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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220号)的精神,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和市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2070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全县69个省定贫困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围绕《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如经发现,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从有关单位预算经费中扣回资金。
二、本次下达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和《广东省涉农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粤财农〔2019〕115号)规定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绩效目标:在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村庄及房前屋后的美化绿化;完成农村厕所新建或改建任务;完成村内(巷)道硬化的60%;完成村内保洁及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示范村探索完成垃圾分类创新管理模式;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0%。请各有关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本次下达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请列入2020年度“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惠来县2020年度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安排表
惠来县财政局
中共惠来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