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小学校长没有任期 可以一直当下去?
有老师私下里交流:
有人当了一辈子校长,成绩平平,不升不降不挪窝,怎么解释?
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里有这样的说法: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01这段话看似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实则不然。
1,“一般实行任期制”,则也可以不实行,毕竟有特殊情况嘛。
2,“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首先,3年、4年、5年都没有准信;其次,还是一般情况下这样,特殊情况就随意了。
3,“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与上述原因相似,不赘述。
4,若有人任职时间太长,也有解释:“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第一,特殊需要;第二,经批准;第三,适当延长。
谁有干部管理权限?分析一下。
中小学校长一般都不是事业管理干部,而是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的,他们走的是职称评审序列,而不是管理序列。
算起来,他们没有行政级别,既不是副科级也不是事业管理八级。当然,他们也不愿意有这个行政级别,因为比职称工资低多了!评个高级教师多巴适!行政上的好处分文也少不了。
所以,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权限不在组织部,而在教育局。
教育局领导觉得谁合意,谁合适,就可以用谁。
而教育局领导都是公务员序列,交流提拔轮岗是正常的,有时候还很快,所以,在这个领导手里任命的校长,还没干到三年,另一个领导又来了。来了之后,除非校长干得太差,一般不会动。这也算是与前任平衡吧。
能当上校长的哪个不是人精?局里管人事的干部他们哪个不熟?
所以,除非他们不想干了,或者想挪窝了,主动往上打报告了,管人事的就会选择性遗忘,随这些校长一直干下去。
总结一下:
1,校长的任期没有规定,可以套用的还比较宽泛;
2,校长的任免由局领导说了算,组织程序相对简单很多;
3,校长只要不出事,不惹事,会来事,不挡别人的路,安安稳稳干到老不是事;
4,呼唤中小学校长职业化,让校长更专业,学校教育才更有活力。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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