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孩子们的作文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这首《破阵子》是辛弃疾专门为他的好朋友、金华第一个高考状元陈亮写的。在漫长的历史上,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战争主要发生在秋天,我们也不妨在金秋时节来检阅一下作文训练的战果。
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人权宣言》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卢梭
这是某次期中考试的作文题。“自由”是当代社会十分重要的题材,在当前注重宏观视野的背景下,训练一下这个题材很有必要。“自由主义”这个词不太好搜索,为了能给孩子们讲评好这个题材,专门买了一本超过50万字的《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认真阅读。读了之后才发觉对对自由主义原来竟是一无所知:建基于个人意识觉醒之上的自由主义,一直都是伴随着良知和理性走向历史的舞台。
对于高二的孩子,对于这样的题材,不能奢望孩子们在思想认识上有惊人的表现,主要看的是逻辑的自洽能力和论证的章法力量。有些老师讲评作文重点放在什么是最合适的观点和句子的修改,仔细想想这两个方面,意思还真没有那么大。
以约束之石,筑自由大厦
金斯伯格说:“自由只存在束缚之中,没有堤岸,哪来江河?”的确,自由的可贵之处人人皆知,但我们更要明白自由不是放肆,自由必有约束所在。只有用由法律、道德组成的约束之石才能砌成最宏伟而牢固的自由大厦。
自由是生活与奋斗的基础,是最重要的人权,一个没有自由的人永远无法过上有意义的生活,更无法建功立业。无人能随意剥夺他人的自由,因此人权宣言对自由的定义是“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无独有偶,《法国国民公会宣言》也指出:“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由此观之,自由虽神圣不可侵犯,但必止于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即违反法律和道德。只有经过法律、道德的约束,个人自由才不会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才会变成给人发展机会的真自由。
歌德有言:“一个人只要宣称他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他是受限制的,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他的话与孔子的那句“从心所欲,不逾距”、卢梭对自由的认识不谋而合。三位伟人告诉我们,即使从心灵角度去看,自由也是有限制的。而这限制便是康德口中的“心中的永恒道德法则”,是王阳明的“致良知”。人的思想自由与生俱来,无法剥夺,但若想不被其所累则必遵循道德。梭罗,便是这样一个例子,他无法忍受大工业的喧嚣与罪恶,内心深受浊世折磨,于是,他选择去遵循心中的道德,选择到瓦尔登湖隐居,追寻心中那舒展自我、返璞归真的心灵自由。思想自由绝非自甘堕落,它离不开道德的“束缚”和对道德的敬畏。
法律道德之石砌成个人“自由大厦”,而无数个人“自由大厦”组成了国家社会“自由之城”。因此,法律与道德自然成了个人——国家、社会自由体系的基石。罗曼罗兰有句名言:“一个人的绝对自由是疯狂,一个国家的绝对自由是混乱。”这话以并不存在的“绝对自由”,间接指明了法律与道德约束,对于自由之重要。只有以法律,道德为基础的社会自由,才正义、伟大,才是人权公理和社会进步的催化剂,才不是恶棍犯罪的借口。中国的改革开放恰恰佐证了这一点,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社会风貌,正快速向宽松自由、有序规范发展。不断地简政放权,不断地完善法规,不断地转型升级,体现的不正是这种有束缚的自由吗?这是这种与法律、道德为本的自由,推动了国家进步,推动了社会发展,推动了民族复兴。
老宣有句话说得好“自由与放肆的分别,如同狗和狼的分别,外形固然仿佛,性质早大不相似。一个是有拘束的,守范围的,一个是不受拘束,不守范围的。”没错,自由受法律、道德约束,放肆却反之。我们做人必须珍惜自由、热爱自由,但也必须明晰法律界限、听从道德引导,切莫让自由变质为放肆,否则便会被放肆所吞噬。我们必热爱自由的羽翼,也必警惕放肆的深渊。
自由人人享有,自由人人热爱。我们追求自由,但我们绝不放肆。我们要以法律和道德为羽,集成翱翔天际的自由之翼;要以法律和道德为舵,掌控远航在星辰大海的自由之船;要以法律和道德为约束之石,砌成最宏伟壮丽的自由大厦。
恣意非自由,束己方能求
有人说自由是甜美的果实,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有人说自由是危险的迷药,会让人坠向堕落的深渊:但在我看来,自由就像咖啡里的方糖、花朵艳丽的罂粟,能调味生活,消除痛苦,加多了却会让人迷失,失去本心。
自由可以是拼搏奋斗的动力。自古以来,历史上关于自由的记载,无一例外都与前进挂钩着。麦哲伦为了能自由的行驶在整片大海,完成了首次环球航线,从此开启了人类对地球认识的新篇章。马克思为了解放全世界自由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创造了轰动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马丁路德金为了为美国黑人谋自由,而将所有人团结了起来,用非暴力的手段赢得了胜利。在他们眼里,自由是高高在上的,但并非是不可触碰的,由此,自由推动着他们前面,推动他们走上更高的台阶。
自由可以是改变社会的密匙。资本高速发展的年代,资本家们为了利益,便可不顾工人的辛劳和安危。不可否认,这样做确实能够促进资本的积累,但这样的社会终究是不能持久的。英国蒸汽革命,美国黑奴时代,无不为我们展示着社会的阴暗。在这时,自由便成了每个无产阶级的明灯,它带领着人们冲破黑暗,冲破社会危机。从英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产阶级的成功无不展示着自由的强大力量。正因有自由,人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安顺,正因有自由,人们的明天才会充满希望。
自由可以是带来希望的光明,也可以是带来毁灭的烈火。自由是相对存在的,因为曾经被束缚,所以才会有了自由的概念。也正因如此,自由也是矛盾的,也是有着两面性的。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有自由,相对的也有束缚。若是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社会,那必定是相当可怕的。原始时期的人类,由于没有固定的约束,每个人往往都生存在战乱和害怕之中。有些约束,是不该打破,也是不能打破的。二战时期纳粹视犹太人如蝼蚁,军营上下不论时间地点都可以随意枪杀犹太人。这种无理由的杀戮,难道也是自由吗?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让世界上许多人失去了财务自由。仅仅是因为一时的管控不当,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甚至对于往后数百年都影响深远。因为少数人的自由放任,从而限制了其他人的自由,这种自由难道就是社会所需要的吗?人终究是需要压抑一些本心,才能做到有序的生存。空想社会主义的多次实验已经向我们展示了这个道理。《人权宣言》所说,:人们有自由做一切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由此可见,自由也是有前提的,过了头的自由,最终带来的不过是自己的毁灭罢了。
自由就好比是生活的调味剂,加入少许可以为生活增添乐趣,可若是加的太多,喧宾夺主,便再也找不回生活原本的滋味了。
恣意妄为的自由并非是我想要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好比是行星的轨迹,再怎么运转不定,最终都不会偏离中心。
承自由之重,戴镣铐以舞
“自由只存在于束缚之中,没有堤岸,哪来江河。”诚然,江河奔腾不息,却是因堤岸的约束得以源远流长。自由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重要的,向往自由是人的天性,但也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追求自由。
自由,在哲学范畴上是对指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支配自己和改造世界。于一个人来说,最基础的是其人身的自由。马斯洛曾提出过“需求理论”,将人生概括为实现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精神五个需求的过程,而这五个需求又是要递进达成的。有了基础的人生自由,便能够去实现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
“思想的自由是最高的独立”在取得基础的人身自由后,便会开始对思想层面自由的追求。
百家争鸣的思维碰撞,带来的是文化的繁荣昌盛和社会的砥砺前行。文字狱八股取士,统治者的思想禁锢,禁锢的是人们的思想,是文化的进步,也是社会的发展,最终导致腐朽落没,万马齐喑。引起黄宗羲、顾炎武等人对其乃至君主专制的批判,也是当时人们追求思想自由的表现。因而毛泽东同志曾言:“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便是放在第一位。当思想解放,在社会状态下人自身的理性得到发展和不断完善,便有了一战后带来的此起彼伏的民族解放运动,社会动荡着,也在进步着,人们对着“四大自由”的追求动摇着殖民统治。当社会自由,那么一个国家的发展也就无忧了。回望中国自由后七十年的发展:横跨世界第三大河的大桥,独立研制的两弹一星,世界最长高铁网络,世界最大跨海大桥…这无疑证明着自由的力量。
当然,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卢梭曾在其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中说到“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米兰昆德拉则提醒我们“生命所不能承受的”,不是“重”而是“轻”。自由和束缚,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道德、法律约束着我们,可也因为他们的约束而让人感到自由。风筝失去了拉扯着它的线,又如何能在空中自由的翱翔?《人权宣言》中写到“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做无害于他人的事情,对我们而言,变像风筝上的线,我们只有依靠它,才能去追求所向往的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飞鸟,为了蔚蓝的天空而张开翅膀;游鱼,为了海洋的深邃而拒绝陆地;树木,为了自由的生长而选择森林。而我们,也要在生活的广阔舞台中,承受生命之重,而后是灵魂自由的起舞。
不愁枷锁锢,束缚始自由
“为了享有自由,我们必须控制自己”任尔夫曾言。人生而自由,也一直渴望自由。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一切无所限制,自由是在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之下的,自由意味着更大的囚禁和束缚。由此鉴之,我们应当自觉在规则的束缚下享受自由。
古语有云:“居盈满者,如水之将溢未溢,切忌再加一滴;处危急者,如木之将折未折,切忌再加一搦。”的确,凡事都应有个度,前任早已为我们总结出了“过犹不及;知足常乐”的经验。自由亦是如此。如果一个人拥有过分的自由也会对其自身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如果对自由不加以束缚,势必会造成人们对规则蔑视,对社会秩序的,不敬,对法律的亵渎。久而久之,势必对个人造成影响,导致精神的涣散,事业的失败。
美国历任总统罗斯福曾言:“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就以美国社会为例,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对自由的约束,一定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混乱。美国对枪支管理自由,而美国每年因枪击案致伤死的人数相当于一场战争,2017年,发生逾6.1万起枪击案,造成伤亡人数4.65万多,其中15488人死亡、3.1万人受伤,相当于规模战争!(包括近4000名17岁及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而在中国,这个数字应该近乎于0。由此可见,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来管理,必定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必定会受到自由的惩罚。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一直延续的就是它的文化。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出现了问题,则会导致这个国家的发展出现问题。因此享受被束缚的自由对民族文化也是有必要的。
古时中国文化中就有像陶渊明那般“种豆南山下,草剩豆苗稀”的对自由的渴望。现在也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对自由的赞颂。自由一直是有限度的存在在中华儿女的心中,中华儿女也是有限度的享受着自由。也正因中国文化中这正确的自由观,才能使中国社会持久稳定的发展,才能让中华儿女最大限度的享受自由,获得极大的幸福感。
当然,束缚自由并不是只留下极少部分的自由,并不是让自由变成独裁专政的挡箭牌。人民还应当享受大多数的自由,而对自由的限制也应当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然而观当下之世,不少人受西方不良言论的煽动,责骂当局政府限制言论自由,泯灭人权。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政府在维护自由背后对规则的制订和维护。而我们需要做到的只是以一颗赤诚的心,坚持国家的领导,坚持对自由的维护。
在枷锁的禁锢中,享受自由的芬芳。让我们时刻在规则的约束下,做新时代自由的主人。
遵纪守法,纵享自由
罗曼罗兰曾言:“自由向来是一切财富中最昂贵的财富。”毫无疑问,自由是美好的,也是珍贵的,人人都有权利去享受这一天赋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是完全正确。唯有在节制下的自由,方是能真正给所有人带来快乐的自由。
自由是一种激励人的动力。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社会、尊重、自我,五个层次,而对自由这种实现自我、展现自我的渴望毫无疑问属于第五个层次的范畴,因此满足再次之前的物质条件是追求自由必经的门槛。正如卢梭曾言:“人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正是因为人们想要休闲,想要去旅游,想要让自己和家人能够更加自由地生活,因而激励人们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之中去。
人类对自由的追求的过程,也是社会进化的过程。卢梭把自由分为三种:天然的、社会的和道德的自由。天然的自由即人对自己天性的服从,毫无疑问这是最低等的自由,只有嗜欲的冲动,这样的自由构成的便是封建的奴隶社会。而当人的理性和思维得到充分地发展后,人们变回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自由——精神与政治上的自由。正是在这种自由的鼓舞下,发生了人性的解放,喊出了人人平等的口号,无数的英雄先烈在血与泪的史诗中对封建神权与王权发出了挑战,建立了法制社会。而道德的自由则更是对社会自由的进一步发展,即一个社会中所有的成员能运用理性去认识善,听从良心的指导去行善,肩负自己对人类所负的道德责任,由此构建出一个理想的“夜不闭户”的理想社会。
但这并不以为着凡是对自由的行使都是正确的,罗曼罗兰将自由比之于财富,正如财富可以令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但过度的贪婪只会令人道德败坏、人人唾弃,过分的自由也只会暴露人性中丑陋的一面。
卢梭有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里的枷锁并不是消极的、需要去除的。而恰恰相反,这个枷锁是人为自愿套上的,是真正的自由所必须的,这个枷锁名为——法律。“我们不能仅靠人类内心热爱自由来维护自由。”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如是说道。人性的欲望是无限的,当一个无止境的追求自己的自由时,便会损害到他人的自由,而倘若人人如此互相损害,必然的结果就是人人都失去了自由。因此,必须要有强大的外力来钳制人们无止境的增长的自由,因此法律诞生了,它规定了人的责任与义务,禁止人们烧伤抢掠,给人的行为立下了规范。这样的行为看似是对自由的损害,但实际上却恰恰是对自由最大的保护。
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自由。为了追求自由,我们需要更加积极的工作,更加投入的学习,我们才能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来满足我们对各种活动的需要,支撑我们对精神上自由的追求。为了追求自身的自由,我们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自由,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自己的自由,只有人人都尊重对方自由,才能获得双方的自由。
“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让我们珍惜这份幸福,在遵纪守法的道路上,享受自由的快乐。
约束自我,方成自由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康德如是。自由是所有人所渴望的状态,但并非均能使用的好的状态,好坏与否,在于是否自我约束,若真以自由为由,从心所欲,为所欲为,只会被他人所唾弃,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故当约束自我,方成自由。
“自由是在物质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人的一切发展创造潜能迸发而个性张扬的状态。”马克思曾对自由这样解释。诚哉斯言,自由的状态能极大的促进人的发展,给人自我开拓的空间,可达前所未有的境界去理解和领悟外界。陶渊明在官场隐退后,幽居深山,自给自足之下,以自由之境,一首《饮酒》,几道长诗句,便得了“隐逸之宗”的桂冠,名留青史,约束了做官之愿后,自由于无人之处,达“堪笑荣华枕中客,对莲余做世外仙”之境,做到了田园山水的主人,也做到了自由的主人。
相较于无人之地的自由,社会中的做到真正自由的条件更为苛刻,无人给予时刻的监督而带来的强烈自由感便是其原因。“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孟德斯鸠如是,而总有曲解之人,仗以“无人管辖”的过分的自由,自做台|独之人,无视法律而胡作非为,施暴行于公众,自认为是新历史的开辟者,却殊不知早被冠以“分裂者”“废青”之名,将遭以法律之制裁。故当以法自束,就以真正的自由。
欲得从心所欲,必先自我而束,量度而行,方能不逾矩。
古人有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在表明自由有度,乃需无害于他人,无害于他事,无害于他国,否则便招致祸患而无以真得自由,而其“畏”则意于说明需自我约束,严以律己才能方达德成,德成之时也便享自由之时。自由多了而不自束,则言行过激,或腐败堕落,落得失去自由,身陷囹圄;自由少了而不争取,便成了他人的奴役者,苦于服从而不敢言,落得无就己愿,平庸无为。而现世多前者,故有“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告诫之语,明了自由于人,应有束缚之物,或以道德,或以法律,脱其束缚而得之物,也非真自由尔。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之物,来之不易,欲得真自由,必先自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