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跳江溺亡 同行人被判无责。对自己负责就是对他人负责
2021-01-05 13:20:01
喝酒后跳江游泳溺亡,一同饮酒的人应该承担责任吗?重庆巴南法官判其无责!
吴某款待客户薛某,邀另外7人一同赴约。期间征求薛某意见喝了白酒,无人劝酒。
餐后一个小时,薛某酒后自行跳入江中游泳,大家发现后及时劝阻并实施营救,后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起诉同行人员,被判无责!
紫苏心灵港湾说:重庆巴南法官判得好!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预知风险与掌控风险的能力!
喝酒期间,薛某就脱掉上衣欲跳江游泳,被同行人劝阻便罢。
作为成年人,薛某应该知道酒后跳江游泳的风险性。却还是一意孤行,在餐后一个多小时后自行跳江游泳。
有句话说:nozuonodie ,不作不死,作死不亏。
自己非要找死,谁都拦不住。自作孽不可活!
自己造成的后果,又凭什么要让不相干的人付出代价?
这件事让那些习惯甩锅、自私自利、不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上了极其重要的一课!
为自己负责,就是对他人负责!
另外,很多地方的民俗,喜欢聚餐饮酒,小酌怡情,切不可贪杯。酒后猝死的事例比比皆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要劝酒、不要劝酒、不要劝酒!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紫苏心灵港湾,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致力于和您分享生活中的心理学,关注我,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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