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共青团委员会学生会 举办“红五月”歌咏比赛的通知
2019-12-11 14:27:08
2009年共青团委员会学生会举办“红五月”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班委会:
为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演唱技巧和艺术修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举办“红五月”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参赛要求:
1、歌曲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歌曲内容将作为评分标准之一。
2、参赛选手必须自备伴奏(VCD碟或乐器),无伴奏者取消比赛资格。
3、独唱和组合(组合人数要求在5人以内)均可。
二、报名方法:参赛同学于3月28-29日到本班团支部书记处报名,团支部书记于3月30日课间操时将本班参赛同学名单交团委办公室,过期不候。3月31日课间操时所有参赛同学到团委办公室抽签。
三、比赛时间、地点和方法: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预赛:根据抽签结果(按序号排列)将所有参赛同学分成四个组进行,每组前5名进入决赛。比赛时间暂定为4月份的每周六下午3:30时,具体比赛时间见以后的广播通知。
2、决赛:5月6日下午3:30时
3、比赛地点:高二楼六楼会议室(多媒体教室)
四、评奖方法: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7名。
共青团委员会
学生会
200九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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