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张扣扣案 引发的激烈争论
打开微信,有关“张扣扣”的话题直接刷爆朋友圈。首先看到的是“全民请愿张扣扣案:刀下留人!请给他一条生路……”。为了充分了解不同的观点,又分别选取3篇不同的文章进行阅读。
在阅读后,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张扣扣案,谁才是真正的罪人?”
四篇文章分别是:“中新网陕西”撰文的“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张扣扣代理律师编写的“全民请愿张扣扣案:刀下留人!请给他一条生路……”;“请问张扣扣:杀母者必诛之,杀父者又如何?”和“张扣扣案:去他的故事去他的心路历程”。
四篇文章:“中新网陕西”的撰文,只是简单的做了案情梳理和通报;张扣扣辩护人的观点是:张扣扣有罪,但罪不至死;另外两篇文章则主张维护司法公正,判定张扣扣死刑。
中新网陕西的撰文是,“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其中有这样一段:“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扣扣家与被害人王自新家系邻居。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王自新三子”
。其中这样写道:时间必须回到1996年。这一年,张扣扣年仅13岁。汪秀萍,张扣扣的母亲,被王正军用木棒打死。母亲被打后,倒在了张扣扣的怀里。张扣扣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在自己的怀里断气、死去。在会见张扣扣的时候,张扣扣告诉我,有三个场景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令他终身难忘、时常浮现:一是王正军打他妈妈的那一棒;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鼻子、口里都是血,鲜血在喉咙里面“咕咕咕咕”地作响;三是妈妈的尸体在马路上被公开解剖,现场几百人围观。张扣扣亲眼看到妈妈的头皮被人割开,头骨被人锯开。
这里请大家注意的案情通报:王正军时年17岁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的定性,以及法院的定罪判处。均是“故意伤害”。
再看张扣扣代理律师通报的案情细节:其一,张扣扣当年13岁;其二,目睹了王正军致母亲死亡的全过程;其三,见证了母亲死亡的整个过程和惨状;其四,见证了血淋淋的验尸。
我们抛弃“中新网陕西”通报内容,暂不列入分析。就人性而言:谁能作为一个儿子在亲眼目睹、亲身经历这一切之后,而无动于衷。并能坦然的面对人生,快乐阳光的犹如未曾发生过一样。请您站出来。
别说一个孩子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就是换作羽翼丰满,已经独立自主生活,经历了社会阅历,且已经成家立业、儿女绕膝的我们,能抗住这样的打击吗?
正如我在“是谁把善良逼成罪犯”中所说:任何案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都是没有“如果”的;但是,当我们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去看每一起类似的案件。我们会惊人的发现,“如果”是多么的重要。
如果,我们自身多一点“人性”,哪怕就那么“一点点”;如果,这个世界多一份仁爱,少一点“猖狂”,少一分“牛逼”,还会致使一位母亲离世吗?如果,当年围观的人能用自己的“爱”及时的拉走孩子,张扣扣还会眼睁睁的见证这一切吗?如果,当年的法医鉴定能够人性一点,还会让张扣扣记住血淋淋的一幕吗?如果,……
张扣扣是犯了罪,可是真正的罪人是“张扣扣”吗?或许,他在历史的进程中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或许,会因为他的案子的特殊性,最终被后人所记住。
但是我们无法否定,“张扣扣”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了现实的冷漠,以及“人性”的寒冬。
当我们趾高气昂的评论他的罪责的时候,我们都应平静下来,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充当着什么?看客?评论家?道德楷模?法律的捍卫者?……
当“人性”降至冰点的时候,我们的明天难道就不会有李扣扣、赵扣扣、孙扣扣出现吗?
人性与法治,永远是并驾齐驱的两套马车。当我们顾此失彼的时候,谁不是“丑角”呢?
轻霜冻死单根草狂风难毁万亩林仁爱相聚罪恶无席个人走得快 众人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