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利弊分析
垃圾分类利弊分析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正式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紧接着7月2日北京城管委放出消息,北京也将实行垃圾分类,并为之立法,违者罚款不低于上海。其它大中城市也在为垃圾分类做准备,为垃圾分类立法、草拟垃圾分类准则、准备垃圾分类的工具,准备对垃圾分类表现好的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垃圾分类抗拒者重罚等。
舆论也不甘落后,报纸、杂志、宣传册、网络、电视等宣传工具火力全开。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宣传垃圾分类的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宣传垃圾分类的奖惩条例,表彰垃圾分类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总之,到处都是垃圾分类的正能量。
按上海垃圾分类的标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垃圾分成了四类。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哪些是湿垃圾?哪些是干垃圾?有人打了一个比方,猪能吃的是湿垃圾,猪不能吃的是干垃圾,猪吃了会死的是有害垃圾,卖了能换猪肉的是可回收垃圾。
四类垃圾小区要放四个垃圾桶,上面标明存放什么垃圾就可以了。但是居民投放就难了,如果居民用一个垃圾袋把这四类垃圾提到垃圾桶边,再分解很不现实。
一是时间不容许,丢弃垃圾的居民十次有九次是去上班或办事顺便倒垃圾,急急忙忙的还有心分解吗?除非有专人守垃圾桶,对垃圾投入的居民强制执行。有人守垃圾桶时垃圾分类能办到,如果垃圾桶没有人守,居民急急忙忙地要去办事的心态绝对办不到。这个守垃圾桶的人的工资谁付?
二是把垃圾提到垃圾桶边去分解。那腌臜的东西,有几个人情愿去分解?一,如果在家里分解好,再来投放,那么这个家庭看上去放满了垃圾篓子,并不美观;其次没有几人会在家里分解好,只要垃圾桶没有人把守,一定会马上回到原始社会;再次每次下楼提上几个垃圾袋,居民也不会情愿的。
许多事情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多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凭上面分析的两点,这个垃圾分类要不了多久就会偃旗息鼓。
很多居民都在担忧,几年前,清洁工到居民门口回收垃圾,每家每户都要按月交纳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现在垃圾分类搞的轰轰烈烈,搞不下去了,会不会又要请专人来分解?而这个分解人的工资是不是要居民承担?
一个居民区的垃圾有多少?平均一天有0.5吨,如果请专人来分解,工作量不饱满,是不是劳民伤财?一个月下来又能分解出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无论居民出钱还是国家出钱都不合算。
是不是用人工智能自动分拣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用人工智能分解垃圾也是一个办法,垃圾集中处理。但是智能机也是人工控制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相信投入大量的机器费用后,不久就会烂在那儿当摆设或应付检查。清洁工也是人,也知道不处理方便多了。
我有一个建议供参考。
如果按上海把垃圾分成四类,并不合理。比如湿垃圾可以用来养猪,就是分解出来了那个猪也是不会吃的,变质了的饲料,猪不会吃;如果都用变质的东西养猪,早晚舆论会有意见。所以建议把湿垃圾划分在不可回收垃圾中。
有害垃圾并不多,一年有那么几件就不错了,在家里、在居民区都准备好有害垃圾箱有点小题大做。当然有害垃圾危害是很大的,会对土壤、水源、空气等造成严重污染,必须回收,如果当成垃圾来分解回收太麻烦了。
现在城市里都有小区,小区有居民委员会,里面有一大邦人马,吃饱了没有事干,不可以把这个回收有害垃圾的事给居委会代办了。首先居委会大力宣传,哪些是有害垃圾,让居民知道有害垃圾的危害;其次要求居民将废弃的有害垃圾上交居委会换取日用品;其三居委会大力表扬上交有害垃圾的居民,同时对上交垃圾的居民有照顾,如困难照顾、用工照顾、居委会用人和居委会提拔照顾等。这样每一户居民一年处理几次有害垃圾不但不会感到麻烦,还会感到光荣。
现在除去湿垃圾、除去有害垃圾,只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了,这样居民丢垃圾就方便多了。
可回去垃圾比较大,如电器、家具,倒的次数不是很多,一年有一两次就不错了,倒一次量比较大;不可回收垃圾小,如菜叶、剩饭等,这种垃圾三天两头要去倒,每次倒的垃圾量不是很大,这是清洁工天天要处理的垃圾。
这样垃圾就好处理了。垃圾桶还是只有一个,居民丢进去就可以走;可回收的垃圾画一个区间给大家丢弃,可回收垃圾不是天天有,有的时候清洁工再另行处理即可。
如果有居民把可回收垃圾丢入不可回收的垃圾桶怎么办?就不用小题大做了,没有危害的东西马虎一点就可以。
我的意见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