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的散文之美
余秋雨作为当代著名作家,其散文作品一直备受瞩目。在“余秋雨的三篇散文”中,他深刻地描绘了自己对家乡、生活和思考的情感体验。《岛上书店》一文中,他以独特的视角描述了孤岛书店主的人生哲学,深情地表达了对孤独、坚持和奋斗的理解。而《草房子》一文则以独特的叙述方式,将家乡的故事娓娓道来,勾画出了一个充满乡愁和温暖的乡村图景。此外,他的《慢慢的散步》一文则以轻松的笔触,诉说了对生活的感悟和对自然的敬畏。这三篇散文内容丰富,情感真挚,充分展现了余秋雨独特的文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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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三篇散文1
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
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
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
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着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
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
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余秋雨的三篇散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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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三篇散文1
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
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
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
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着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
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
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余秋雨的三篇散文2
南方的毁灭
我到庞贝古城废墟,已经是第二次了。奇怪的是,两次都深感劳累。平平的路,小小的城,却累过跋山涉水,居然。
开始还不大在意,后来,当腿脚越来越沉重的时候停步寻找可坐下的地方,突然想起,上次也在这里找过。岂止这里,举头朝前看,一段段路全是最疲倦的图像,一颠一颠地晃动在前年和今年的阳光下。
想来想去,唯一的原因是,心累。
心累,不是累在废墟,也不是累在死亡。庞贝古城被火山灰掩埋,发生在公元七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今已经有一千九百多年了。一千九百年下来,即便从来没有遇到过火山爆发的城市也都变成了废墟,因此很难再让我们劳于愁思、累于感慨。
但是,有一种震撼却穿过一千九百多年的时间直接抵达我们身上,而且显然还会震撼下去,那就是人类群体在毫无预告的情况下集体死亡、霎时毁灭。
日常生活中的单个死亡、渐次毁灭各有具体原因,而庞贝则干净利落地洗掉了一切具体原因。不管这个人是否心脏有病,那幢楼是否早有裂缝,也不管这家浴室主人与邻居有百年世仇,那两支竞技队的彼此积愤已千钧一发,全部一笔勾销,而且永远也不再留有印痕,一起无病无缝无仇无愤地纳入死亡和毁灭的大网,不得逃遁。因此,走在庞贝废墟间,每一步都牵连着最纯粹的死亡和毁灭,不再羼杂,不再分解,不可躲避,不存侥幸。任何游客既是旁观者又不是旁观者,都在暗暗设想、悄悄移情。
世上也有另一些集体死亡、霎时毁灭的情景发生,例如地震、海啸和我这次出发前刚去过的日本广岛当年突然遭受原子弹袭击。这类情景,毁灭得过于彻底,使人难于作毁灭前后的直接对比。庞贝的毁灭独独是由于火山灰的堆积,连火山熔浆都未曾光临,于是千余年后发掘出来,竟然街道、店铺、庭院、雕塑一应俱全。不仅如此,街石间的车辙水沟、面包房里的种种器皿、妓院里的字画、私宅中的诡异秘室,全都表明人们刚刚离开,立即就要回来。谁知回来的却是我们,简直是仙窟千载、黄粱一梦。
使我久久驻足的是那两个剧场,一大一小。大剧场是露天座位,我算了一下,可容四五千观众;
小剧场有顶盖,可容千余观众。这两个剧场和一座神庙组成一个结构紧凑的建筑群,外面有广场和柱廊。广场上的树现在又长得很大,绿森森地让人忘记毁灭曾经发生,只以为剧场里正在演戏,观众都进去了。
今天我在两个剧场的环形座位上方分别走了一遍,知道出事那天,这里没有演出。
灾难发生的时候是中午。在缺少安全光源的时代,夜间演出不多,更多的是下午。那么如果灾难来得晚一点,这儿可能出现台上台下混成一体的真正大悲剧。从大剧场观众席上支撑遮阳大篷的柱桩遗迹看,坐在这里看戏的观众会比街上的市民晚一点发现云色的变化、灰潮的飞泻,因此也就迟一步感知灾祸的将临。但一旦发现和感知,状况将更加凄惨。
我们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没有演出,是因为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们在清理火山灰的凝结物时没有在这里见到可认定为观众的大批“人形模壳”。什么叫“人形模壳”呢当时被火山灰掩埋的人群,留下了他们死亡前的挣扎形体,火山灰冷却凝固时也就成了这些形体的铸模硬壳。人体很快腐烂了,但铸模硬壳还在,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一旦发现这种人形模壳,就用一根管子把石膏浆缓缓注入,结果剥去模壳,人们就看到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连最细微的皮肤皱纹、血管脉络都显现得清清楚楚。这个办法是当时庞贝古城挖掘工作的主持者费奥莱里G.Fiorelli发明的,使我们能够看到一批生命与死神搏斗的最后状态。
我所看到的这种人体遗形,大多是痛苦地躺在地上或台榻上挣扎,只有极少数靠壁站着。在这样的灾难中居然能站着死亡,让人顿生敬意。在一个瓦罐制造工场,有一个工人的人体抱肩蹲地,显然是在承受窒息的晕眩。他没有倒地,只想蹲一蹲,憩一会儿就起来。谁知这一蹲就蹲了一千多年。更让他惊讶的是,重见天日之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变成了自己的作品,都成了硬邦邦的石头。
因此,庞贝废墟中这位抱肩蹲地的工人,仿佛是又一座《思考者》雕塑,思考着人类如何异化为劳动对象,然后以身作则。
庞贝城灾难降临之时,倒是处处闪烁着人性之光。除了很多人体遗形表现出的保护儿童和老人的情景之外,我心中最高大的人性形象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他就是《自然史》的作者老普林尼GaiusPliniusSecundus。
称他老普林尼,是因为还有一位小普林尼GaiusPliniusCaecilius,是他的外甥,后来又收为养子。这位小普林尼是罗马帝国历史上着名的散文作家。罗马的散文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书信,这种传统是由西塞罗MarcusTulliusCicero发端的,小普林尼承袭这一传统,成了写漂亮书信的高手。我在几年前曾读到过中国学者朱龙华教授写的《罗马文化与古典传统》一书,对朱教授细致分析的从西塞罗到小普林尼的文学表达方法很感兴趣,后来就在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发现了他向一位历史学家讲述庞贝灾难的那一封,其中提到了老普林尼牺牲的过程。这是人类从这场灾难中唯一接收到的一个现场幸存者的完整叙述,何况他正巧是个散文家,其珍贵程度,自可想像。
老普林尼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又是当时意大利的一位重要官员,庞贝灾难发生时他担任意大利西海岸司令又称地中海舰队司令。真不知道他长达三十七卷的巨着《自然史》和其他百余卷的着作是怎么抽空完成的。
据小普林尼信中记述,出事那天中午,老普林尼听说天空出现了一片奇怪的云,便穿上靴子登高观察,看了一会儿便以科学家的敏感断定事情重要,立即吩咐手下备船朝怪云的方向驶去,以便就近观察。
但刚要出门,就收到了维苏威火山附近居民要求救援的信。他当机立断放弃科学观察,命令所有的船只都赶到灾区去救人,他自己的船一马当先。烫人的火山灰、燃烧过的碎石越来越多地掉落在船上,领航员建议回去,老普林尼却说:“勇敢的人会有好运。”他命令再去救人。作为舰队司令,他主要营救逃在海上或躲在岸边的人。他抱着瑟瑟发抖的朋友们,不断安慰,为了让他们镇静下来,自己满面笑容,洗澡、吃饭,把维苏威火山的爆发解释为由炉火引起的火灾。他甚至在火山灰中酣睡,直到别人担心他被埋没,把他叫醒。最后,他号召大家去海滩,因为那里随时可以坐船逃离,但到了海滩一看,火山爆发引起大海发狂,根本无法行船。
余秋雨的三篇散文3
我的窗下
里斯本往西去有危崖临海,大西洋冷雾迷茫。这里的正式地名叫罗卡角,俗称欧洲之角,因为这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点。在人们还不知道地球形状的古代,这里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是天涯海角。
风很大,从大西洋吹来,几乎噎得人不能呼吸。海边树立着一座石碑,上有十字架,碑文是葡萄牙古代诗人卡蒙斯写的句子:
大地在此结束,
沧海由此开始。
我在石碑背风的一面躲了一会儿风,眯眼看着大西洋,身心立即移到五百年前,全然理解了当年葡萄牙航海家们的心思。海的诱惑太大了,对“结束”和“开始”说法的怀疑太大了,对破解怀疑的渴望太大了。
据我过去的阅读所留下的粗浅印象,对于近代航海事业,葡萄牙觉悟最早。那时德国、意大利还在封建割据,英国、法国还无心问鼎新的航道,而葡萄牙、西班牙的三桅帆船和其他航海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相信葡萄牙王室的航海专家们曾一次次来到罗卡角,在这海风雨雾间思考着远行的路线。作为“热身赛”,他们已经亲自率队航行过非洲。他们的最终目标,与当时绝大多数欧洲航海家一样,都是《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述的中国。
今天我在这里又找到了新的证据,罗卡角南方不远处,正是古代王室居住地。一代王朝就在这大西洋的山崖上思念着海那边的东方。海的哪一边呢葡萄牙王室中的航海专家已有初步的判断。他们认为,应该从罗卡角向南,到达非洲海域后仍然向南,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后再折向东。显然,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遇到了哥伦布。哥伦布决定横渡大西洋去寻找马可·波罗的脚印,希望获得葡萄牙王室的资助。葡萄牙王室太内行了,一听就觉得方向有误,未予支持。哥伦布转而向西班牙王室求援,伊莎贝尔女王支持了他。结果,葡萄牙由于太内行而失去了哥伦布,而哥伦布也因为没有理会葡萄牙王室的意见而失去了马可·波罗。他横渡大西洋果然没有找到东方,却歪打正着地找到了美洲。
哥伦布由错误的航线而导致的巨大成功,使葡萄牙王室心里发酸。所谓错误,都是一定坐标下的产物;
按马可·波罗的目标,哥伦布没有走对,但新大陆的发现已使哥伦布的盛名超过了马可·波罗,他已自成坐标,那还何错之有但葡萄牙王室暗想,尽管哥伦布已经名动天下,东方,还应该是一个目标。
于是,五年后,葡萄牙人达·伽马果然按照南下折东的路线,准确地找到了印度。他回来时,葡萄牙人举行隆重仪式欢迎,他带回来的财富,是远征队全部费用的六十倍,其中宝石和香料让欧洲人眼花缭乱,一时的影响,超过了哥伦布。二十年后,葡萄牙人麦哲伦奉西班牙政府之命干脆把地球绕了一圈,但他没有回来。
然而无论是达·伽马还是麦哲伦,都还没有进入《马可·波罗游记》里描写的世界,这总于心不甘,于是,葡萄牙还是一心要从海上寻找中国。
我在这里看到一份资料,提及葡萄牙国王在一五O八年二月派出一个叫塞夸拉的人率领船队到马六甲,要他在那里打听:中国有多大中国人长多高勇敢还是怯懦信什么宗教用什么兵器有趣的是,当时葡萄牙远征船队在东方胡作非为,但国王却特别下令,不准向中国人挑衅,不准夺取中国人的战利品。显然,他对神秘的中国保留着太多的敬畏。
几年后又派出一个叫皮莱斯的人来侦探,皮莱斯的情报抄本现在已经发现,他说中国人非常懦弱,用十艘船就能完全征服,夺取全中国。
即使情报如此荒唐,葡萄牙人与中国人打交道之初还是比较恭顺有度的,中国地方官员没有国际知识和外交经验,互相都在小心翼翼地窥探。葡萄牙人先要停泊,后要借住,借住后也缴税缴租;
中国官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坏事,特地在他们的借住地外面筑了一道城墙,把握关闸大权,定期开闸卖一点食物给他们。这种情景,居然也维持了几百年,说明双方心气都比较平和。
我对这种尚未发展成恶性事件时的对峙,很感兴趣,因为这里边最容易看出文化差异。葡萄牙人当然以欧洲文明为本,把自己当作是发现者,而又认为发现者便是特权的拥有者,甚至是占领者,只不过一时慑于的宏大,不敢像在其他地方那样嚣张罢了;
中国官员开始好像没有把他们的来到太当一回事,这与传统观念对“番夷”的惯性理解有关。后来发生一些事,也处处表现出因妄自尊大和闭塞无知所造成的可笑。
但是历史终于朝着恶性的方向走去了。葡萄牙突然对中国张狂起来,是战争之后。看到中国在英国的炮火前一败涂地,便趁火打劫,单方面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自由港,一跃而成为西方列强欺侮中国的浪潮中的一员。其实它与中国已打了几百年交道,而当时国势也已衰落,竟然一变而成为这个形象,有点不大光彩。
在资料中,有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个细节是,葡萄牙人最早抵达中国本土,是一五一三年六月,抵达的地点是屯门外的伶仃岛,正好在我深圳住所的南窗对面;
第二个细节是,他们正式与中国的行政机构取得联系是一五一七年八月,地点在南头关防,又正恰在我住所的西窗前面。
———既然你们那么早就来到我的窗下,那么,我也理应来看看你们出发的码头,以及你们的家乡。
他们的麻烦
葡萄牙人喜欢用白色的小石块铺城市的人行道。里斯本老城人行道的石块,已被岁月磨成陈年骨牌。沿骨牌走去,是陡坡盘绕的山道,这样的山道上居然还在行驶有轨电车。
山道很窄,有轨电车几乎从路边民房的门口擦过,民房陈旧而简陋,门开处伸出一头,是一位老者,黑发黄肤,恰似中国早年的账房先生,但细看并非中国人。
骨牌铺成的盘山道很滑,亏得那些电车没有滑下来,陈旧的民房没有滑下来。我们已经爬得气喘吁吁,终于到了山顶,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古城堡,以圣乔治王子命名。
古城堡气势雄伟,居高临海,显然是守扼要地。罗马时代就在了,后来一再成为兵家必争的目标。它最近一次辉煌纪录,就是圣乔治王子一五八O年在这里领导抗击西班牙入侵者。抗击很英勇,在其他地方已经失守的情况下,这个城堡还固守了半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