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员工手册》简明操作指引
《员工手册》作为用人单位制定的与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4个法定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手册》的内容具有合法性;《员工手册》的内容具有合理性;《员工手册》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员工手册》的制定经过公示程序。
《员工手册》内容的合法性
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需要内容合法,《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员工手册》中的违法条款,不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还可能成为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证据。
公司制定《员工手册》时,务必仔细审查,确保《员工手册》的全部条款合法,不存在类似员工迟到罚款、员工在职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员工入职三年不得怀孕、员工未休完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等明确违法的条款。
《员工手册》内容的合理性
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需要具备合理性,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不仅应当具备合法性,同时也应当兼顾合理性,以避免用人单位过于加重劳动者的责任,而利于劳资关系的规范与平衡。
合理性的考察体现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但类似“员工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纪”,“员工给公司造成500元损失的,属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条款,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员工手册》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
用人单位制定《员工手册》的民主程序分为三个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方案或意见;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文本。
1、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企业不是必须组建“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讨论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的形式:
●集中或分别召开会议讨论;
● 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会议等方式分别征集全体职工意见。
企业需保留以下书面证据材料:
会议纪要、签到表,或者会议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等。
2、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方案或意见
修改方案或意见企业并非必须采纳,但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方案或意见的程序环节,必不可少。
3、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文本
“协商确定”并不是指必须得到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协商确定”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协商的过程,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属于企业。
《员工手册》的制定经过公示程序
公示的方式及形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培训、发放签收、会议传达、网络公示、电子邮件送达、公告张贴、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等都可以视为已向员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