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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1 1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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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13日至6月2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下文简称“市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4日向市文旅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市文旅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市文化旅游出版广电文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及时印发反馈会情况通报,要求全局上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还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12月3日,局党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主题,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挖根源,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

(二)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书记钟明龙代表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钟明龙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黄其辉任第一副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明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主动担当责任,坚持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带动全局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局党组书记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过程中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形成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整改的态势,狠抓落实,确保整改措施逐条完成。

(三)强化落实,扎实有力推进。一是认真梳理列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58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160条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每个问题、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二是深入查摆促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周督查制度,每周召开1次碰头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6次班子成员有关领导碰头会议,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到全面、及时整改。三是加大力度解难题。针对文化强市工作成效不明显、文物安全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坚持集中“把脉会诊”,找准突破口,协调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等单位专题研究如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及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强化文博单位消防标准化建设,确保整改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四是区分情况全面改。坚持马上就办的作风,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整改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四)强化实效,确保落地见效。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发挥巡视整改牵引作用,力争从源头上做严做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过程,既狠抓即知即改、又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完善修订了党建工作制度13项,机关工作制度21项,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宁德文化旅游出版广电文物的事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弘扬“闽东之光”。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议事制度出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做好41次党组、33次局务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4月份才出台,2020年1月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重新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三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强化学习和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30日,经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至2019年11月11日局党组下发《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来,目前共有30多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二是2019年12月1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同时局党组书记提出了强化学习,学深学透;结合实际,抓紧抓实;从严治党,推动整改三点贯彻要求。三是2020年1月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制度汇编》,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对直属单位领导和监督,制定人员招聘、项目采购、工程招标、资金使用额度等审核审批操作流程,督促宁德电视台及其他直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关于“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并表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流程,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41次、局务会议33次,严格按照议事流程召开;二是严格执行41次党组会议,局务会议33次,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三是会议记录人员规范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涉文化旅游出版广电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同步进行,及时收集、梳理近期上级的决策部署,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进行传达、提出我局贯彻意见,并及时抓好落实。对上级有明确时间、节点、工作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在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上标明办结时间,同时加强督促,抓好落实。

5.关于“‘文化强市’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制。与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判分析,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查指导,研究针对性的推进措施。2019年9月29日和11月28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多次召开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推进会,部署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宣传部、文体旅局、统计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12月4日,会同市文改办给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宣传部长、分管副县长致信,诚请进一步关注和推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12月13日,推动市文改办下发了《宁德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市文化产业行业牵头管理部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2019年全市新增申报入库34家(待国家统计局确认)。二是加强产业培育力度。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一二三”战略部署,以“清新福建、绿色宁德”为形象定位,坚持“文化强市”、“旅游兴市”发展目标,加快全域旅游、优质旅游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弘扬“闽东之光”,不断打响“清新福建、绿色宁德”品牌,文旅融合成效显著。2019年全市新增4家3A级景区;3个村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村被列入福建省首批“金牌旅游村”;1个镇获评省四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4个村获评省四星级乡村旅游村;18个省级旅游村(特色村)、1个三星级旅游休闲集镇、3个三星级旅游休闲旅游村通过实地验收评定。出台《宁德市旅游小镇等级划分与评定》,评选出宁德市第一批旅游小镇12个。5家企业被列为首批福建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名单。新增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1个,省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1个,省文创旅游商品研发示范基地创建单位2家。2019年,宁德市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840.20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8.1%,其中过夜游客2470.64万人次,增长19.0%,占全市旅游总人数的64.5%;累计实现旅游总收入439.41亿元,增长27.7%;游客人均花费为1144元,增长8.2%。三是做大文旅产业增量。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推进古田县临水宫等30个省文旅重点项目进展,完成投资11.153亿元。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争项目落地落实,第九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集中签约17个文旅项目,签约总额148.807亿元;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组织签约项目4个,签约总额8.97亿元。下一步,将做好跟踪服务,尽快释放产能,做足产业增量。

6.关于“对文物安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联合市应急、消防、民宗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文物保护单位605处,发现安全隐患718项,目前已完成整改610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已要求使用管理单位专门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或方案,提交当地政府研究解决,如柘荣、霞浦、福安、蕉城等地专门组织编制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防设计方案。2019年11月,组织省、市文物保护、消防、安防等专家赴柘荣、霞浦、福安、蕉城等地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防设计方案评审工作。2019年12月,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强化文博单位消防标准化建设,确保整改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2020年结合贯彻省文物局冬春文物安全调研和局冬春文化安全检查,共检查17个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发现45个问题,目前基本整改到位,个别问题涉及住户搬迁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二是于2019年11月举办全市文物保护和安全培训班,邀请省、市文物、消防等方面专家授课,组织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博物馆馆长以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委会或所在乡镇实际管理人员等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文物消防安全知识、文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及注意事项、考古学知识等。三是推荐文物干部1名参加国家文物局安徽滁州文物执法培训班,提升我市文物安全执法理论水平。

7.关于“对市级畲族院团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为办好畲族歌舞团,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前往丽水、景宁、三明等地学习考察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做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前往畲族歌舞团调研,关心支持畲族歌舞团建设发展,帮助解决了畲族歌舞团人员经费、前期拖欠社保经费等问题,为畲族歌舞团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加大对畲族歌舞团的扶持力度。2019年起,畲族歌舞团财政定额补助由240万元增加到560万,并还清了社保欠款177.94万元,畲族歌舞团经费得到落实。二是完成畲族歌舞团团长选聘工作。与省歌舞剧院签订战略协作协议,省歌舞剧院创作中心主任卢荣昱挂职任市畲族歌舞团团长。三是完成团部搬迁工作。畲族歌舞团搬迁至市艺术馆办公,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加强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坚持“以岗定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原则,积极推进畲族歌舞团内部绩效薪酬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极大调动演职人员工作热情。五是努力扩展演出阵容。通过多渠道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省歌舞剧院实行演员双向互聘制,和宁德师院开展合作,充实了演员阵容,确保大型演出需要。六是演出质量不断提升。完成了《山海的交响》改版提升,新版大型交响音舞诗画《山海的交响》做为宁德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成功上演,社会各界好评如潮,营造浓厚喜庆氛围;创作编排的《畲家婚庆》、《打枪担》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分获一、二等奖,为弘扬和传承畲族文化起到积极作用。

8.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扶贫挂钩帮扶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新学习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文件开展帮扶工作。二是杜绝将帮扶款交由第三方代发等流于形式的扶贫工作,按照最新的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处级以上挂钩领导扶贫入户工作,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5月,宁德市精准扶贫办明确我局继续帮扶柘荣县黄柏乡下坪村9户贫困户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先后组织5次精准扶贫入户帮扶走访活动,深入了解、记录贫困户近期生活、收入等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2019年度局领导每人均实地入户走访4次,每户给予扶贫帮扶资金2000元。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工作,每季度梳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局主要领导,及时督促扶贫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领导做好帮扶工作。四是加大对扶贫村帮扶力度,发挥本单位系统资源优势,全年下达旅游扶贫专项经费200万元,产业帮扶经费205万元,同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开展文化旅游项目帮扶。

9.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市场管理科联同市文化和旅游执法支队从11月开始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二是重新编制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调查表,对经营场所涉黑涉恶情形进行重新界定。三是加大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网站上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及时发现有关线索。

10.关于“‘扫黄打非’工作开展较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调整成立宁德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召开2次联席会议,进行分工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坚持“彻查、彻办”原则,积极联动海关、公安等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线索深挖彻查,做到重大案源不流失,重要案件查办有结果。2019年全市共办理案件19个,其中刑事立案6起,行政立案8起。宁德魏某文等人走私淫秽物品案被列为福建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三是制定清源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方案,抓源头整治,打击、防范各类邪教反宣品、涉暴涉恐音视频及非法出版物传播扩散。2019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962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967件(套)。四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严格按照“四上”(“扫黄打非”标牌、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上墙)和“四有”(宣传有阵地、举报有渠道、工作有记录、创新有成果)标准,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手段重点攻坚,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拓展,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层站点2263个,覆盖率达93.2%。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1.关于“专题研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党支部分别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2019年度,处级党员干部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12.关于“学习体会材料存在抄袭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按期换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并于2020年1月5日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强化文字能力,加强把关审核,杜绝网上抄袭、相互抄袭的现象。三是通篇照抄互联网《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的相关相关责任人员向市文旅局党组提交书面检讨。

13.关于“党员干部对有关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12月初印发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知应会知识材料,由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机关党委于12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二是要求全局党员将“学习强国”APP的学习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学习任务落实。局机关党委及时督促各党支部抓好党员干部每天登录“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要求各党支部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14.关于“学习制度未及时修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19年3月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已按计划完成全部的学习任务。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要求,于2020年1月5日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重新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

15.关于“学习次数未达规定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14个专题学习任务,2019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7次。二是经2020年1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16.关于“学习计划落实偏差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宁德市委办关于印发 宁德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印发《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14个专题学习,2019年共完成27次专题学习。三是根据《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和落实好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19年12月30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宁委宣〔2018〕28号文件精神。二是于11月7日召开下半年全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并报送研判报告,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并进行通报,党组听取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向市委和市委宣传部报告。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之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8.关于“民主生活会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度民主生活会,市文旅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同时按照省委《实施细则》、《通知》和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会议要求,程序规范合理,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四个找一找”方面查摆了16个问题,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等六个方面查摆了56个问题。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分工,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各位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照抄照搬和个人有关事项漏报不严肃不规范行为;三是根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统一提交报送市委第12巡回指导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核,局领导班子及各班子成员对照审核提出的建议,对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多次梳理,修改存在问题从140个增加到251个、整改措施从42条增加到59条;四是相关当事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谈话函询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同时开展自我批评和接受批评。

19.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流程图》,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程。二是机关党委已于12月26日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并要求各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抓好学习。三是要求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学习,严格落实要求,把好发言材料质量关,同时,严肃会风会纪,规范党员大会请假制度,要求支部党员不能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20.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流程图》,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程,尤其是抓好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学习。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把材料审核关。三是市畲族歌舞团党支部于12月8日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及支部相关人员在会上作了深刻检查。闽东革命纪念馆党支部于11月13日召开支部会议,支部书记在会上做了深刻检查。

21.关于“‘三会一课’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宁德电视台党支部充实完善组织学习的内容,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在2019年12月调整3个党小组组长,由部室主任担任小组长,提高党小组的组织力量。二是已于11月13日结合主题教育,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督促与指导。三是修订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学习。

22.关于“党务干部不专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委已于10月18日进行换届选举,目前机关党委已配备3名专职人员。二是局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9月10日换届,由局四级调研员任书记,人事科长任副书记。三是宁德电视台因机构改革于2018年12月申请延期换届选举,已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换届,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因机构改革原因申请延长一年换届期限,已于2020年1月2日完成换届,闽东畲族博物馆党支部11月8日到期,于11月20日提出申请延期换届,机关党委会议已研究同意。四是局机关党委已于12月26日召开培训班对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党务人员工作水平。

2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委已于12月26日召开培训班对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各党支部对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全程纪实内容进行重新核实。三是根据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制定我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

24.关于“党员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研究审批原出版科科长郑杏玲自行脱党一事,经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并征得同意后,局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党支部于当天下午召开支委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于12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请示材料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于2020年1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局机关党支部的决定;局党组于1月5日召开会议研究同意;1月10日11:13原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黄惠森电话联系郑杏玲本人,并将党支部大会做出对郑杏玲按自行脱党处理,从党内除名的决议告知其本人;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局机关党委于1月11日将《党员除名呈批表》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二是局机关党委已于12月26日召开培训班对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

25.关于“未按标准收缴补缴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规范党费收缴。二是制定《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交纳党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各党支部已于2019年12月20日完成党费补缴工作,共补缴党费17608元,于2019年12月27日汇至市直机关工委账户。四是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

26.关于“干部调任未经推荐考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干部任用推荐考察,干部选拔酝酿、推荐、考察都经党组会研究;二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文件,会上局领导还对我局如何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了要注重学习宣传;要注重大力选拔担当作为干部;要注重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来重点把握;三是局人事科工作人员于2019年9月26 27日还参加了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人事科长培训班,系统的学习了人事工作的相关系统知识,时常到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学习请教,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27.关于“全程纪实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党组提任6名科级干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均填写全程纪实表;二是指定专人与审核人均在表上签字,确保数据准确,不出差错。

28.关于“违规在社团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直属单位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关于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审批程序;二是闽东革命纪念馆科级干部请辞兼任宁德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一职已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宁德市音乐家协会理事会上通过,目前已辞去宁德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一职;三是闽东革命纪念馆科级干部已向福建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究协会提交辞去副会长的申请,需在福建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究协会年会上通过;四是局领导兼任宁德市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2019年12月19日经局务会和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29.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雷志华、胡木贵2位同志已于2019年6月前将出国(境)证件交局人事科保管;二是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登记备案人出国(境)人员的信息更新,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加强证件管理;黄少姿、邢常葆、黄德辉、陈健滨、赖玲珠等5位同志出国(境)审批均严格按有关规定,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同时及时将出国(境)人员情况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经同意后再将相关材料报纪检监察组审核通过。

30.关于“临时人员招聘随意性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制度》;二是2019年,宁德电视台(3人)、宁德人民广播电台(3人)、宁德市图书馆(2人)、闽东革命纪念馆(1人)等直属单位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均按有关规定,上报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宁德电视台私自招聘,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的16人已于2013 2015年陆续离职;四是宁德电视台招聘编外临时人员3人、宁德人民广播电台招聘编外临时人员3人员的事项,于2019年10月14日上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按照党组会要求,由人事科和宁德电视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按有关规定办理。

31.关于“借用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宁委办发〔2015〕13号)要求;规范干部抽借调程序,严格控制借用人数范围;二是局机关借用27名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并严格办理借用手续,下发了《关于借调张舒菲等同志到局机关科室工作的函》(宁文旅函〔2019〕183号),明确借人员和借用用时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2.关于“违规发放薪酬”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要求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人社、财政部门的规范标准,发放绩效奖金和补贴,规范薪酬管理。二是通过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财务抽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及时督促各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和补贴。目前,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已收回借用的1名蕉城区广电局在编职工违规领取的14915元,因考虑到该名职工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剩余1万元将分10个月分期收回;市畲族歌舞团已收回违规发放给离职的临时人员工资4000元;局机关、市艺术馆、市电视转播台已分别收回全部本系统兼职财务人员领取的补贴共4.46万元。四是对违规发放薪酬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严格按照人社、财政部门的津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津补贴。二是通过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三是及时督促各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慰问金。局机关、宁德电视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市艺术馆、畲族歌舞团、电视转播台、微波站、太姥山电视转播台、闽东革命纪念馆已分别收回违规发放的“六一”、“三八”节日慰问金共计3.82万元,剩余100元因人员离职无法收回;市畲族歌舞团已收回违规发放的上大学慰问金2100元、“开门红”20800元,剩余5300元因人员离职无法清退。四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责任和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雷高平、朱黎明、吴团芳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违规报销考试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订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执行,对于超范围和超标准开支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强化局机关报销审核程序的管理,对所报销的票据均须经财务和办公室审核后方能送局长审批,并要求经办人附上相应的报销依据。三是通过不定期对直属单位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四是督促市艺术馆收回违规报销的费用,共计收回1500元。五是对违规报销考试评审费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和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和公务出差业务流程执行,对于超范围和超标准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要求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做好公务出行事前审批,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审核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和票据,对于不符合财政规范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36.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对于超范围和超标准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加强对交通费的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同时加强对报销票据和文件依据的审核。三是通过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四是督促市电视转播台及时收回违规报销的交通费,共计收回2325元。五是对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违规虚报车辆费用的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临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多餐接待和违规报销工作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自查,并要求即刻按照财政部门制订的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从接待计划、预算等方面规范接待管理,同时加强对接待费报销的审核。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财务抽查。三是督促畲族歌舞团收回不符合就餐接待范围人员的餐费,共计收回1.1万元。四是对违规报销工作餐费问题负有管理不到位和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经费列支未做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订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办公室、财务室对项目预算予以严格审核。二是对照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机关及财务合属单位3万元及以上报局务会研究,10万元及以上报党组会研究;财务独立核算单位30万元及以上报局务会研究,50万元及以上报党组会研究),对于大额项目开支,按照项目预算金额,分别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执行。三是要求办公室、财务室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加强对经费报销的预算审核把关,无预算的大额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39.关于“店面租金长期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出租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行公开招租,并及时督促租金的缴纳。直属单位计划出租的资产,视情报局务会研究。2019年研究了闽东革命纪念馆沿街店面、太姥山电视转播台机房附属楼对外招租事项。二是督促闽东革命纪念馆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闽东纪念馆已于11月5日派员前往福安市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催促福安市人民法院对2015年8月的判决结果予以强制执行。三是对店面租金长期未收回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新添资产未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新添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二是督促宁德市图书馆对购置书架、阅览桌椅等家具进行清点。目前,已完成馆内新增固定资产登记、标签编号和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作。三是对新添资产未登记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1.关于“办案量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提振了精气神,提高了担当意识。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今年7月下旬开展了2019年第一期全市文化和旅游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10月 12月上旬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在线执法业务考试和宁德市在线执法业务考试,全市执法人员在文旅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学习达标率为94%。同时,将在12月18 20日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期全市文化和旅游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讲课、现场以案施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执法力度。8月以来,支队与原蕉城区大队联合执法,开展了“迎大庆”专项检查行动、创全国文明城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行动,12.08惠泽龙演出全程监管活动,两节期间文化市场检查行动等。同时,开展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30家经营单位,查办案件3起。

42.关于“案件核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文化部相关规范性文件汇编》,重新修订了《执法程序制度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时限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二是通过公安部门找到当事人刘某瑶家人并告知不履行处罚的严重后果,督促当事人接受处罚,目前当事人按行政处罚法救济原则申请了分四期付款,目前已缴纳了完毕,案件已结案。三是建立了《被执行人失信台账制度》,因另一案当事人陈龙目前处于失联状态,拟按制度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台账,向社会公示,另外执法人员仍在尽力设法追缴。四是对2016年立案调查的2个“黑网吧”案件经办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3.关于“案件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重新梳理了案件办理流程,重新明确各个环节负责人到岗到人。二是严格行政处罚审批程序,强化案件法制审查工作。印发《关于切实贯彻宁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文旅[2019]299号),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

44.关于“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查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巡查执法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中增加了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单一项,明确了开展定期抽检的人员、频率、方式和考核内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临时抽检复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率,防止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私自营业。二是建立了《联合执法强制执行流程(试行)》,强化联合执法手段,主动与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对接,明确联合执法强制执行的提出与批准、执行前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合执法方案制定、开展联合执法过程等流程与规范。

45.关于“转文数量居高不下,以文贯文现象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办公室加强发文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市直单位2019年度和季度文件精简量化目标表》,进一步控制文件规格、压减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要求机关各科室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优化统筹业务工作。大力削减配套文件,转发上级文件时,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不同工作的分工方案进行整合后再下发通知。二是要求办公室加强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对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2019年,印发文件310份,比2018年(原文广新局336份、原旅发委268份)减少294份。三是按照市委办的要求,每季度对文件、会议数量进行梳理统计,并及时上报市委办。

46.关于“工作总结照搬照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市太姥山电视转播台、市电视转播台重新撰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总结材料。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三是强化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文字能力,要求局办公室及各科室对各类总结、报告、材料予以严格把关审核,杜绝网上抄袭、相互抄袭的现象。四是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照搬照套问题责任人在支部会议上做深刻书面检讨。

47.关于“督促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机关各科室梳理各类检查、考评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减少基层和企业的负担。组织开展执法培训,采取理论讲解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机关人员和执法队员的思想意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检查工作贯穿到日常检查工作中。二是采取“体检式”暗访等举措,健全扫黑除恶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检查督导。2019年12月12日至13日,我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分成两个组赴各县市开展2019年度综治(平安单位)考评工作,同时进行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和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工作检查,在未提前通知各县市区的情况下,进行暗访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8.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与各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财务独立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通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财务检查。三是对宁德电视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市艺术馆、畲族歌舞团、市电视转播台、电视微波站、闽东革命纪念馆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违规报销的电话费情况进行核实。四是市纪委已对宁德电视台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已对闽东革命纪念馆馆长雷志华给予诫勉谈话,对以上其它问题所涉及单位的负责人已经在第33点、第34点中予以问责。

49.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并严格执行;二是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和局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加强分工,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分别与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10次,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也进行了谈心谈话30人次。谈心谈话内容不仅谈工作,也谈思想、作风、廉洁纪律等方面,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50.关于“干部廉政教育效果不好,导致一年内拟提任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出现2人3次不合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收看《榜样4》、《时代楷模发布厅——杨春》,参观宁德扶贫开发主题展示馆、蔡威事迹展陈馆。二是局党组书记于12月10日上廉政党课。三是于12月23日召开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身边案例深刻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防微杜渐、廉洁行政、依法依规。四是机关党委于12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

51.关于“纪检组自主发现线索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纪检监察组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切实消除“等靠要”思想,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拓宽信息汇集面。注重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检查等结果中发现问题,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52.关于“部分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违反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纪检监察组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坚持挺纪在前,切实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度,提高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能力。把牢谈话函询精准适用关、办理质量关、抽查复核关,严防“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切实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后半篇文章”。

53.关于“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聚焦定位找准职能,梳理落实监督责任的各个环节,分析薄弱环节存在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效。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质量,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朗的政治环境。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54.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管理,对照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机关及财务合属单位3万元及以上报局务会研究,20万元及以上报党组会研究;财务独立核算单位20万元及以上报局务会研究,50万元及以上报党组会研究),对于大额项目采购,按照项目预算金额,分别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执行。二是加强项目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要求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对市图书馆“视障阅览设备及盲文书籍”项目采购的情况开展核查,经查,“视障阅览设备及盲文书籍”项目中标企业宁德市康普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向原市文广新局帐户汇入18857元的质量保证金。原市文广新局于2015年11月7日退回该质量保证金。

55.关于“挪用总项目资金额外采购商品,造成项目超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订的项目采购流程执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采购预算。所有项目对按规定需经财政审批但未审批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采购。在执行过程中,若需增加预算的,要求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对照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提请会议再次研究。二是立即对该项采购事项开展核查。经查,该项目追加采购的19台电脑总金额8.36万元,为数字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85.91万元的9.73%,直接和设备供应商签定了补充协议,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三是对挪用总项目资金额外采购商品,造成项目超预算问题上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6.关于“未经集体研究指定施工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同时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在采购过程中,要求局机关纪委介入,强化采购工作监督并要求健全采购档案。二是对照《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达到公开采购要求的,一律采用公开采购,对于可自行采购的项目,也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借鉴公开采购的模式或者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三是在近期开展的博物馆新馆展陈大纲编制工作中,闽东畲族博物馆(宁德市博物馆)严格执行《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通过委托代理公司对新馆展陈大纲编制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以确定中标单位。四是立即对该项采购事项开展核查,经查,博物馆在执行采购中,未严格按照采购规范,启动询价和谈判程序,以局里研究替代博物馆研究。五是对未经集体研究指定施工单位问题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7.关于“将本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商品,混淆在施工项目中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同时加强对局机关及财务独立核算直属单位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在采购过程中,要求局机关纪委介入,强化采购工作监督并要求健全采购档案。二是要求要求局办公室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采购项目予以严格审核,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金额起点的严格实行集中采购。三是对将本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商品,混淆在施工项目中列支问题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8.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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