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语高考成绩异议尘埃落定 新高考改革遭遇“冰山撞击”?
导语
12月5日,发酵了10余天的关于高考英语成绩的争议在“浙江省公布2018年11月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情况调查结果”公布之时,落下帷幕。
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包括:省教育厅厅长被责令辞职,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被免职、并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被立案审查等。
同时,该调查结果也明确表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此外,浙江省政府称,6日将重新发布英语考试成绩,当日12时起考生和家长可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
通报处理结果公布,省教育厅厅长被责令辞职
调查组认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后加权赋分改变了考试“得分”,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评分细则应在正式评卷前制定。本次加权赋分是在正式评卷完成后进行的,不属于评分细则的范畴,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混淆了加权赋分与评分细则的概念。在具体操作中,省教育考试院又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仅作模拟推演,导致不同考生同题加权赋分值存在差别。
调查组在通报中表示,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程序充分论证、仔细研究、集体决策,但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决定了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同志在院长办公会议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不坚持原则,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
同时,调查组组织评卷专家对这次英语科目试卷评卷过程和结果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这次英语考试评卷的组织符合高考相关规定,阅卷评分是严格公正的,考生的原始得分合法有效。因此,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故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规定,对相关职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分别追究责任。
其中,省教育厅在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力,未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通报责令省教育厅党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省教育厅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省教育厅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责令省教育厅向社会发布整改措施并正式道歉;对省教育厅履行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此外,通报明确省教育考试院盲目执行上级领导的错误意见,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承担直接责任。责令省教育考试院向省教育厅作出深刻检查;对省教育考试院履行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而对于相关责任人,通报表示责任追究如下:
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对省教育厅党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院长孙恒予以诫勉;由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煜军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事件追溯,从分数争议说明至成立调查组
事件源于11月24日浙江高考英语科目成绩的公布。当时成绩一公布,便受到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质疑。
(图片来自网络上某考生评论)
不少考生和家长在网络上反映,称此次浙江省下半年学考选考中英语成绩出现了异常,例如有家长反映“客观题扣十几分甚至二十几分的同学也有130分甚至140分”,也有考生明确表示作文成绩与预期成绩差距悬殊,怀疑出现了倒加分的情况。
一时间,非议四起,迫于舆论的压力,11月27日,浙江教育考试院回应: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一年安排2次考试,考生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较高一次的成绩。在2018年11月刚结束的英语科目考试中,根据答卷试评情况,发现部分试题与去年同期相比难度较大。因此评分对难度较大的第二部分(阅读理解)、第三部分(语言运用)的部分试题进行难度系数调整,实施加权赋分。其他试题未作调整。
该回应基本可以理解为,因为浙江英语高考成绩采用了两次考试中择优采纳的机制,为了平衡两次考试的成绩、降低其差异性,在此次考试难度较大的背景下,浙江省考试院做出了上述决定。
事件发展至此,本该有所平息,但在浙江省考试院的回应后,社会争议依旧,家长和考生对该结果仍然表示无法接受。
为此,12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一则通知,表示省委、省政府将成立以省长袁家军为组长、有关权威专家参与的调查组,对浙江省高考英语成绩争议部分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那关于调查结果,也就有了上述的通报声明。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考试院也联合发布一则致歉声明。
(图片来自浙江发布)
后记:
浙江省是高考改革首批试点省份,2017年,随着上海、浙江打响高考改革的第一枪,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试点队伍也陆续加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高考改革的加紧推进,因为涉及到高考人群基数大,关乎人群较多,不同省份学情考情等教育或经济实际条件方面的差异,新高考改革也遇到了进展停滞的情况。这其中,包括第三批试点省份由原定的18个骤缩至不足10个,还有多数省份虽未明确表示改革暂缓,但也未表现出改革相应动作。
此外,即使是已经推进的省份,也在新高考改革进程中尤其是选课走班这一新模式下,频频暴露出来诸如学校硬件设施不足、软件力量跟不上、学生选课偏科、物理遇冷等问题。
整体看来,“一考定终身”、“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差距”,再加上“加分造假、违规招生乱象”、“选课走班与职业生涯规划挂钩”等传统以及新高考政策催生后的问题,都在破旧与立新中反复交错。
但我们都知道,改革向来都是一个不破不立、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2018年,教育部出台选科指导方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对于选科问题进行了指导;那在具体的实践中,鲸媒体也了解到有高校通过灵活变通综合评价的录取标准,用以引导学生在选课时与专业规划相契合。
故此,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此次浙江高考英语成绩的事件确实给社会敲响了警钟,但我们也不该裹足不前、风声鹤唳,毕竟新高考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建立起更良好、更加多样性的人才选拔机制。教育环节的各方参与者如何利用这场流变,在对新事物摸索、创新渴望、焦虑挣扎的摩擦中,探讨真正促使新高考改革瞄准教育深度诉求的办法,才是规避风险、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