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了!家长们可以放心了!为什么呢?原来是这项整治……
本网讯(余长江辑)寒假来了!家长们可以放心了!为什么呢?原来是这项整治动真了!具体怎样动真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哟!
这几天,泰州的“吞金神兽”们陆续出笼!家长们准备好迎接他们“大闹天宫”了吗?这时候或许就需要一些靠谱的校外培训机构了。不过,泰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等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该《通知》将对校外培训机构、3-6岁幼儿看护点等机构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具体将怎样整治呢?
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各市(区)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定要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压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其次是要不断强化“三防”建设,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完善技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准入制度,严防来历不明人员和不法滋事分子等进入教育教学场所。培训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强化场所内部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各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排查执法行动。
首先是要对校外培训机构逐项摸排并建档登记,形成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其次是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及时查处曝光违规案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坚决停业整顿;对违规收费且不积极整改的,必须移除白名单;对无证无照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取缔。
第三是要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对安全检查不合格,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年检按不合格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3-6岁幼儿看护点
泰州市各市(区)教育部门要提请属地党委政府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对3-6岁幼儿看护点的安全监管,对3-6岁幼儿看护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3-6岁幼儿看护点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防基础设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常规安全监管,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下发督办通知书,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到位。
各市(区)教育部门要把3-6岁幼儿看护点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年审的重要依据,对安全检查不合格,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年审按不合格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太好啦!这意味着泰州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套上“紧箍咒”啦!家长们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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