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大赛第五周冠军作文三篇
第五周小学组冠军
单歆然 杭州市浙江大学附属小学六1班
指导老师 康绿野
《西北大菜》
西北大菜是好客的西北人款待宾客的一道主菜。
此菜不仅要放于最尊贵的客人面前,而且此菜一旦上桌,便开启了宴席的序幕,就像戏剧的开场锣鼓一样。一时间,人们群情激昂,或互相敬酒,或大快朵颐。
瞧,西北大菜上桌了!
一层油光发亮的薄片肉,下面垫着厚厚的一层卷肝子,煎成絮状的鸡蛋,配以绿蔬和木耳,荤素搭配,色泽鲜亮,热气腾腾端上来,五花肉的香味和卷肝子的香味充分融合在一起,只看一眼、闻一下,就已食欲大开。
可别小看了盘底下那一层浅浅的汤汁,不管什么食材,只要吸饱了汤汁,都能成为这道大菜最默契的配角。
先别急着入口,这吃法也是有讲究的。
拿一个北方特色的荷叶饼,掰开三分之二,夹进少许肉片、卷肝和蔬菜,再蘸上一些汤汁。轻轻咬上一口,任浓郁的汤汁缓缓在口中溢开,慢慢感受下汁的鲜美。再细细咀嚼,肉片肥而不腻,入口则化,卷肝柔软鲜嫩,再配之蔬菜的清香,一口未了,味蕾已在口中爆炸。
我是好客的西北人,西北大菜融着我浓浓的故乡情,每一口都是我对故乡深深的眷恋。
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一定不要错过这道西北美味。
【评委老师点评】
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学部长 董霞:
没有尝过这道西北大菜,却透过文字,被这道菜的色香味深深吸引了,有种痛快淋漓大吃一通的热切想法。小作者的文字细而不腻、繁而不杂,充满着生活气息,传递出浓浓的故乡情。
第五周初中组冠军
吴洋溢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初三1班 指导老师 郭初阳
《从七戒到一戒,我的观察与发现》
——读《动物农庄》
“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驴念道。身边是年轻不再的母马。白字和柏油墙,一如当年——但其余什么都没有了。沉默着的本杰明,似懂非懂的苜蓿。他们站着听风吹的声音,选择了对接下来发生的不足为奇。
在最开始甚至都还未开始的时候,所有动物确实是平等的——大家都一无所有、深受压迫,可以一同高唱着《英格兰牲畜之歌》满心都是对金光灿烂的明天的憧憬。智力水平的参差不齐注定了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产生。将老少校的话发展成系统的思想体系,只有猪这么聪明的动物才能做到,这是他们占据的物种优势。
是猪在墙上写下那七条 “不可更改的、需要全体动物永远遵守的” 法律,可首先违背了它的也是猪。他们并不劳动,而是指挥、监督别的动物干活;他们独占了挽具室,美其名曰用作司令部。这或许可以理解为合作分工的需要,但牛奶为什么出现在猪食中,苹果又为什么只供猪享用。尖嗓一番颠倒黑白的说辞加上“琼斯回来”阴影的恐吓,对付一群二十六个字母还记不全的无知动物来说实在是绰绰有余了(某些真正明白的动物选择沉默)。这只猪可以说是联系理论层和实践层的纽带,不过这在雪球领导的时候可能没有必要,因为雪球本身也是个好的沟通者。这也是尖嗓为什么会站到拿破仑一边,雪球下台对它的好处不言而喻。
拿破仑和雪球相仿的条件以及其私心导致了“政变”。拿破仑明白枪杆子里出政权,它很早就准备了武装力量;相对单纯的雪球毫无防备地被驱逐、成为了革命的敌人似乎也是意料之中。在任何情况下,凝聚力的产生都是在对外的时候,只有树立一个敌人(不管它存在不存在),把大家的仇恨转移到敌人的身上,把所有的苦难都归于敌人的错,才能万众一心。这是拿破仑找到的可以为自己可能引起其它动物反抗的做法辩解的方法之一。
新的领导已经不再能称之为领导,分明是独裁统治。浑浑噩噩的动物们在绵羊愚昧的口号声中自我催眠;猪们冠冕堂皇地躺上床铺酣然入梦;看到同胞被杀还战战兢兢向独裁者承认自己的“罪行”而被下一个杀死的鸡羊鹅,看到满地鲜血却还那么走上祭坛;拿破仑喝下琼斯的麦芽酒……戒律一条接一条被篡改,最终只剩下一句病句。
本杰明总说生活并没有更加幸福,只是不好不坏着。明哲保身是他的看法,奉献至死是拳击手的选择,默默遵循是苜蓿的决定。
人从来都不是动物真正的敌人,这是老少校未曾预料到的。一个革命后的政权,如果没有民主监督,没有法治,必定异化,必定走向它的反面。革命总是以反专制开始,但专制并不会因革命被打破,甚至相反,革命往往会建立起更强的专制。从七戒到一戒,是一个不被希望发生的必然。
【评委老师点评】
杭州市大关中学 李设方:
小作者文笔老辣,开篇“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就营造出一种独特的意味。“智力水平的参差不齐注定了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产生。”作者选择的是旁观者的视角,这样更利于关照整本小说,写出了自己独特的观察结果: “从七戒到一戒”,由民主到独裁的发展路径。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自然会联想到人类社会。猪制定了法律,首先违背了法律;士大夫制定了体现皇帝意志的律法,却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权,人类社会的复杂与多样不就是这样来的吗?读完之后,会于心之后,不免赞叹作者的深刻认识。
第五周高中组冠军
吴抒芃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二4班
《再见森林》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村上春树
我离婚了。
我坐在狭窄客厅靠墙的沙发边,看着落地窗大小的光方方正正地投在水泥地面上。我向公司请假处理相关手续,决定先回一趟外公家。没有来由的,只是感觉答案就在那里,像小时候猜同学手中的硬币,那一瞬间的笃定。
飞机在斯堪的维纳半岛降落。我乘火车奔向外公的森林——外公口中“属于我外孙的森林”。
外公住在一座无名森林的小木屋里。我十二岁前的每个夏天都在那里度过。我到的时候天已近大亮,外公估计还在睡觉。于是我决定去森林里走走,试图甩开脑海中奥黛娜的脸。奥黛娜就是几周前提出离婚并迅速搬回德州妈妈家的女人——我的前妻。
我这样想着,回神的时候已走到陌生的某处。但我并不慌张,在这座神奇的森林里,无论走到何处,总是能找到回家的路。
不远处有一束与周遭不和谐的光。光中央是个红裙姑娘,她只有半透明的形状,没有任何细节。
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林间弥漫着细碎的阳光的空地上跳着无声的桑巴。红色的缎面舞裙吊在她并不清晰的身体上,像树梢上蜘蛛“倏”地顺着一丝极细的线倒挂下来。随着裙摆转动,阳光扬起纷纷扰扰的微小尘粒,在红色光影间沉浮。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看着我。她在不可一世的孤傲中抬起头,目光惊悚。她美丽而惊艳,像一团暴怒的火焰在这万木虔诚包围中的“小草原”上旋转燃烧,寂静中听到“噼噼啪啪”。我总觉得她快燃尽了,然而她还是在那里舞动着。
我沉醉在桑巴中。一下子,面前出现奥黛娜。她光洁的脊背,右侧的黑色的痣。她雪白的脊背在我的眼前不断提高亮度,就像小时候犯低血糖那样,一切愈发亮了起来。直到天地间一片空白,白得晃眼,留在那里挑衅。
刹那间,我手里多了把匕首,刀口闪着锋利的芒刺。我依旧站在那林间空地的灌木丛后,我听见大脑某处她在叫嚣着,在我的幻想中她声音沙哑,这声音从我的后脑顺着血液沉降,凝聚在小腹某处,我听清了,“让我流血!”,她用昆虫般尖利的声音怒吼“让我流血!”那一刻,我无来由地厌恶起她,在我可以重新思考前。
我的匕首已从左手飞出,在她的脊背右侧划下一道利口,边缘是生锈的黑色。红黑色的血流油状地从伤口中湍急地流下来。她背对着我,依旧站着,血顺着她透明、浑浊的背部,形成一米小小的瀑布,像一条毒蛇,红黑相错,沿规整的轨道有意识地蔓延着,所到之处草木俱枯。它顺着树木粗糙的枝干向天空攀爬,在目之所及最远处像顺着墙面似地淌下。
我在森林里醒来,离我最近的是外公的小屋。
屋内灯火通明。我四肢着地,用远古鳄鱼的姿势狼狈地匍匐进外公的屋子。外公似乎知道我要来,他面容平静地站在炉灶前,桌上摆着两人的食物。
外公长着一张蝙蝠脸,瓜子形大而尖的耳朵几乎从鬓角生长到了头顶;眼神狡黠,即使说着最无趣、最荒唐的谎话也让人以为他看透了一切;尖鼻子,鼻孔朝天;尖嘴,长着正三角形,涩黄的尖牙;虽是一张小圆脸,却有着不符合那张小脸的高大的穿山甲形的身材。
咖喱饭像一面面小镜子,在金色的吊灯下闪着明晃晃的浮光。我开始发问:“外公,她去了哪里?”外公又吃了一口饭,细嚼慢咽的,在用餐巾勾了勾嘴角:“森林深处。”
“那是什么地方?”
“某个地方,它就叫森林深处。”“一切迷失的,都去了那里。
“熊呢?熊也在那里吗?”
外公沉默了三四分钟,说:“床铺在阁楼上。”
我感觉到地板下外公房间的灯也熄了。低矮高压的屋顶上,小小的窗口里镶嵌着无星无月的夜晚。阁楼上有梨的香气。
我梦到了熊,站在七岁的森林边缘,七岁的我,七岁的草地,七岁的硬币。我看见它走来,棕色的,七岁的熊。它也看见我了,便轻快地颠着笨重的身躯向我靠近。他拥抱了我,像一个许久不见的伙伴,它把我的手放在它毛茸茸的掌上。我的手掌完全埋没在它的毛里,看上去像是它的掌中长出了我的手臂。我们并排向前去。森林幻化了,我和熊跪坐在森林没有边际的颜色中。我曾见过一幅画,赤裸的少女坐在草地中野餐,就像现在,只是没有少女,野餐布在我的身旁。
起床是久违的精神。外公在早餐桌上重复着儿时每个夏日清晨的话“去森林。”
我选择了儿时最钟情的一条路,散落着花草清香。路的尽头是我从前的钢琴,我昨晚竟未意识到它从外公的客厅里消失了。它像是睡美人,在落叶堆中等着我。我坐过去,打开琴盖。琴上放着我的琴谱。我抚摸着琴键,按下了第一个键,却没有任何音符蹦出来。我有些失望,合上琴盖却发现,我高中好友乔,正蹲在琴上,那双大眼睛依旧清澈。我一惊,向后倒在落叶中。乔看着我,他的脸变红了,蓝色的T恤更亮了。我站起来,面前的不是乔,而是吸蜜鹦鹉,用乔一样的神情看着我,红色的腹背,蓝色的羽翼。他说:“钢琴坏了。”
“真遗憾”,我酸涩地望着钢琴。
“真遗憾”鹦鹉说。
我飞了起来,离钢琴越来越远。我攥着那个琴谱,鹦鹉在前面。它自信地领着我,用一种奇异的引力。我在上升,看见树顶,我甚至感觉看见了森林的边缘。
鹦鹉带领我在树木上空遮住了阳光,我看见自己巨大的影子投射在绿色的树丛画布上。我问鹦鹉:“森林深处是哪里?”鹦鹉的声音有些聒噪:“不远,不远。”蓦地,它神情又黯淡下来:“就在你永远到不了的森林的尽头。”
周围的光线变化着。血色的夕阳奔向群山的怀抱。鹦鹉带着我降落在一株高高的树的枝丫上,默契地望着夕阳。天空耀眼,丛林黑黢黢的,镶着金边。鹦鹉没有看我,用一种不属于鸟类的惋惜的声音说:“我该离开了。”我问:“去哪里?”
“森林深处。”
“那是我找不到的地方。那你为什么能去呢?”
鹦鹉似乎明白了我的疑惑:“要是我是人,我也到不了。”
它扑着翅膀远去了:“可能你会记得我。”鹦鹉的叫声被晚风冲开。
我坐在枝丫上,一阵眩晕,开始往下坠。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熊在身边。它跪坐在自己毛茸茸的后腿上,在夏天炎热的空气中哈出一团团白气。我扑到熊身上,整个人埋进它的毛里。熊并未对再次相逢感到意外,其实我也如此。我们携手走向外公的小木屋。我忽然认得路了,即使先前我掉落的树生长在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外公的小木屋灯亮着,还有三人份的食物。
我们默默地吃着饭。
我和熊提着行李出门的时候,外公正在他的小花园里给天竺葵浇水,红色的天竺葵开得正鲜艳。“我回去了,外公。”外公点点头,蝙蝠脑袋上狂乱地生长出明黄色的牛角花。我知道他一向如此,也点点头。
“他从不说再见。”我和熊正坐在回纽约的飞机上。熊庞大的身躯塞满了整个座椅,像一杯棕色的温暖的液体,向我的座位上也溢出了一些。熊说:“牛角花是重逢。”我忽然明白外公的深意,这是我这么多年都不曾明白的。
一下子,离婚后的各种烦恼,办公桌上堆积的文件,统统不重要了。我侧身抱住棕色的液体,它的体温出奇地高。
“我又遇见你了,熊。”
穿着制服的空姐在我眼前来来回回。“你不会去森林深处了吧?”熊要了一罐咖啡,把吸管插进口子:“不会哦。”
飞机在云层中平稳地飞行,穿过几千英尺下无数的森林。
【评委老师点评】
杭州大关中学 李设方:
人类往往在被生活踢出惯常的轨道,才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这篇小说叙述的起点就是“我”离婚了,离开了习以为常的生活,回到儿时生活的森林。“森林”也许是一种隐喻,是人类精神家园的隐喻。人类遭受苦难时,往往需要森林,需要大自然的力量帮助我们疗愈。在寻找力量的过程中,作者利用“我”的幻觉,发现自己内心深藏的痛,再见到熊,见到钢琴,这里隐喻的也许是亲情、陪伴的力量,正是这些力量帮助我们人类渡过难关。在日常的忙碌中,我们忘却了初心,忘却了为何启航。而意外的脱离轨道,让我们得以反观自身,这是人类的可贵之处,也是人类的可悲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