不归路。此次对李某的判决,也是对这些违法分子的一种震慑。
全国各地都爆出不少因为“裸贷”而造成的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些“裸贷”公司背景复杂,对不少涉世未深的年轻学生,主要是女生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整治,社会呼声很高。
受到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和消费主义观点的影响,部分在校学生间刮起了“奢侈之风”,一些不谙世事的女学生为了暂时的购物快感,不惜出卖自己的自尊,这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她们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落入了陷阱,会在高利贷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而身后的黑手,牵扯着黑色、黄色的产业链,正把她们推向深渊。
网络贷款一定要谨慎,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更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珍爱生活,远离网络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