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公文写作中的通告公文怎么写吗?
公告、通告的写作
在社会组织的日常行文当中,公布知照类公文数量最大。无论是在社会组织之间,还是在社会组织与广大公众之间、公文都像是一座桥梁、一条纽带,发挥着联系公务事项、周知公务信息的重要功能。写好这类公文, 是广大公文起草人员的基本功,也是秘书专业大学生应当掌握的基本技能。本次旨在阐明公布知照类公文的基本特征,说明其写作要领,为起草这类公文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知识和经验,愿大家在研习和借鉴的过程中,真正掌握这类公文的写作常规。
二、通告
(一)认识和了解通告
1.通告的用途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具有行政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各有关方面均应遵守或广泛知晓,如果违反将被追究责任。因此,通告要注明发布机关、执行机关和通告规定条款生效的时间。由于通告是直接面对广大公众的公文,需要其适用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能及时了解、掌握,所以发布时可以采用张贴、登报、广播、电视等方式,以使大家周知。
2.通告的特点
(1)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涉及内容广泛。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凡需要社会公众遵守和周知的事项均可在通告中发布。二是公布方式多样。无论是政府公报,还是张贴、登报、电视、广播等途径,都可发布。三是适用单位广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适用通告。
(2)信息内容的周知性。通告直接面对告知范围内的人员,要求人们普遍了解和知晓有关事项、明确政策法令、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在系统内部逐级下达,因此,通告大多不必写主送机关。
(3)作用效力的强制性。通告的政策法规效力和制约性很强。它常常对某些事项作出严格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们必须遵守和执行,不得违反,否则将予以教育、处理以至法律制裁。
(4)语言表达的通俗性。通告直面社会上的广大群众,因此,通告事项要使用朴实简明、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如此才能达到行文目的。
(二)学习拟写通告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四个部分组成。
1.标题
通告的标题可以三要素齐备,即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组成,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的通告》;也可以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等。
2.正文
通告的正文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简要交代通告的行文根据或目的,以增强发文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第二部分,准确说明通告的具体事项。如果内容较多时,为使条理清晰,要采用分条列项的方式表达。
第三部分,提出贯彻通告的明确要求,如使用“请认真遵照执行”,也可以使用“特此通告”等习惯用语来结尾。
3.发文机关署名
在正文之后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并规范用印。
4.成文时间
在发文机关之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发文的年、月、日。
通告的写作要求
第一,通告的内容要遵守一文一事原则,主旨要明确。通篇围绕一个中心写出通告事项,表达的内容要清楚明白,使阅读对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二,通告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因此,对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做了以后怎么惩处”等内容要明确规定。有些通告以规定禁止事项为主,要求人们不得违反,因此必须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妥之处而造成发文单位的被动。
第三,尽管通告的约束力很强,但是它毕竟不是单独立法,通告的内容要有法可依,要注意在内容上、在处罚规定上不能与现行法律规章相抵触。
第四,通告的语言要求通俗易懂,语气要庄重严肃,不能使用不容易理解的专门术语或冷僻的词汇,以免影响公众理解和遵守,语气也要坚决、肯定,具有不容置疑的威慑力。
通告与公告的主要区别
通告与公告均具有公布性和知照性特点,但是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二者的区别,不能混淆。
●发布范围不同。公告是告知中外的公文,发布范围最为广泛;通告只是在国内一定区域或业务范围内发布,如国庆期间天安门广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只针对天安门广场范围,只在国庆期间生效。为了加强管理,或者为了某种临时需要,均可发布通告,用以提醒人们必须遵守或需要周知某些事项。
●重要程度不同。公告所涉及的都是特别重大的事项;通告所涉及的是相对较为一般的事项。
●作用性能不同。公告以宣布重大消息为主要目的,一般对告知对象没有直接的强制力或约束力;通告不仅要告知消息,而且对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都具有明显的强制力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