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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大爱方无我 追记常州纪检监察“铁人”于强

2020-11-21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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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种,是为光芒植根。在某些特别的时候,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就仿佛把光芒种植。

——摘自林清玄《季节十二帖》

江南常州,2020年的芒种节气,雷雨交加。

这一天,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的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强,经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53周岁。

隆隆雷声喟叹惋惜与无奈,连绵大雨倾诉对一位英年早逝者的眷恋和不舍。这位为纪检监察工作奋战了近20年的“铁人”,以无我的境界,用忠诚、干净、担当,铸造了一位新时代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典范!

刻不容缓——疫情防控有我

在5月11日至5月14日的常州市纪委监委领导一周工作安排表上,还可以看到于强的名字。

5月11、12日,于强与各审查调查室讨论在办案件。

5月13日上午,于强赶赴长江边常州段,现场督查“912”环境污染事件整改和长江大保护工作。下午,于强来到钟楼区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常州市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调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在钟楼区邹区镇杨庄村,于强详细了解村务监督开展情况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实情况。

5月14日上午,于强参加市纪委监委“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暨建设模范机关推进会,及随后的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

“在常委会上,于书记看起来坐立难安,频繁在椅子上调整姿势,后来甚至站起来走出了会议室。”负责会议记录的顾犇回忆道:“这对于书记来说是非常反常的,在我的印象中,他是最‘坐得住’的人,办案需要的时候,他一坐就是4个小时,连洗手间都不去。”

主持会议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春福也看出了于强的反常,在会后找到于强,劝他休息几天,好好去医院检查一下。

“没事,下午还要去溧阳调研,结束了去做做针灸。”于强笑笑说。于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所以对于这次剧痛,他一直没怎么在意。

原定于当日下午1点半出发去溧阳,在1点15分,顾犇接到了于强的电话,“他说身体不舒服去不了了,现在回想,这更加反常,于书记从来没有因为身体原因临时推掉早就安排好的工作,当时他一定是疼得实在忍受不了了。”

5月15日,于强住院。据医生介绍,晚一两天入院,于强就会陷入昏迷。5月18日,确诊为胃癌晚期。

5月20日凌晨4时许,因肿瘤破裂大出血,于强接受了第一次手术。

5月23日下午,于强突然呼吸衰竭,进入重症监护室。

6月5日上午9:45,于强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短短20天,于强的猝然离世,让所有人都无法接受。同事们从未听说过他身体不好,没人相信他会突然倒下。

“和他共事快20年了,他一直都精力充沛,从来没有喊过一句累、说过一句疼,我们都觉得他身体很好,就像铁人一样。”市纪委常委王小芳说,“5月13号,我还跟着他一起去新北、钟楼调研,隔了一天就接到他住院的消息,我实在接受不了。”

“怎么可能不疼呢?”于强的病情让主治医师都难以置信:“因为胃癌,他身上有六种并发疾病,至少在半年前就有征兆。无论因为哪一种疾病,都应该在当时就住院治疗。无论哪一种疾病带来的疼痛,都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的,无法想象他是怎么撑了这么久。”

胃癌发现得越早,治愈率越高,于强去年的体检报告尚无明显异常。据医生介绍,他的病情应该是在半年内迅速恶化的。

而在这期间,于强把自己“隔离”了。

去年10月左右,于强出现腰疼、容易饿等症状,他答应家人从省委党校培训回来就去医院检查。今年1月,他从南京回常后不久,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

当时,市纪委监委正在查办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窝案中,2名涉案人刚刚被采取留置措施。于强既分管委机关4个审查调查室,又分管负责留置场所后勤保障的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留置场所的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审查调查的整体推进不能耽误,于强再次把自己的病痛抛诸脑后。

“1月23日,在常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之前,于书记就督促我们做好留置场所防疫物资的筹备。”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跃新说:“当时全市所有药店的口罩已经全部售空,我们联系了几家医药公司才买到200个口罩,远远不能保障办案需求。”

于强知道后立刻赶到想园(常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大家一起讨论解决办法,他提出跳过中间环节,直接从生产商那里购买:“常州是传统的纺织大城,一定有不少口罩生产企业。”

“当时他就坐在我身边,和我一起在网上搜索,搜到了就亲自打电话和企业协调,很快就采办到第一批3000个口罩,缓解了燃眉之急。”张跃新说,“大家都松了口气的时候,于书记又督促我们尽快制定方案规范口罩领用流程,不要浪费来之不易的防疫物资。”

在于强的部署下,想园实施了“最强”疫情防控制度——全员封闭管理,审查调查组、公安看护、案件监督管理及医生值班人员等6类人员实行人数控制,确需人员、车辆出入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及防疫检测制度,制发疫情期间人员出入证及车辆通行证,只有人、证、审批表、体检合格四者合一方可出入想园。另外,食品卫生、日常消毒、防疫用品管理、医疗保障等各方面都做了详尽规定。

“最强”防疫制度刚出台没几天,于强一个人开车进想园时,因为没有新的出入证和通行证,被门卫小张拦在了大门口。

小张哪能不认识于书记,但还是硬着头皮一边不停道歉一边说:“于书记不好意思,您这没有证件,我不能让您进去。”

于强乐了:“用不着道歉,你就得拦住我,要是让我进去你就麻烦大了。”

小张立刻向张跃新汇报,张跃新安慰他:“别紧张,这是于书记在突击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只要一有空,于强就来想园突击检查,看看大家有没有严格遵循防疫制度,是不是还有防疫盲区。大家在食堂吃饭,他却到后厨突击检查食品卫生;碰到保洁员正在消毒,他也要问一句有没有按标准比例配置消毒液。

于强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疫情期间留置场所管控和办案安全工作决不能松,一定要管严管实,出了问题先追究我的责任,我也不会放过你们!”爱之深才会责之切。

想园已是最严管控,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更为严格。

于强把妻子送到女儿家,谢绝一切亲戚朋友的约请,每天一个人往返单位——想园——家,一日三餐都在单位吃盒饭。每次妻子在视频里提出要他到女儿家一起吃个团圆饭,他都说:“不行,万一你们接触了什么人,我感染了带到想园怎么办。万一想园出了什么情况,我又带回去传染给你们怎么办。”妻子劝他去医院检查,他总说:“太麻烦了,去趟医院回来要隔离14天,就没法去想园了。”

一直到4月底,疫情得到全面控制,想园实施差别化管理时,妻子才第一次回家,看到家里大把大把的胃药、止痛药和速效止痛膏药,她瞬间落泪,她难以想象于强这几个月是怎么一个人熬过来的。

“哪有您这样当领导的,把自己干成这样。”于强住院后,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俊来看望他,这个跟着于强在办案一线摸爬滚打十几年的“硬汉”,一句话说出口就忍不住红了眼眶,“以前都是您让谈话对象配合组织调查,现在轮到您好好配合医生治疗。我们等着您回来上案件。”

“你不用刻意来看我,回去工作吧。”对每一个来看望他的同志,于强都是这句话。

回去工作吧,回去工作吧!于书记的话传递到每一位同志耳边。

于是,再去探望的同事们形成了默契:“于书记,我来向您汇报工作。”

“上次您批给我室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查否了,社会上的传言不实。”

“轨道公司的案件顺利推进,已经对3名涉案人解除留置。”

“监督审查技术室的服务保障手册定稿了……”

于强边听边微微点头。弥留之际,他挂念的还是工作。

破网打伞——扫黑除恶有我

5月15日,于强住院当日,还曾叮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丁洪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派督导组马上要进驻常州了,专项办在统筹撰写汇报材料,你多把把关,有什么情况随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丁洪明劝慰他:“已经请示过了,督导组过段时间才进驻江苏,你先把身体养好。”

2019年的这个时候,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在常期间,于强带领市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的同志们没日没夜奋战的画面,丁洪明还记忆犹新。

“在督导组来之前,于书记就安排我们集中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精锐力量,组建一支180人的‘别动队’,全力保障督导组下转线索的处置。”专项办的余杨回忆。

中央督导组进驻江苏后,分6批交办了16件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问题线索。于强和分管此项工作的丁洪明、王小芳,把办公室搬到了专项办,一有线索随时研判、分办、审批,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当天收信、当天分办。有两批线索晚上8点才下转至常州,于强处理完后已经是深夜。

线索分办后,于强督促“别动队”的同志们,2天内确定初核方案并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规定的期限处置到位。最终16件问题线索中查实6件,立案6人(留置2人)。线索处置“常州速度”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于强就提出,市纪委监委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就是查处和问责,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广辟线索来源,深入调查摸底。他说:“不要‘被动等’,要‘主动查’,盯住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先打掉‘一把伞’,继而破除‘一张网’。”

2018年11月5日,经上级批准,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顾黑郎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此案是于强打开常州“打伞破网”工作局面的第一个切入口,也是常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留置第一案。

当时,于强已经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的条线多了,要处理的事务也随之庞杂。他工作日的白天处理委机关各类事务,晚上和周末开车到想园,亲自督战。

顾黑郎到案时已经70余岁,如此“高龄”为办案安全带来不小挑战。于强嘱咐办案人员做好安全预案,尽量满足其身体方面的要求。顾黑郎有腰疾不能睡软床,于强立刻安排给他换上了专用的棕垫。

顾黑郎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牟取利益的行为主要发生在2004年退休之前,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大也给审查调查带来了资料灭失、知情人员死亡等诸多困难。于强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外查人员指导取证方向,从调取出的可疑资金转账交易凭证中,发现了关键线索和证据,不仅查实了线索反映的主要问题,还发现了初核尚未发现的新线索,有效探索“由证到供”的办案模式。最终,顾黑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这一场漂亮仗极大地提振了全市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信心。于强推动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一体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盘棋”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同时,对工作进展定期督查、月度通报、挂牌督办,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力争“彻查彻清”。

2007年至2018年间,“二陈”涉黑组织在溧阳市相关地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初,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移送了2批“二陈”涉黑组织案件中涉及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

2019年5月初,在对该案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中,于强认为查处力度不够,“伞少伞小”,决定提级办理,指定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进行核查。

“核查中我们发现,相关公职人员涉案金额少,成案有难度。于书记指导我们不要受限于以受贿为案由来办案的常规思路,情节严重的渎职犯罪也能成案。” 第四审查调查室干部马益飞说。

按照于强的思路,案件迅速推进。同年5月22日,市监委就对溧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胡某某采取了留置措施。随后,通过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跟踪督办等措施,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7人,立案15人,严惩“二陈”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向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件。

对于强来说,没有办不成的案。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他以抽丝剥茧的定力力争“挖深挖尽”,以“留置一批、立案一批、‘第一种形态’处置一批、问责一批”为目标,对黑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不放过、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不放过、对失职渎职没查清不放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常州市两级法院系统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谢国勤是其中典型一案。2019年3月29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对谢国勤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谢国勤,法律科班出身,在法院工作30余年,有十几年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经历。到案后,他不仅对办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耳不闻,而且经常向审讯人员讲法律,自诩专家。审讯工作进行了26天,毫无进展。

“26天的拉锯战,作为办案人员,我内心已经快到极限了,整天睡不着觉。”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俊说。

一日,又是整夜没睡的陈俊早上7点就坐在了会议室,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思考案情。于强看到后说:“你小子是不是又没睡觉?天天不睡觉,案子就能办成吗?要对咱们的办案能力有信心,快睡觉去!”

“其实于书记也很焦虑,但他依然克服自己的焦虑来宽慰我们,帮我们解压。”陈俊说。

之后,在于强的部署下,经过调整审讯方案,没过几天谢国勤就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然而,另一道难关接踵而至。

在调查取证时,一名行贿人交代曾向谢国勤贿送“50元面额共40万元”的款项。然而,谢国勤对此事的供述却是“他送了100元面额共30万元”。

“当时有同志认为,既然行贿受贿双方都承认有这笔钱,就可以按照较低数额来固定证据。”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黄为民回忆道,“但是于书记提出,一般情况下,常州人不会送‘4’开头的数额,而且50元面额共40万元的现金体积很大,在现金贿送中不合常理,以此作为定案证据,风险较大。”

果然,第二次询问时,行贿人完全否定了之前的说法,对其行贿事实百般抵赖,经反复思想工作仍然我行我素。于强果断提出,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看到留置决定书后,该名行贿人很快交代了其与谢国勤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情况。

2019年10月,谢国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黑”局长落马了!

针对法院执行系统系列涉黑腐败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常州市监委下发监察建议,推动市县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队伍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压态势下,3名公职人员先后主动投案。2019年,常州市共有10人主动投案自首向组织交代问题。

截至2020年5月31日,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89人,其中立案123人(留置15人),组织处理166人。2019年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监督执纪问责绩效评估全省排名第一等次。在最近的江苏省纪委相关通报中,常州今年以来查处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善于斗争——服务大局有我

“你要找王某某谈话?”今年5月13日,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周律诚接到于强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很不高兴。

周律诚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要被批评了。最近室里有个在查的线索,需要王某某配合调查,周律诚填报了相关手续,前一天刚送给于强审批。

“你知不知道他是市人大代表?这个时候还找他谈话?”于强口气极为严厉:“赶紧把手续撤回去!” 为做好疫情防控,今年的常州“两会”实行封闭式管理。

跟着于强办案十多年,周律诚不记得这是第几次被于强批评,但每一次他都心服口服,“这么多年来,我们哪个人没被于书记批评过,但大家都很服气,因为他对案件把握精准、思路清晰、分析透彻,很多我们没注意到的案件细节,都是他发现后提醒我们的。”

“他批评我们也是对事不对人,都是为了办好案子。没想到这竟是他最后一次批评我。”周律诚说。

于强平时个性温和,毫无架子,但一涉及到办案,他便十分严格。

2012年初,于强任常州市纪委常委时,主导查办了原常州市某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某某贪污、受贿案。将冯某某带至办案点谈话前,办案人员已经掌握了其在负责建造该局新大楼时,收受不法商人贿赂的相关线索。冯某某到案数日后,交代了其贪污、受贿共计100多万元的违纪问题,却一直对有关该局新大楼的违纪问题避而不谈。

在案情分析研讨会上,办案人员对这一情况的看法分歧很大,有的认为他交代的都是假的,有的认为贪污是真、受贿是假。

于强耐心听完每个人的意见后问道:“你们觉得冯某某是个怎样的人?”

大家纷纷回答:既嚣张又谨慎。

冯某某到案后一直以“战士”自居,曾扬言绝不开口。外查人员在调取到的冯某某家门口监控录像中发现,案发前冯某某曾与行贿人会面,送客时看到家门口有监控,还捡起路边的石头砸摄像头。

声称“绝不开口”,却突然交代了这么多违纪问题,这本身就很反常。于强进一步指出,在冯某某交代的多笔受贿事实中,有一笔明显有疑点:“他说,到想园的前两天收受了某老板几十万,帮其违规处理一起安全事故。像冯某某这么谨慎的人,案发前还在找行贿人建立‘攻守同盟’,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收受大额贿赂?接下来你们围绕这笔钱继续跟他谈。”

面对谈话人员的质问,冯某某果然否认了这一笔受贿事实的真实性,并逐步否认了自己交代的所有受贿问题。

好不容易交代了,又全部推翻,这样的转折让大家都很气馁。于强却一如既往地沉稳,他说:“谈话时要看状态,不要看结果。办案要整体推进,不要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内审固然重要,但不是万能的。”随后,在于强的指挥下,冯某某的违纪问题被一一查实,其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常州市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留置“第一案”,是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计划合同处原处长黄某某受贿案。

2012年,常州地铁获批建设,常州市政府投资成立轨道公司负责各项具体工作。黄某某作为优秀公务员代表被组织选派至轨道公司,负责公司招投标组织与管理等工作。2017年下半年,常州市纪委陆续接到多件关于黄某某的举报信。

当时于强刚刚被提拔为市纪委副书记,他提出,常州轨道交通项目是重大民生工程,决不允许“蛀虫”横行,也不能影响工程建设,一定要把初核做扎实。

在于强的领导下,该案在初核阶段,在无一份本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条件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2018年3月27日,黄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到案前,他曾与行贿人串供,企图对抗组织调查,在接受讯问时,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围城,黄某某屡屡表示震惊:“没想到组织对我的问题调查得如此清楚!”短短5天内,他就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之便,在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相关施工单位钢材供应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10余人贿送巨额钱物等主要问题。

“3个月的留置期间,黄某某在最初的5天就基本交代了主要问题,进展可以说很顺利。但于书记却没有松劲,要求我们针对黄某某在不同阶段的心理反应,如对抗阶段的侥幸心理、动摇阶段的矛盾心理、交待阶段的畏罪心理等,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吴涛对于强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记忆深刻,“于书记经常教导我们,审讯时要做到纪、法、情、理交融。纪法功底深厚,才有底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真正体现办案效果。”

黄某某患有疾病,办案人员安排了周到的医护保障。在解除留置前,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专门为黄某某召开了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会。人性化的办案方式,令黄某某对办案人员充分信任,他写下近万字的《悔过书》,对所犯错误进行了深刻剖析、真诚忏悔。根据他之后的供述,另外2名同案犯受到组织审查调查。同年12月21日,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余2名涉案人也分别被宣判。

该案的查办暴露出轨道公司在制度机制建设及执行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常州市监委向轨道公司发出首份监察建议,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然而,轨道公司的整改不严不实、浮于表面。黄某某案件虽是个案,却牵扯出轨道公司内不少其他问题线索。在他被宣判后,市纪委监委一直在围绕这些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潜伏在深处的窝案逐渐浮出水面。

同一个单位,从个案到窝案。不少同志摩拳擦掌,准备深挖细掘,翻个“底”朝天。

于强看到战友们的热情和士气,却冷静地说:“这个案件什么时候办、怎么办、办得好不好,不仅是正风肃纪的问题,更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我们查办案件一定要服从服务于促进经济社的发展、促进重大民生项的推进等大局,绝对不能起反作用。办案节奏把控不好,对于轨道工程的建设以及今后的运营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当时,地铁一号线面临着全线竣工通车,于强认为有案一定要办,但不能为办案而办案,一定要掌握办案时机,他安排办案人员继续在初核上下功夫。

地铁一号线顺利通车后,经江苏省纪委批准,2020年1月10日,2名涉案人员被留置审查。接着,时任轨道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夏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截止目前该案已经留置了12人。

在12名留置对象中,有3名行贿人,且都是企业负责人。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本就困难,其中一个企业还面临着贷款到期需要办理转贷的急迫情况。于强要求办案人员抓紧推进审讯工作,谈话时一定要做过细思想政治工作,促使涉案企业负责人尽快把事情交代清楚。积极配合审查调查的企业负责人很快被解除留置措施。

于强始终认为,系统梳理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全面彻底地整改,对涉案单位的管理及发展都能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为此,他十分重视做好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指导办案人员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全面查找该单位在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责任隐患,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管中存在的漏洞……经过条分缕析,起草专题报告,为涉案单位的长效管理,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支撑。

当案件推进遇到干扰、阻力时,于强是“定海神针”。

当案件查办遇到疑难困惑时,于强是引路人。

办案时,于强总是充满激情,是扫除腐恶的勇士。他先后直接指挥和参与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逾百起,并多次接受上级组织指派,参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大要案查办工作。于强多次受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嘉奖,2010年被市委表彰为“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务工作者”。

实战强兵——队伍引领有我

早在于强任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时,就提出全委办案的理念,凡是机关新进人员,在他的争取下,都会被“拉”到案件上“过过招”。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审理室,都被他“挖”走过办案人才,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有的部门负责人看到于强会绕道走,生怕他又来挖人。

多年来,于强主导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每一位同志轮流担任案件主办人,具体搭建案件推进的整体框架,但在案情分析会上,他又要求每位同志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集思广益。两种做法相加,既保证了案件查办的质量,也提高了办案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于强通过这种方式去发现每一个人的特长,只要在他手下办过案,谁适合内审,谁善于外查,谁是谈话好手,谁笔录做得好,心中就有了一盘棋。

2017年2月,江苏省纪委查办江苏银行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案(简称“211”专案),该案涉及的问题面广量大、错综复杂,采取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结合、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等方式,违纪违法隐蔽性强,且时间跨度长达20多年,办案难度可想而知。省纪委领导点了于强的将,让他带领常州办案组到南京全面负责该案的内审工作,与负责外查的省纪委纪检监察八室相互配合。

这是省纪委第一次以省市联动的模式办理正厅级领导干部案件,机会难得,于强又起了“练兵”的念头。

于强挑选的队伍共5个人,周律诚、孔旺扣是市纪委两位长期主办案件的骨干,而崔晓宇和薛鹏则是从辖市区抽调来的年轻人,两人都是第一次参与办理正厅级领导干部案件,心里很没底气。

一到南京,于强首先把省纪委近几年来办理的所有厅级干部的案件材料调出来,带领大家一起研究吃透,一方面了解办理厅级干部违纪案件的流程、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另一方面便于在内审中以身边人身边事对王建华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王建华在南京任职时间最长,于强就带领大家走遍王建华曾经经手的重要工程项目,开展实地调研之余,还会问一问附近的老百姓对王建华的印象。

“在内审中,于书记就多次引用了这些案例,向王建华分析为什么有些干部涉案金额少却判得重,而有些干部涉案金额多却判得轻,这对推动王建华最终认罪、悔罪起到了很大作用。”崔晓宇和薛鹏从中学到了很多。

办案组5个人,分成了3个内审组,于强把自己分在其中两个组,一个人承担了2个人的工作量。一连数月,于强和大家同吃同睡,“他一天要进行两轮谈话,不去谈话的时候,就在同步监控设备前坐着看我们怎么谈,一坐就是4个小时。每晚的例会上,他会跟我们分析当天谈话中哪里谈得好,哪里还需改进,谈话对象的状态如何,下一步应该怎么谈。我们都习惯了无论多晚都有他陪着我们、指导我们。”周律诚说。

一个多月后,王建华开始逐渐交代问题。为了让案件保质保量,于强要求以刑事审判的标准来固定证据,他又调来了两位擅长笔录制作的同志,卞荣就是这时加入办案组的:“我做笔录的时候,于书记就在旁边逐字逐句地指导。”

于强对于证据的高标准、严要求,为省纪委纪检监察八室的外查工作提供了方向。该室干部詹雪梅回忆道:“王建华能够交代‘能人’背后的两面人生,于强同志付出很多心血。”

那一年从2月到8月,从冬到夏,于强安排其他人每个月轮休,自己却只回过一次家。

“春夏交替的时候,于书记总是穿着同一件衬衫,我们问起来,才知道他没带换洗衣服,这件衬衫每天晚上洗好了第二天再穿,直到后来常州有同事到南京来办事,才帮他带了几件衣服。”卞荣说,“于书记的精神力量让我们紧紧地凝聚在一起,‘211’专案组因为他才有了主心骨。”如今,当年的办案组成员都成为了常州纪检监察战线的办案骨干。

该案最终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果,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在当年省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中,王建华真诚悔罪的画面,为全省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带队伍就要管队伍。于强同时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干部监督室,对于内部监督十分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有些同志抱怨程序繁琐影响效率,他严肃劝止:“不能为了效率,不要流程;不能为了效果,不要安全。案件监督管理和审查调查有冲突时,一定要以内控为上,必须严字当头,坚持全过程监督。”

他也多次从严要求队伍建设:“有些反映不好的干部要好好查一查,查实了该处分要处分,这是对他们好,也是对队伍好,队伍壮大了,不能让问题变多了。”

严管之余,于强对大家的关爱也用心良苦。今年初办理轨道公司窝案时,恰逢农历新年,第二审查调查室的同志们已经是连续第二年在想园过年了。

1月21日,于强特意组织了一次团聚会,邀请所有家属来想园,他亲自担任解说员,向家属们介绍办案环境,带领大家参观学习了常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随后,于强陪同大家吃了一顿提前数天的团圆饭,席上,他以茶代酒:“我们的同志办案很辛苦,但是各位家属在后方支撑着家庭更辛苦。我们可以在这里心无旁骛的办案,离不开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只有了解才能理解。很多家属是第一次迈进想园的大门,第一次看到自己的“那一位”不在家的时候怎样工作、吃些什么饭、在哪里休息,第一次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切身的认识。

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马战涛还记得有一次看到于强在听《向天再借五百年》,他说喜欢这首歌的歌词。这些天,马战涛将这首歌不断地重复播放:“这就是于书记的人生写照,听着听着仿佛于书记在说话。”

——

做人一地肝胆,做人何惧艰险,豪情不变年复一年。

做人有苦有甜,善恶分开两边,都为梦中的明天。

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都说活着才有价值和意义,但总有人会告诉我们,生命的伟大和珍贵之处,并不拘泥于形式,而在于传递和留存。

和于强在一个战壕里奋斗过的同志,都有着和他一样的面孔。无论日新月异,他们都会记得,曾经有人带领他们在这条艰难的路上,勇敢前行。

以身作则——大公无私有我

走好自己选的路,再苦再累也无悔。于强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品质传承于他的父母。

于强的父母都是老一辈的共产党员,也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最早考取新疆高校并扎根新疆的老干部,20岁左右就去了新疆和田工作。父亲从一名普通干部一直干到和田地区政协办公室主任退休,母亲是和田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

60年前的中国,都穷都苦,边疆更甚,夫妻俩立志要扎根边陲,却不舍得孩子们跟着吃苦,将于强和弟弟一个留给了东北的爷爷奶奶,一个留给了常州的外公外婆。于强在东北长到10岁,爷奶相继去世,便来到常州,此时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弟弟。

父母在新疆干了一辈子,退休后才回常州与于强团聚。多年骨肉分离,于强却从未因此叛逆,反而传承了父母的奉献和坚守。

2014年,父亲患胃癌住院期间,于强忙于办案,大多是妻子忙前忙后地照料。有一天于强请假去医院陪父亲,老父亲天不亮就赶于强回去上班。没想到3天后父亲就走了,于强一直引以为憾。

父亲走后,于强把母亲接到家中照料。老旧公寓楼没有电梯,76平的房子只有两个房间,母亲住一间,妻子和女儿住一间,于强自己在客厅沙发上睡了一年多,而这个老房子,于强一家一住就是20年。母亲腿脚不好,上下5楼很不方便,于强夫妻这才狠狠心,贷款买了附近楼盘清盘的尾房,直到目前,还有两年多的贷款要还。

于强一生清廉。他和妻子石锦健都曾是化工厂的工人。1995年于强通过社会招考进入市检察院工作。过了几年化工厂改制,石锦健下岗了。

“当时我跟于强说,你能不能找找人,给我安排个工作,我也好贴补一下家用。他却说咱们家现在不是挺好的嘛。”石锦健说,“后来我找了家宾馆干了十几年,又下岗了,就跟于强吵,你怎么也不管管我,至少把我工作安排一下。他说,咱们又不是活不下去,实在不行你就在家歇着,我养你。”后来,石锦健再次自己找了个小公司当仓库管理员,女儿结婚后,她才退休回家照顾外孙女。

“幸亏我没听他的,自己找了事做。他现在人都走了,怎么养我。”回忆往事,石锦健泪如雨下。

家里的亲戚朋友,有什么事情从来不找于强。妻子的妹妹说:“自己的妻子下岗这么多年了,他都没有帮着解决,我们就更不好意思去开这个口了。”

于强常年扑在案件上,家里都是石锦健操持,一开始也有怨言,但无论她怎么抱怨,脾气温和的于强都只是笑笑。只要在家,于强就变着花样做饭给妻子女儿吃,弥补心中亏欠。

女儿于怡冰也传承了爸爸的作风,凡事靠自己,自己考大学,自己找工作。于怡冰和丈夫都是市电视台的合同制员工,工作3年多来,单位里没人知道她父亲是市纪委监委的领导。

“小于来请假说父亲重病,我才知道她是于强的女儿。”常州电视台台长汪忠泽和于强熟识,他感慨地说,“这父女俩太像了。”

住院当日,是妻子陪着于强去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住院前要先做核酸检测,但检测结果要两个小时后才出来。“我们在候诊大厅里等检测结果的时候,于强已经疼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看他实在撑不住,硬逼他给院长打电话。”石锦健说。

常州市中医院院长罗立波接到电话时才知道于强在医院:“他说他腰疼得坐不住,能不能先安排个床躺一躺。”

这一躺,于强再也没有站起来……

住院期间,为了减轻家属负担,市纪委办公室每日派人送饭到医院,于强看见了,硬是让妻子把他的饭卡让驾驶员带回去刷,并交代说:“吃了多少就刷多少。顺便买点茶叶过来,给大家泡茶喝。”

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的人,于强就把自己锤炼成“铁打”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然公私分明。

于强的真实病情,家人和同事都瞒着他,他心里清楚却也配合着不说破。第一次手术后,于强忍不住了,对家人说:“如果我是癌症,不要化疗,别浪费钱了。”

两岁的外孙女来看他,天真地喊道:“外公,抱抱。”

于强伸出手,却再也抱不动心爱的外孙女了。

疫情防控有我,扫黑除恶有我,服务大局有我,技术创新有我,队伍引领有我,大公无私有我;坚守时有我,担当时有我,奉献时有我……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哪里需要我,哪里该有我,那里就一定有我。而我却“无我”!

于强用无声的行动诠释了“我将无我”。

于强走了。世上虽已无“我”,但还有千千万万个“我”,薪火相承。(常州市纪委监委 皇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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