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子的独立精神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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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5 02
摘要:以群体为本位,个人消融在群体中,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的事实。但在先秦诸子中,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以个体为本位,具有独立精神的 贵己 独立 自知 自胜 的思想主张,注重人的主体价值和人性的自然发展,闪耀着独立、自强的思想光辉。
论文关键词:老子; 道; 自然; 独立精神
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是所有哲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家注重社会秩序,强调礼制,他们习惯以共性、共相为不言而喻的前提,不太注重个性、殊相 。孔子提出 克己复礼 的主张,要求人应该压制自己,使行为合乎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墨家提出 兼爱利他 的主张, 兼 就是群己不分,人我无别,视人如己。将这种兼爱推到极致就是忘己济人,即 利他 。儒、墨两家都强调群体的社会价值,要求个人无条件服从社会,服务他人,而对个人的主体价值、人格独立很少重视。 一、道的独立精神
(一) 道法自然 道 独立的存在状态
道 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老子的道不仅是浑然一体的宇宙本体,永恒存在的天地万物之源,又是运动不息的对立转化规律和法则[2]。老子的哲学思想都是围绕着 道 展开的。而 自然 又是其思想的基本精神。《老子》二十五章有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 不是指具体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 自己如此 的一种状态。
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况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附加的,因而《老子》提出 自然 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3]。所谓 道法自然 就是指 道 以自己的状况为依据,它内在的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而不必依靠外在的其他原因。可见作为宇宙本体,万物之源的 道 其存在具有不依赖于他物,不受外在条件制约的独立特性。
(二)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道 独立的运行规律
同样是在《老子》二十五章说到: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河上公对 独立 和 不改 的解释是: 独立者无匹配,不改者化有常 。司马光《老子真经论》对 不改 的解释是: 变化终不失其常[4] 。可见循环运行的 道 在运动发展中也不受外在条件的制约,始终按照自己内在的规定性,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独立运作、生化万物。 有常 、 不失其常 就是按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失其本性。
由于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第四十二章)道创生了万物,又内在于万物,成为万物各自的本性。道分化于万物即为 德 。万物依据各自所得于道的本性即 德 而发展为独立的存在[4]。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老子》第五十一章) 道法自然 落实到天下万物就是 万物将自化 , 天下将自正 。(《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对待万物也是遵循自然的原则,每一个个体都有其自成之因、发展之势及生存变化之道。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最能秉承和落实这种来自天道所关照的独立精神。
二、人的独立精神
(一)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在春秋之前,人们普遍认为 天 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神灵,世间的一切都是由天所生,都被天主宰,天的意志和命令表现为 天命 ,国家、社会和个人无不受天命支配[4]。老子所处的时代,虽然 天 至高无上的地位开始动摇,但人们的思想长期笼罩在宗教神学的迷雾之下,上帝与鬼神的观念仍然很浓厚,人们尚无力否定人格之天的存在。然而老子却用自然无为的 道 否定了人格化的主宰之天,否定了任何超自然的神秘力量。
不仅如此,老子还说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第二十五章)老子把人与道、天、地并提,列为 四大 之一。首先,在这里,老子没有提到神,这是对神本主义的否定。其次,老子认为人是与道、天、地并列存在的,在宇宙中具有独立存在性。老子将人的存在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这是对人本主义的肯定,是对人独立的人格尊严的认定和推崇。在当时的社会文化条件下,老子否定天命和鬼神,提出 人亦大 的思想主张,发现人类自身的生命价值,唤起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确实是一种惊世之举,是一种价值观念的转换,对中国思想史有着巨大的贡献。
(二) 致虚极,守静笃 人应追求思想的独立
春秋末年,天下大乱,传统的礼乐制度失掉了原有的效力,再也无法维系动摇不已的社会局面。老子敏锐地觉察到了时代变迁给人带来的心灵震撼,面对眼前 礼崩乐坏 的局面,老子不无感慨地说: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第三十八章)认为 礼 已经失掉其道德内涵,变成空洞的躯壳和僵死的教条,不仅不能拯救世道人心,而且成为世道衰败、人心堕落的产物,造成了人性的扭曲和天道的失落。
处于这种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私欲的活动和外界的扰动使得人心灵闭塞不安,在思考问题时,难免受到这些因素的干扰,而无法从实际出发看清问题的本质。所以老子提出 致虚极,守静笃 (《老子》第十六章)的主张,要求人们必须时时做致虚、守静的工夫,以恢复心灵的清明。范应元说: 致虚、守静,非谓绝物离人也,万物不足以扰吾本心者,此真所谓虚极、静笃也。 心虚则欲望不起,神静则念头不生。老子用 婴儿 来形容人不受外界干扰、平和宁静、质朴纯洁的状态,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老子》第十章) 气柔 是指心境极其静定的一种状态。就像 道法自然 一样,人性也应该复归于自然,老子认为人得之于天的自然本性才是他的至正之德[5]。
(三) 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人应保持行为的独立
《老子》二十章有云: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世俗的人熙熙攘攘,纵情于声色货利,老子却淡泊自守,顺应自然,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老子之所以 独异于人 是因为其 贵食母 。范应元说: 食者,养人之物,人之所不可无者也,母者,指道而言也。 [3]老子这种卓然独立的行事原则是遵守、取法于道的。
老子生活的时代,时值中国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时期,昔日显赫的贵族衰落了,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却因富而贵[5],老子目睹这些人寻求感官刺激,穷奢极欲,淫佚放荡的生活形态,说到: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老子》第十二章)在老子看来,声色犬马、金银珠宝给人带来极大的感官刺激和心理诱惑的同时,使人道德沦丧,给社会、人生带来极大的危害[2]。然而在那样一个 礼崩乐坏 的乱世,又有几个人能懂得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老子》第九章)的道理呢?老子颇有感触地说: 吾言甚易行,甚易知。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老子》第七十章)老子坚持的清静无为之道,有根据,有主旨,在日常生活中易知易行,最见功效,然而天下人多惑于私欲,迷于荣利而无人知,无人行,所以老子坚守的道也不被人重视和效法[3]。尽管如此,老子也不变心从人,愿怀抱我像玉似的道、德处贫贱而不移。世俗之人行事是与道背道而驰的,行道者要坚守大道,所以异于常人,寂寞恬淡。老子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洁身自好、独善其身的典范。
三、结语
正如仅仅只注意儒家和墨家的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有简单化、笼统性弊端一样,如果把老子的这种独立精神仅仅归结为个体主义,也有失于简单化和片面性。因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还必须是 既以为人,既以与人,为而不争。 (《老子》第八十一章)以及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 (《老子》四十九章)这样既善于帮助他人又有博大的包容心,虚怀若谷的人。
所以,这里讲的 独立 不是 孤立 ,不是 绝物离人 。而是注重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尤其是对人人格独立的推崇。人只有思想独立,才不会人云亦云;只有行为独立,才不会随波逐流;只有人格独立,才能自知、自胜、自强,进而自我践行,创造出超越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每个人都有按照其自然本性独立发展的需要,具有独立的人格。
个人在坚持自身独立的同时,还应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独立性,这就表现为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即老子所讲的 善 和 不敢为天下先。 在实践中便应该 不妄作,不妄为,不强求。 这不同于儒家的 克己复礼 ,也有别于墨家的 兼爱利他 ,是在坚持自己自主、独立的同时,推己及人。当然,我们并不回避老子的思想里有着消极避世的人生态度,那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思想文化落后和特殊的社会背景造成的。
老子的这种独立思想和自知、自胜、自强、自我践行的独立精神,其影响已经超越了老子生活的时代,在今天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独立意识是健全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个体自立、自尊、自强,才能更加促进集体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饶尚宽. 老子[M]. 北京:中华书局.
陈鼓应, 白奚. 老子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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