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初中生因一篇作文却遭到学校劝退?教育局:将调查落实!
我国在1986年的时候颁布并且施行了九年义务教育法,在正常情况下,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是不允许被劝退的,更何况,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一篇作文,那么事情的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作文
据了解,这位学生来自河南周口市,在一篇作文中,小女孩这样写道“我出生就带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六岁的时候父母为了我着想四处筹钱做了心脏手术,经过一段很长时间的身体恢复,我终于重新回到了学校了”,就是因为这样一篇作文,却引发了接下来发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一切,阅卷老师看到作文后,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了学校,学校则通知女生家长把孩子领回家,据学校相关负责人称,特殊情况一律不收,女孩妈妈在学校曾经表示,愿意和学校签署协议,承诺孩子在学校发生的一切意外与学校无关,但是却遭到学校拒绝,当地社管办的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情况,这所学校是民办的寄宿制学校,但是女孩这个病需要家长的照顾,所以学校希望家长能够找一个离家近的学校上学,最好是能够住家里,能够方便家长照顾,学校同意女孩上这个学校的条件就是办理走读,让家长就近租个房子,方便照顾,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家长办理了转学。
学校
这便是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在小编看来,其实双方都没有错,女孩上学是受九年义务法保护的,女孩也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一些外在的因素而受到影响,但是站在校方的角度上考虑也没有错,校方是一所民办的寄宿制学校,如果在学校出点事,学校确实不好负责,周口市川汇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学校开除学生,将调查落实,所以这件事情谁是谁非,应该交由人心来评判。
教育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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