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裁决》个人观后小作文
在看电影之前和“催眠”有关的影视作品大概只能想到拔叔对威尔又是药物又是煤气灯效应的“摧残”(哥谭里疯帽子的催眠太太玄乎了归类异能)最终观感不错,分类的话相比纯正的犯罪片更偏向于心理片,尤其是电影后期越来越意识流,不过还好不夸张只是带点(意识流心理剧有多小众多惨出门右转汉尼拔剧组)算是在特色和受众间选了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点
这一部催眠·裁决,和稍早前古天乐的那一部犯罪现场一样,应该都属于电影院贴片贴一年你也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妥的片子。
熟悉的卖点,熟悉的主角,熟悉的枪战。
这两部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努力搞了一个新颖的概念出来,然后用那些熟悉的港片元素包裹它,造成一种似乎很熟悉,但又好像还有点不同的效果。
犯罪现场里,这个高概念是“唯一的目击证人是鹦鹉”。
首先我们讲催眠手法,催眠题材的电影我只看过一部,就是之前的催眠大师。我是一个对催眠怀有猎奇心态的普通人,不同于其他答主专业相关或者业务研究的经验,我对于催眠的一切认知,就来源于什么道听途说呀,还有电影呀小说呀诸如此类的。
就基于如此的浅薄认知来看,电影所展现的催眠手法对我来说,是真实可信而新鲜的。
既然提到催眠大师了,那就不得不说一句,当年的催眠大师,虽然表面上说的是个催眠电影,其实在我眼里看来,就是个奇幻故事片,靠各种回忆杀和故事反转撑起了整部电影,什么盯着钟表男主就已经被催眠了,还有所谓在潜意识里种下指令什么的,太玄幻了。
根本就不可信,不过不得不说镜头展现的还是挺奇妙世界的,总的来说感观上也算值回票价,但内心里总有点遗憾,觉得催眠这一块挖掘的少了。
果把轮椅女纯粹设置成一个本身只对案件有犹豫,细心在其他人的辩论中试图寻求真相,做唯一一个在这场裁决中不受他人影响的人,从而引发陪审团制度这种大陆不熟悉的法律制度优缺点的讨论,或许更能点出制裁,陪审团,法律的看点。
又或者,上文说到结尾反转,女生无罪,从而把轮椅女设置成女生收买的人,使陪审团内部分为,张家辉,陷害人内奸,脱罪人内奸,单纯陪审员四方势力互相斗法,也许就可以让陪审团的戏份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