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往事:江湖风云录
多年以后,明哥依然记得那个阳光刺眼的下午。
他斜靠在学校门口的台球桌前,微眯着被阳光刺得有点发涩的双眼,看着从学校涌出川流不息的学生,如神俯瞰众生般,一脸淡然。
八十年代末的阳光打在他的身后,幻化成令人不可直视的光晕,光晕中的明哥,像是一尊神。
( 1 )
八十年代初期,一条横贯东西的铁路准备穿城而过,而修铁路的是来自云贵的铁道兵,这群兵在县城驻扎,闲暇之余闲逛于小城的各个角落。
那时西南战事还在继续,“最可爱的人”的口号正喊遍大街小巷,社会对军人的崇敬达到顶峰,这群身着军装的建设者又正值壮年,在小城自然受到瞩目,更吸引着小姑娘的目光,在此背景下,两性荷尔蒙的碰撞便是自然。
于是,很多小姑娘与年轻的士兵相恋,有的甚至后来随他们远走他乡。
看着本地的女孩被外人拐走,本地青年自是不甘,于是,一场事关小城男人尊严的保卫战就此拉开,小城青年骁勇,西南战士彪悍,一个时期内,战事四起,纷争不断。
也正是通过那些战事,以冲哥四哥为代表的小城的待业青年一战成名,顺势崛起。
那时,港台文化冲击中国,时髦青年的流行时尚是成龙头,蛤蟆镜,紧身衬衫,喇叭裤,尖头皮鞋,外加一个小飞子车(飞鸽牌自行车),当然,更高级的还会在肩上扛一个双卡的录音机。
所以,如果走在八十年代初的县城,大多会看到不止一伙的时髦青年穿着这样的行头,在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中骑车呼啸而过。
打架和泡妞就是他们的日常工作。
在那时的江湖传闻里,最多的就是某某为了某个女孩用刀捅了某某,或者谁谁一把菜刀砍掉了谁谁半个耳朵,而捅人砍人的那个,会被江湖人士视为英雄,待家人用钱把事摆平或结束囚禁重返江湖,江湖地位便提高三等。
那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踏入江湖的一群人,面对国门大开后的潮流涌动,先进的文化他们视若无睹,港台文化中的糟粕却对他们影响颇深,逞强斗狠成为他们价值的标杆,及时享乐成为他们的座右铭。
这一批人,在84年严打后损折过半,即使侥幸逃脱的也都如惊弓之鸟元气大伤,在长久沉寂后逐渐退出江湖,成为后来人口中的传说。
江湖变幻,波谲云诡,已经被狂暴唤醒的江湖注定不会寂寞,在短暂的消停之后,一股新生力量把前辈大哥拍倒在沙滩上,风云再起。
( 2 )
三十年前,明哥还是个瘦子。
那时的他,最经常的打扮就是,上身一件粗针织的大绿色圆领毛衣,下面穿一条洗白的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到膝盖的大马靴。
因为刚刚放过美国电影《霹雳舞》不久,所以明哥手上必须戴一双因电影而风靡全国的黑色霹雳手套。
虽然他只有一米六几的个头,看起来也稍显瘦小,但他身上透出的凌厉气场,几乎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不寒而栗。
那时的他,虽然小小年纪,但凭借圆滑冷静的处事风格,不光在县城的同龄混混中威信颇高,就是比他年长的江湖前辈,也都很给他面子。
还因为他刚辍学不久,学校依然流传着他的传说,所以他在学校的学渣界名头更是如雷贯耳。
其实在成为明哥之前,他也是个听话的中学生,因为身材瘦小,时常遭人欺负,后来明哥实在不堪其扰,终于在一个放学途中,从书包拿出早已藏好的菜刀,手持菜刀将欺负他的痞子追出数里,从而一举成名。
之后,凭借他的狠和冷静,在县城的痞子界,很快混出名堂。
那时我因同学青哥的关系跟他熟识,并经常狐假虎威地请他到学校帮忙震震场子,所以一般这个时候我会走到他身边,跟他打个招呼。
能跟明哥认识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称兄道弟,在当时的我和很多人看来,是件很场面的事,就像现在从政的人在公共场合遇到某个大领导谈笑风生一样有面子。
但大多数的学生不行。
如果不得不走过他的身边,也都是低着头或者眼睛看着别处,几乎没人敢和他对视,因为如果你觉得他打扮脱俗或长得另类而看他一眼,那很可能会因为你瞅啥,引来对方一顿胖揍。
那个时期的县城,因为地域分成了很多帮派,县城中心城区以明哥斌哥春哥他们为主,北边有康哥东哥,东边是温泉村的地盘,宗族势力无人敢惹。
在那个时期,以明哥为首的社会青年,取代了冲哥四哥那些在八十年代初期叱咤江湖的江湖大哥而成为统领小城江湖的新生力量。
但无论谁取代谁,县城机关工厂走出的这些年轻人,在整个八十年代,在玩的方式上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无非就是喝酒打架泡妞,虽然经常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但因为家庭的约束和自身的把握,真正实施犯罪的很少。
倒是在县城的西部,一股力量正在崛起,并很快如风卷残云般,将县城机关工厂出身的那些社会青年们,统统打压下马。
( 3 )
在县城的西部,从南至北排列着七个村。
这些村依城而建,或者说,县城就是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跟县城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这几个村里的青年,在改开的初期,虽然身处城区,终究还有些农村人的拘谨和自卑,对县城小青年的时髦做派只是心存艳羡,并无取而代之之念,但随着不良习气的渗透,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开始走上街头,与县城青年逞强斗狠,凭助宗族势力和团结的精神,很快让县城青年抵挡不过,败下阵来。
此后,村里混混统领小城江湖数年之久。
八十年代,是中国最富有生气,最朝气蓬勃,但也是各种思潮风起云涌,各种文化碰撞交织的时代,还是受外来不良文化冲击最大,泥沙俱下的一个时代。
同时,也是社会治安最差的一个时期。
经历过那个时期并也曾参与其中的朝弟回忆起那个时代仍心有余悸,在前段时间回忆往事的一次交谈中,他说:
----靠,那个年代,简直太乱了。
那个时期是一种什么状况?
那时候,县城还兴逢集,每到逢集的时间,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民就会赶到城里,有钱的买新鲜的物件,没钱的去看热闹,而县城村里的那些混混们,到了这个时候,就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小偷小摸不说,看到有打扮稍微入时的乡下青年,就走上前去,不是让人买烟就是问人要钱,如果不从,就是一顿暴打。
如果放在现在,那肯定就是敲诈乃至抢劫,但在那个时代,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司空见惯,公安局人手紧缺,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小事。
电影院,是他们最重要的聚集地,每当夜幕降临,他们便聚集在他们自己人开的影像店里,录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震耳欲聋,他们在里面或倚或坐,嘴里叼着香烟,眼睛阴森森地盯着外面来往的行人。
光哥,当时的头目之一,身材瘦小却凶狠异常,他眼神里透露出的寒意,时至今日我仍不曾忘记。
年哥,生性暴虐乃至亡命,我曾见他手持菜刀在影院门口将人砍至浑身是血,虽被人抱住硬劝住却仍不收手,狂躁彪悍如一尊凶神。
他们能打败县城的青年是有道理的,那些家庭相对安逸的孩子,怎么能够战胜毫无底线的亡命之徒?
每年的大年初一,电影院门口必定会发生痞子们群殴一人的场面,被殴打者一般是乡下特意去县城去看电影的青年人,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要选在这样喜庆的的日子去做那等残暴的事,也许是为新的一年开光?
那样的场景我见过几次,打人者下手凶狠,被打者血头血脸,着实可怜。
不只是他们,就连上学的中学生们也在劫难逃,他们经常在放学的路上随意拦住那些看起来比较富裕的学生,要钱要物,不给就非打即骂,害得很多学生不敢把零花钱揣在兜里,而藏于鞋底或掖在腰带里,苦不堪言。
那时候县城的人称呼县城周边村里的痞子们为“村里人”,那不是城里人对农村人的蔑称,那种称谓里其实包含着一种对地头蛇的畏惧。
跟县城的社会青年不同的是,村里的这些社会青年在“玩”的方式上逐渐升级,打架,盗窃,敲诈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痞子团伙在慢慢演化成犯罪集团。
进入九十年代,打架不再是他们寻欢作乐的方式,而成为欺行霸市开山辟路的主要手段,一切,为了利益。
黑社会,也在那个时候初具雏形。
( 4)
从最初的县城社会青年,到后来的“村里人”,县城的江湖,风雨飘摇长达十多年。
我把那个时期,称为“痞子时代”。
几乎每个城市,都会经历过这样的时代,也会有无数的人参与其中。
那个时代的弄潮儿,命运给了他们相同的际遇,却给了他们不同的结局。
他们有的人因逞强斗狠死于非命。
有的人身陷囹圄后幡然醒悟重新做人。
有的被社会淘汰落魄潦倒喝酒致死。
有的转型成了黑白通吃的成功人士。
至于明哥,早已从一个可怕的瘦子变成了可爱的胖子,整日除了寄情山水,就是寄情美食,形似弥勒,待人温和,再没有了当年的凶狠和凌厉。
至此,在那个时代翻云覆雨的人们,统统退出了历史舞台。
那个特殊的时代,也得以终结。
那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个最坏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黑暗与光明并存,希望与毁灭同在,堕落与救赎混杂其中,羸弱的人沉湎于黑暗,健康的人驰骋于光明,各种思潮风云际会,剧烈碰撞,中国,也从此腾飞。
那还是我荒唐而美好的少年时代。
三十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