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燕尾服的工人_工人作文1200字
穿燕尾服的工人
走过不少曲街暗巷,见过不少“金字塔底部”的人。冬季清晨便利店三级石阶下,常蜷缩一团破烂肮脏的棉花包,只略可分辨出四肢轮廓,无数层破棉絮将衣领积高,稍远看不见人头,总吓得过往女人连连退后。初春乍暖还寒早间,总有许多蚁般的拾荒者拖着深深浅浅的步子从回收站诸角落奔向四方。盛夏傍晚有时听见城管尖利的车笛,没有招牌、极厚的紫色窗帘拉了一整天的“门面”之后,隐约着乱发女子们一簇簇目光。深秋夜里,侧耳会听见垃圾房悉悉窣窣的响动,平素住在那里的老太晚归,此刻正将垃圾从她睡的破藤椅上挪开……
当你太接近金字塔底,只怕会认定社会黑暗甚至生无可恋。他们只剩下一副残缺的血肉之躯在底层筑起一道蝼蚁之墙。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凡事没有绝对。”没有阳光照耀的地方自有夜明珠,没有春风吹佛的地方自有常春藤。底部有种精致的存在,叫做金色的蝼蚁。他们让人惊讶、瞠目结舌,甚至让人羡慕也说不准。
某天与父亲一同出门,见街边有一拾荒模样的男人,外貌与其他拾荒者无异——以至于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全然忘记他的样子了。蓬头垢面、灰不溜丘,他就站在那里,一手拖着半瘪的破麻袋,另一手却不寻常地,翻阅着一本笔记。老旧的工人蓝胶皮本,正衬着那一张风尘的面容。那一瞬马路寂静、除了他万物失去边界线。一时间我认定那是他自己的笔记,就算笔记本是捡来的,里面的内容也决不是捡来的。一个拥有自己笔记本的拾荒者,我想,一个非比寻常的人!他在本子上记些什么,日记、账目,或只是单纯地害怕遗忘汉字?不甘心随随便便遗忘汉字的写法,是一种怎样的执念呢——你且不要取笑,还真的有这样的人;你曾注意吗,他们与执念躲藏在墙角的粉笔字中入石三分。
因此想起一位陈姓先生。他是拾荒人,但我称他为先生,并且记得他的姓。我不知他从何年开始拾荒,但隐约记得某场家庭变故之前他只是这座城市里一个平常的学生。他也很特别,我深深记得他淡黄色渔帽、褪色但整洁的浅灰夹克、酒红线衣、灰色长裤、老布鞋,夹着白色旅行袋还柱着手杖。浅色、偏白,干净清爽,仿佛只是这个冷漠城市中的一个旅人。丐帮的白马王子,我打趣道,十几年的岁月不能在一个无忧无虑的人脸上留下痕迹,况且陈先生总笑着仿佛他掌握了一切。他跟老头们挤在公告栏看报;复古风方兴未艾,他手脖子上甚至戴起一串木珠。
须弥广阔无垠,婆娑界悲苦,但总有些人这样完全地活着。
打开播放器,耳机里传来罗德里格斯的歌曲。比起专业技巧,我更喜欢他填的词和生活态度。他曾被认定在不幸的际遇中悲惨地自焚而死,古稀之后才被歌迷发现还能绽放出超然脱俗的笑容。完全不计较应得而未得的名声、财富、尊重,或许他只想说:没什么特别,我只是个泥瓦匠而已。“他恐怕是唯一一个可以穿燕尾服干瓦匠活的人了。”而他的工友说。
音乐在继续,从金字塔底部走出知青模样的乞人、穿着燕尾服的泥瓦匠,还有跟情侣争论爱情与生命的小贩;自称“阳光美少年”的瘸腿匠人;拉一车没人看管的货物却依然忠心耿耿的三轮师傅……
须弥广阔无垠、婆娑界悲苦,但你若超然地活着,大小司命都拿你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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