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时评锐见」满分高考作文引发争议 应当反思什么
一篇名为《生活在树上》的浙江高考作文最近大火。这篇中学生作文能火起来,当然拜高考这部全民关注的大剧所赐,但凡和高考挂钩的事件,多半自带流量,更何况是满分作文这样的高潮部分。
每一位刷到《生活在树上》的读者,可能都会在心里给它打打分。网友的意见基本是对立的:有人认为,学生在考场上写出这样“成熟”的文章不易,拿满分实至名归。也有人认为,这篇作文纯属矫揉造作、故弄玄虚,根本不值满分。
《生活在树上》到底如何?不妨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作为自由写作的《生活在树上》,二是体现作文教育成果的《生活在树上》。
仅仅把《生活在树上》作为考生的自由写作来看,它体现了作者在同龄人中明显超人一筹的课外阅读量,这是值得鼓励的。不管是囫囵吞枣,还是真正理解其中真意,文中对于海德格尔、卡尔维诺、麦金太尔、尼采、韦伯等人话语及观点的涉及,至少说明这位考生的知识面是较广的。至于是否真的读懂了这几位大师,倒不必太过苛求。就算是专事海德格尔研究的学者,又有几个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真正读明白了海德格尔?《生活在树上》这个题目颇富哲学意味,而且也是切题的。我想,考生具备这样“提纯”能力,亦和平时较多的阅读相关。甚至,文中不时出现的那些被网友们诟病的生僻字词,尽管影响了文意通畅,阅读体验也比较糟糕,但作为中学生,把嚆矢、振翮、玉墀这样的字词用上,用游戏的方式达到识字记词的效果,未尝不可。
问题就在于:《生活在树上》这篇作文并非作者的自由写作,而是应试用的,是涉及到录取升学这样的现实功用的,被给了个满分,这就难免引发质疑。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到底该传递给学生什么样的文章观。
按浙江这篇满分作文的标准,那就是:尽可能地堆砌连自己也不明就里的大师的观点,尽可能地把文字写得华美而玄虚,尽可能地用一些连自己的语文老师也望字兴叹的、在现代社会语用中已经基本死亡的词语。很显然,《生活在树上》之所以引发争议,就在于满分作文引发了作文教学的观念混乱。当然,这样的“文字秀”能拿到满分,除了阅卷人的文章观是混乱的,也说明我们的中学作文教学有可能走的是一条歪路,即过于追求所谓的“文采”,而忘记了文章本身的表达与传播目的。
对于绝大多数的写作者来说,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硬生生地制造文本的华丽晦涩,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常识问题。通俗地讲,就是把事写清楚、把理说明白。准确、清晰这样的要求,看起来很简单,但其实是伴随一生的能力训练。准确的表达要求写作者能够很好理解和领悟某一种语言,知道如何运用恰当的文本概括事物的特征、描述事物的特点、陈述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情感。清晰的表达要求写作者不断提升自己的理性思维能力,有逻辑、有层次、有条理地结构自己的文本。
文通字顺、准确清晰、逻辑严密这样的要求,实际上许多大学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亦难达到。正因如此,在大学开设写作通识教育课成为迫切需要。清华大学2018年起即开设了一门针对本科生的必修课——“写作与沟通”。负责这门通识课的两位教授,一位是中文系的刘勇教授(即作家格非),一位是历史系的彭刚教授。著名作家格非参与主持写作课程设计,是不是要教学生们文学创作?并不是!彭刚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提出,这门课程旨在教授理性的写作、分析性的写作,关键在于思维训练。彭刚教授坦言,写作表达和沟通能力方面的欠缺是目前人才培养的一大短板。从大学写作通识教育反观中学作文教育,我们该确立什么样的作文观?显然是让学生回归写作常识,以准确、明晰、流畅的语言去表达所思所想,而不是动不动就堆砌词藻、虚张声势、卖弄文字。
高考作文评分的确有阅卷人的个人喜好,但千万不要忘记:满分作文就是中学生作文的标准,体现的是中学作文教育的观念和成果。阅卷组强调了自己的价值标准,但却忘记了高考作文评分的公共价值标准。《生活在树上》引发广泛争议,说明阅卷组的判断是失之偏颇的。面对满分作文的争议,阅卷人认知上的失误需要反思,但更重要的是反思我们目前的作文教育是不是尊重了写作常识,是不是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
作者 陈守湖
编辑 伍少安 黄丽媛
校对 林晓明
编审 顾海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