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老师女儿作文《不要出现第二个“方仲永”》:小小年纪有思考
麦田老师是一位语文老师,专门研究小学生作文,偶有心得,施于课堂。
有的网友会说:那你的闺女作文一定写得很棒,语文老师的女儿嘛,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其实,语文老师的孩子作文未必都好,但是相对来说,整天耳濡目染,开窍是要早点,但更主要的还是靠孩子自己的自觉性。
我的闺女在作文方面没有任何的天赋,但是她爱读书,大部头的书一本又一本,四大名著早就啃完了,最近在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让我感动的是,她很快看完了,还回过头来找其中一些章节进行回味,反反复复地研读。
小学六年级举行“法治在身边”主题征文,我的闺女写了一篇交给我,我看了,改了几个错别字就完事。从语文教师的角度来看,我要为自己的女儿点个赞,小小年纪能够写出有一定深度的文章,对社会问题有一定深度的思考。
这篇征文写得怎么样呢?不妨贴出来给大家评评,指出不足。
题目叫:不要出现第二个“方仲永”,全文如下:
王安石的《伤仲永》讲述了“神童”方仲永因父亲不让他接受后天教育而逐渐变得平庸的故事。这个故事如果发生在现在,方仲永父亲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了,因为他为了经济利益剥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该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方仲永”的悲剧在我们身边是不是完全消失了呢?非也!
去年暑假,我和妈妈去南方N省姑姑家探亲,姑姑家住在群山环绕的一个村庄里。我们一住就是20天,经常和村里人拉家常。我们发现这个似乎与世隔绝的村子里,大人们对孩子的教育并不是很重视。细心的妈妈发现个别学生只是名字挂在学籍上,长时间缺课失学。
妈妈是老师,在村子里呆久了,职业病又“犯”了,开始给一些孩子辅导功课。在这些孩子里,有一个叫做郝腊梅的女孩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她和我一样,都在上学。不一样的是她家条件极差,住的是裂了缝的砖瓦房,家里破破烂烂的,没什么像样的家具,她的书桌也是家里人的饭桌,书包好像都能拧出油来。不一样的还有一个,那就是腊梅学习成绩比我好多了,学校第一名,特别是英语,还在县里得过奖呢。我时常纳闷:腊梅家那条件,她怎么就把英语说得那么溜,也许有学习语言的天赋吧。
腊梅在家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弟弟,都在上学,家里负担确实重。这几天村里有好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到福建打工,听说腊梅也在其中,妈妈很着急。一个傍晚,我们把新买的书包送到她家。腊梅一家围坐在一起,似乎在商谈什么,见我们来了,打开电灯,招呼我们坐下。看到新书包,腊梅眼睛都亮了,但瞬间又暗淡下来,整个人好像蔫了一样。妈妈看出了端倪,就对着腊梅爸爸说:“过几天我们回H省了,下次来还不知道哪一年,给腊梅买了新书包,等开学给她背上。”
腊梅爸爸道谢,眼睛看着腊梅,似乎有些愧疚,但还是抛出了一句我们都不想听到的话:“腊梅要出远门了,这些用不上了,留着给你闺女用吧。”妈妈追问原因,并说腊梅是个好孩子,学习有潜力,将来考个好大学不成问题。腊梅父亲只是沉默,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麦老师,我们也想给腊梅续学,但还有两个弟弟都要用钱,村里几个孩子到福建打工,他们愿意带上腊梅。在我们村里,女孩子没几个上高中上大学的。”腊梅妈妈打破了沉默,说出了实情。“腊梅也到了打工挣钱的年纪了。”腊梅父亲补充了一句。
我们反反复复劝说,都没用,我和妈妈感到很惋惜,看着腊梅渴望的眼神,感觉语言是多么地苍白无力。回来路上,我对妈妈说:“我们国家有那么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难道只是摆设吗?我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更要用法!”妈妈被我的话振奋了,说:“对,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挽回即将失学的腊梅和其他适龄的孩子。”
真佩服我的老师妈妈,第二天下着大雨,我们就坐车来到了县城,找到教育局反映这件事。教育局领导很重视,立刻安排工作人员和我们一道回村。妈妈还找来村里为数不多的几个暑假在家的大学生,一道来到腊梅家。因为是雨天,腊梅爸妈没去干农活,工作人员劝说他们,最后还拿出了一本名字叫《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汇编》的小册子,说腊梅享有受教育的权力,这是国家的规定,谁也剥夺不了。几个大学生也现身说法,希望腊梅不要走。
最后,腊梅爸妈同意了我们的请求,腊梅兴奋地跳了起来,抱着我们哭了起来……后来听姑姑说,不仅腊梅没有辍学,其他几个孩子也都没去打工,继续安心学习。姑姑还说:“大家都希望我们暑假再去村子里做客呢!”
方仲永父亲天天带着方仲永去拜访同县的人,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不让他继续学习。王安石批评了这种做法。真的不要出现第二个“方仲永”,伤不起!
对于麦田老师闺女的这篇作文,你怎么看呢?有哪些不足,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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