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陪读的话题作文讲评素材
成都市李先生夫妇曾梦想读名牌大学,他们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从儿子上中学开始就在学校旁边租房陪读。六年中,他们变卖结婚首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最后儿子终于考上了北大,后来还获得了7.2万美元的全额奖学金赴美读博。现在国内陪读部落愈趋壮大,由国内到国外,有些家长甚至不惜离职离婚去陪读。陪读有无必要,如何看待陪读现象,这都是值得探讨的话题,请你联系实际,自拟标题,自选角度,自行立意,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审题点拨这个题目的开放性很大,应该说一般都不会出现跑题的情况。题目要求就陪读现象谈自己的看法,要能自圆其说。实际上,你可以有很多的切入点来谈陪读的利与弊。但如果文章面面俱到,就会流于空泛,一个角度都谈不透彻。所以写这篇文章最关键的问题是切入角度要尽可能小,但是论证要尽可能充分,严谨,要力求新颖,言之所未言,这样才能得到阅卷老师的青睐。从“利”的角度来说,陪读可以节省学生的时间用来学习;父母可以更好的照顾好自己的营养和起居,作息也更有规律;可以更好地让孩子感受父母的辛勤付出,培养孩子的孝心和感恩之心,可以让学生在寻梦过程中的陪伴让孩子更加明白爱,体会亲情;可以让父母体会陪着孩子熬过高考岁月获得成功后的成就感;现在诱惑太多,陪读减少了犯错误的机会;陪读可以在父母的督促下,提高学习效率等等。陪读的“弊”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探讨:陪读不利于培养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父母应该放开双手,让孩子学会自己行走;陪读让父母和家庭失去中心,把教育看成唯一发展之道,导致父母不求回报,只求孩子金榜题名,这种孤注一掷,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心态,这种“高投资”渴求“高回报”的赌博心理容易让家长心理失衡,也给孩子带来太大的压力,如有的家长会说:“我们为了你班都不上了,你要是达不到我们的目标,你自己说对得住人吗?”还有陪读时,父母过分的监视和唠叨,也束缚了孩子的自由,会引起孩子的反感。以上角度,应该尽可能切入口子小,谈得充分透彻。
学生习作请你对以下文章进行评析修改:我的事业是父(母)亲
一直以为普天下父母之于子女的养育不仅是恩情,同时更是一种责任。当这样的一种责任感升华为事业时,这样的父母才是在为自己儿女的人生投一笔巨资,不论成败与否,都为世间纷纭的真情录留下一笔属于自我的伟大。这是生命因某些特定的因缘而对另一个个体所做出的最为惊天动地的承诺,也昭示着人性中最为高尚的永恒。“我的事业是父亲”,曾见过一位很成功的父亲以这一句话概述他人生中的所有骄傲。他的四个子女,全部荣登过世界最高级学府——哈佛大学,每一位都以自己的方式诠释顶尖才能。而这位父亲的经历亦很玄妙。在年轻时他也曾很是出色能干,但有了第一个儿子以后,他突然宣告:“我的事业是父亲!”于是辞职回家,专心从智力、身体、情商等各方面培育儿子。后来一次一次的成功让这位父亲成了大赢家——他的投资的确无以偿还,但所收回的却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与荣耀!我为这位父亲彻底感动。含辛茹苦、呕心沥血,这样的词语不应该属于我们的父母。环境也许是苦难与折磨,也许是优裕与安乐,但作为父母,孕育了另一个生命以后就被赋予了一种神圣的事业,苦难中不断挣扎,安乐中不断进取,在此没有本质上的差异。而之所以有不同,那是你——作为一个生命个体自身的轨迹与道路。如果你早已预知并着力要成为一个成功的投资人,你就必须为你和你的下一代去争取,以积累日后的的资本。现行应试教育更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试金石。我作为学生,当然期待父母为自己尽力创造更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每一个人身上都维系着父母希望延续的梦想,他们的付出为我们的前进铺下基石。陪读就是一种具体表现。那些辞职甚至离婚去陪读的家长与那位父亲都有同样的勇气,在履行父母最为高尚的事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欣赏这样不顾一切的家长,他们为我诠释了一种让人敬畏的伟大。既然父母有自己持续一生的事业,我们作为子女的更应该在这种投资下认清自我的价值。任何一种对父母亲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对人性中最咫尺的亲情的亵渎。这是没有退路的偿还,我们也有更为坚定的事业!所以,请铭记,请珍惜,我们与我们最亲爱的人都在天地间成就着各自的伟大,成败在真情的依托中可以更加明晰、深刻。有几句诗刻骨地诠释了这样的深刻:“母亲,如果有来生,我会让你做我的女儿,把所有的爱还给你。”所有的都将在此面前自惭形秽,自私狭隘只会让亲情的维系更脆弱。教育的衍生
衍生,这个伴随着现代科学发展而出现并被普遍使用的词,无疑极大地促使了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因为一种原质经过衍生后甚至会形成数以万计的结果。虽然如此,衍生的原理却也简单,作用方式与程度的细小差别就可产生多样的结果,结果取决于原质与作用的契合。教育衍生了多少新事物,我不清楚,但是“陪读”这个略显新潮的东西无疑也是其衍生物之一,也是衍生规则下的一种产物。它的好坏根据也就在于其原质——受教育者与作用——依赖程度的切合、关联上了。对于独立性很强且又志存高远的学习者而言,陪读似乎就有些滑稽了。因为雏鹰待欲展翅,并非是需要无微不至的关爱的;欲练就犀利的眼瞳和矫健迅猛的扑跃需要的反而是独自迎击狂风骤雨袭击的情境。若是父母一片过忱的情意加之于这种人身上,恐怕便是再有勇力也要被舒适和无形的笼锁给牵掣,鹰与隼的区别也正在于此。昔时庞统阅兵书必避去群人家属,今者胡适执卷出中洲,独赴美国求学都无一遗漏地展示了独立性强的学子是不需陪读和过分关心的。然而依赖性难以变改的学生对于陪读或许又正是一种集欣赏与推崇的情结。诸葛亮舌辩江东时曾云:“沉疴重病,必先饵之以淡粥清茶,待其稍痊,方医以常法,倘骤投以猛药厚味,则其疾反深矣。”这句话便深谙陪读之法。自理自立能力稍差的人若不假以时日,缓医慢治,而一味追求快速度的话,其结果自然难逃病疾益深的状况。陪读,无异于淡汤清水的食养,却也可以解得一时之疾,甚至也不失为一种良方。那位以全额奖学金留美的同学,也许正是得益于这种极适合其学习特性与其久而久之形成的依赖性的方法。向者纪昀登科之时,似乎也还是得益于举家拥助,全力赴考的举措呢。不过,陪读虽可以对这些特定之人有所裨益,但是过多依赖终究不是到头之路,他们还应在日后的途中“医以常法”,并超越原来的自我。陪读的优劣正是在于这种磨合适应程度,他的好坏之分因人而异,因而对它的取舍,便以自身特定情况为基础,衍生有其既定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