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孟子“义利观”:见利要思义 不义则不为
《孟子》
义利观,是一种特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在今天仍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普世价值。
在悠久浩瀚的中国传统思想史上,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孟子,到汉代董仲舒,宋代朱熹、明清时期的王阳明、顾亭林等一代代儒家知识分子,从未间断过对 义利观 的智慧阐释。孔子曾在《论语 里仁》说: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明确提出了 义利 的社会属性,为儒家的利义思想观念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并在后世不断发扬光大。
孟子崇尚的 义 ,提出舍生取义的取舍之道,强调 义 是一种人应追求的目标。《孟子 告子上》中讲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告诉了我们在 生 与 义 、 利 与 义 的抉择中,我们应该舍 生 取 义 。他的 仁义 思想中, 仁 虽承接孔子, 义 却具有思想延展性和独到性。孟子人性论中提到的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说明 羞恶之心 是 义 的萌芽。此外,孟子将 仁 和 义 联系起来,说: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 。也就是讲 仁 是人的心, 义 是人的路, 仁 体现在人之心,即人先天的资质上;而 义 体现在人之为,即人后天的行动上。因此他主张 居仁由义 ,认为只有后天讲究了义的人,才可以在先天的基础上真正成为一个仁人。他把 义 比喻为 人路 ,看成是一个人的人生之路中应追求的根本目标。
然后,孟子又希望将 义 发展为一种理想人格,并用 义 来评判人们对 利 的贪求。在孟子的理想社会中, 义 应该主导人们的价值观,见利要思义,不义则不为。正如《孟子 尽心上》中讲 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 ,取得本不应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义的行为。此处所取的,可以是个人私利、小集团利益,甚至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利益,如同《孟子 尽心下》中所言 春秋无义战 那样,春秋时国家间的纷争,在孟子看来皆是各国对各自利益的追逐,都是不义的。这与孔子所言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相比,又从个人之义的 点 ,上升到了国家大义的 面 的新高度。因此,孟子追求的 义 ,是在生命与道德,利益与道德彼此发生冲突时,应坚守的一种准则,一种 道义优先于利 的价值观。
孟子像
孟子的义利观中还阐明 义 也是一种约束。遵守 义 ,人们就能合乎礼义地面对外界的种种诱惑,做到 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 ,达到完全自律自制、以德自谦的境地。如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孟子 滕文公下》)中,这条天下之大道就是一条大义之道,且在孟子看来,此类大义之人的言行必然是符合道义的,这可以在《孟子 离娄下》中 大人者,言不必行,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一句看出,大人就是惟义所在的尚义之人,他们用 义 来约束自我的行为,真正做到了行大义之道,唯义是从。如果将这些与《中庸》里 义者,宜也 联系起来看,我们会发现 义 着实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使人行为得当。
由上述可见,孟子的 义 不仅是一种待人接物时约束我们的准则,更是一种道义优先的价值观,是一种理想的人格。那么孟子的 义利观 究竟在什么时代背景下提出?后世诸家又对 义利观 做出过什么发展呢?
相对于春秋时期提出 仁 的孔子,孟子处于一个统治阶级矛盾愈演愈烈、礼崩乐坏的战国纷争时代。各诸侯国为了追求更多领土与人民,相互之间兵戎相见,兼并战争接连不断,百姓民不聊生,动荡之中,人们思想行动自由,然而社会缺少一种共性的道德法则。因此,孟子在汲取孔子丰富思想的同时,以 仁 为根基,总结先师之精髓,发扬其独到之 义 ,孟子的 义利观 应运而生。
《大学》中有一段话与孟子 何必曰利 的 义利观 有很多相通之处, 孟献子曰: 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孟献子认为,士大夫、卿大夫、之家,不必计较于牲畜多少的利益,百乘诸侯之家更不应有搜刮民财的臣子,一个国家应该不以钱财小利为利,应该以道义为利。这与孟子 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的以 推行王道、实施仁政 为先, 取得长远利益 为后的治国理政之道,有异曲同工之妙。
时至后世汉朝,董仲舒也对 义 与 利 辩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他指出 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 ,认为一个人天生就是一个 义 与 利 结合的个体。在《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中有 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 ,其中也蕴含了仁人 以义为先,不应谋私利 的哲理。
到了唐代,韩愈也将 性 与 情 作了区分,《韩昌黎文集》中《原性》一文讲 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 ,他认为 性 包含了仁义礼智信,皆与生俱来;而 情 就指代喜怒哀乐与个人欲望,是接于物而生的。
时至宋代,朱熹将 义 又提升到了 天理 的境界,他讲 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事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这句话中提炼出的 存天理,灭人欲 的观点。此外,朱熹强调 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 ,他认为利永远都在义的后面,朱熹对义利的发展,正是对 舍生取义 中 利 与 义 取舍的进一步发扬。
上述儒家诸子的观点,如果与孟子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的观点对比看,会发现儒家所言 轻利 ,并不是杜绝求利的欲望,一味追求义的。儒家的重义轻利,是不言私利,反对见利忘义,不想因利而害义的观点。孔子言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论语 里仁》)中也可以看出,孔子不反对 求富 , 恶贫 的观点。孟子重 义 轻 利 ,提倡 以义为先,不必曰利 的观点,也阐明了人们在待人接物中,只有先讲求了 义 ,才可追求没有副作用的大利的道理。后来董仲舒讲的 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 与朱熹讲的 必以仁义为先 也都是这个道理。因此,关于人的利欲问题,儒家诸子欲于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那就是重义轻利、以义为先。其主旨就是主张在合乎 义 的前提下,去取得正当的、更长远、更大的 利 ,从而在这个支点的基础上平衡社会的利益关系,从而发展出一套修身治国之道。由此可见,孟子的义利观着实开创了义与利理论的新篇章,为后世儒家诸子 义 的学说的生生不息奠定了基础。
因此,中国儒家 义 的思想千年不衰,其中必然有值得我们当世借鉴的理论。虽然有人认为儒学只是农业文明的产物,是过时的东西,如同 义 这种准则性的学说于当世已经没有价值,但是这些人忽略了儒学对我们民族性格、生存处世方式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没有人文精神的调治,社会的发展可能是畸形的。孟子大义为先的思想,激励着近代革命人士为民族大义前赴后继、舍生取义,让民族于危难中重义轻利,不论是反封建的斗争中还是在反侵略的民族解放战争中,重 义 的思想已然成为中国人血液中的因子,融入到危难之时的志士心中。这些思想精华,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凝结和升华为 见义勇为、大义为先 以及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的浩然正气。
然而,当今社会中一些人在价值观念上产生混乱,这些人金钱至上,弃精神道义于不顾,发不义之财,得不义之利。此类以利为上的功利主义,是一种缺乏诚信、道义的危险信号。对于生活在和平时期的我们,我们的 义利观 应该与时俱进,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应该欣赏、钦佩并推崇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的行为。退一步讲,我们在生活中面对 义 与 利 的冲突时,我们应该合理的平衡这两者的关系,把 义 放在首位,以义统利。毕竟 好义 和 欲利 是两种人性,其中虽有交集但并不是不可共存。于个人而言,正确的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是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不可陷于个人的利欲之中,为人处事应见利思义,应在道德与利益的抉择中站到 义 的一方。
正如《礼记纂言序》讲 其截然而裁制也,谓之义 。对于此处之 义 ,我认为,截然者,乃界限分明之意;裁制者,乃束缚之意。 义 于我们,更多的应是一种道德的准则与精神上追求的目标,有了 义 的准则约束,我们在 利 的道路上才不会迷失自我。朱子《大学章句序》中说 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 或许也是在表达后世的人们对经典的理解越来越浅薄,知者已鲜矣。而《大学》的结语又重在义利之辨,颇具深意。或许我们着实需要铭记《大学》的结语, 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由是则使国人以义为先、见利思义;由是则得以国泰民安而天下平;由是才可以实现 明明德于天下 。我们当今需要传承与发展儒家文化 义 中以仁义为先,利益在后的精华思想,让 义 成为我们行为准则,用 义 这种价值观来引导社会稳步发展,这无疑对当世具有一定的指导与借鉴意义。
参考书目;
1.王国轩译注:《大学》《中庸》,中华书局2016年版
2.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徐洪兴:《孟子一百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邓艾民译注:王阳明《传习录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
5.郭齐勇:《中国儒学之精神》,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原标题:义者,宜也 对孟子义利观的思考。作者:杨喆,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