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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9本私藏好书完整书单来啦!值得收藏!

2020-11-22 0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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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你想象中的检察官或法律人一般都读什么书?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在节日前夕,正义网邀请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赵晓敏开讲“检察官公开课”,为大家分享她的“私藏书单”。

没看到直播的朋友们不要着急,正义君将直播实录奉上,还有贴心书单哦!人们都说“你的气质里藏着读过的书”,快来看看书单里有没有符合你气质的那一本吧!

直播实录

检察官赵晓敏:各位知乎平台的朋友们,大家晚上好!这里是正义网的“检察官公开课”直播间,我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赵晓敏。明天就是世界读书日,很高兴在这特殊日子的前一晚跟大家进行好书分享,顺带显摆一下我的小“粮仓”!

那么大家觉得检察官或法律人一般都读什么书呢?《罗马法》、《法国民法典》、梅因的《古代法》、博登海默的《法学方法论》?法科生人手一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刘星老师的《西窗法雨》、冯象的《木腿正义》,还有啥?各种法律条文和参考案例。没错,确实有这些书,但这不是全部。这些老师推荐的经典中的经典,伴随着每个法科生的成长,建构了我们最初对法的敬畏和认知。但是今天我推荐给大家的都是我认为的心水好书,引发我思考,引起我共鸣,也基本都是可以“拿得起放的起”、可读性比较强的书。

第一本,《法律的真谛——写给执法者的书》,尹晋华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这本书已经不再版了,只能在二手书店才能买到。先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这本书其实是为执法者编写的一本研读法学经典、阐释法律基本精神、开启法律理念之门的思想读物,编者想通过这本书告诉中国当代的执法者,世界上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智者先哲是怎样思考、理解和看待法律的。书中撷取了一些法理精辟、言简意赅、思想深邃的经典法学论著原文,然后通过专家的深入浅出的解说和导读,使得这些经典更加通俗易懂,进而增强执法者正确理解、理智地阐释法律精神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理性化和公正性程度。这本书旨在帮助执法者感受圣哲和大师美妙文字所传达到额穿越历史时空的深邃思想,引导我们内心确立起对法律的美好向往和法治的不懈追求,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更好地执行和适用法律。这本书的语言比较生动有趣,化繁为简、化简为易、化易为趣、化趣为道,各篇都是独立的,完全可以用碎片时间阅读,看着也不累。

这本书是我刚生完宝宝之后的床头读物,宝宝出生之后没有大块的时间啃书,只能在孩子睡着的时候,随手翻翻这种“拿得起放得下”的书。我曾经发给闺蜜一张宝宝的照片,闺蜜一眼盯到宝宝头顶上那本《法律的真谛》,戏谑地说,这个节奏,是要培养宝宝的法律信仰呀!我毫不犹豫的告诉她,我绝不会引导小家伙学法律,我希望她远离法律,希望她成为厨师或者甜品师,挑逗人类的味蕾,创造幸福和甜蜜。但我明白,即使远离法律,她也不可能独立于这个社会而存在,依旧无法摆脱这个社会可能存在的混乱与非秩序运转。我希望她成长的社会是一个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转的社会,一个仰赖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无数的疑问萦绕在我脑海中。法律到底是什么?

我们执法到底为了什么?

到底什么样的法律信仰和理念才是“正确”的?

法律的真谛到底是什么?

我不停的问自己,也在不停的找寻。

“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社会的有序建立,需要有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更需要我们这些执法者,内心确立起对法律的美好向往和法治的不懈追求,并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良好的执行和适用法律。实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于法治思想的普及和深入,在于民众特别是执法者对于法治精神的感悟和体认,在于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对法治秩序的自觉维护。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尹晋华老师写的题记和主编寄语,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每次都会激起我内心的波澜。这本书成稿于2005年,虽然已经过去了14年,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早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今天的社会矛盾早已不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变化必然对执法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也必然对执法者的职业素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尽管不同时期对法治理念和具体内容的理解会存在较大差异,但丝毫不排斥法律文化、法治建设对其中一些规律性、共同性的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共享。

执法特别是司法工作不是一项纯粹的技术性操作过程,更主要的应当是执法者基于对法律条文背后法治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在办案中通过对法律的适用,向社会和公众诠释法律的真谛和法治精神。

张军检察长一直在强调,谁执法谁普法,在办案过程中释法,在执法过程中普法。法律,只有结合案件才能鲜活呈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向社会公众生动地诠释法律的内在精神,培育公众对法律与法治的敬仰,而非对执法机关、执法者个人的敬畏;培育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而非简单地对惩治犯罪的满足。

法治社会,更需要公众对法律的仰赖和信任,而这种仰赖和信任,必然基于执法者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律真谛的诠释。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法治以及她展示出来的对公平正义的理性追求不会改变。

为了更多像我女儿一样的孩子,可以生活在一个更加有序运转的法治社会,作为基层执法者,理当树立良好的执法理念,自觉而科学的理解和阐释法的内在精神,把完善或者相对完善的法律发挥的淋漓尽致,把不完善的法律用得恰到好处,让公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培植公众对法律、对公平与正义的信仰和信心,尽管充满了艰辛和磨难,但我们会持续不断的朝这个方向努力,能做多少是多少。

第二本书,《法庭的故事》黄鸣鹤著,中国法制出版社。

黄鸣鹤,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从事法院工作二十余年。

这本书围绕着法院以及司法制度,古今健谈,中西贯通,对于影响制度形态的文化因素加以细致解说,亦庄亦谐。这本书读起来很有趣,他把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案例像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书中还配了大量的插图,把法律的历史和思想从抽象变成具象,跃然纸上。

黄鸣鹤就像一个站在帷幕后面的旁观者,他把舞台上各种角色的身世、渊源,以及行头,舞台的布景和道具,台上的运行程序、演出规则,台下的内幕和潜规则都作了酣畅淋漓的解构。于是,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审判,残忍的中世纪宗教裁判官,阴森神秘的中国古代衙门里的县太爷、讼师、师爷,凶杀现场的沉默证人,美国最高法院从地下室到人民心中权威的步履维艰,让人爱恨交错的美国律师,号称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等等,作者像神笔马良一样,把这些法庭的故事写成了画片,活灵活现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给大家读一段:

“有人将法庭比作剧场,这是一个绝妙的比喻。事实上,法庭原本就是一个不停上演人生悲喜剧的舞台,演绎着许多离奇故事,一个案件就是一个故事,没有剧本,没有实现设计的台词,没有彩排,连结局都是不确定的。在这个舞台上,法官和陪审团,和被告,公诉人和辩护人,被传召到庭的证人,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在叙述或者倾听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同时也为寻求真相和正义演绎着一个正在发生的故事。”

我们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又何尝不是在给法官和旁听群众“讲故事”。公开庭审,不只是实质化庭审明辨是非,也是公众认知法律、树立法律权威的“道具”,或者说是法律职业者为公众讲述法律故事的舞台。无论公诉方还是辨方都应以完整的故事讲述替代冰冷的法律术语堆叠,才能在公众心目中树立法律权威。

第三本书,《检察再出发》,刘哲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现在要隆重推出第三本书,《检察再出发》。

刘哲于我而言,亦师亦友,偶像一样的存在。在我懈怠、躺在安逸圈怡然自得的时候,他总会时不时用小鞭子抽我几下。他最近给我发了一个清单,我仔细一看,几十本,他说这是他的出版计划!顺带跟大家推荐他的另一本书《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检察再出发》出版前夕,我和我先生奉命校稿,真是一字一句细细品酌。作者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谈司法改革,谈检察工作,谈未来路径,谈法之种种。如刘哲所说,这些文章,不是为蹭热点而写,不是为发表而写,是真真切切有感而发。也正因这份有感而发,让他的文字更加自然,他从未刻意寻求逻辑的表达,但语言却如山涧泉水,不急不缓,顺流而下;也正因这份有感而发,让他的文字赢得了检察官,乃至很多法律人的共鸣,也更好的实现了文字——传递思想、传播观念的价值。

全书于我,有三个瑰宝。

第一,格局。

熟悉刘哲的人,对他印象是爱看书。他爱看书,似乎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涉猎广且深,他的书已远超出我石景山检察院图书馆三千余册的藏书量。因为阅读,让他拥有了深厚的底蕴,也帮他构建了更大的格局。人的格局,自然会映射到文字之上。全书,没有脚注,却处处引经据典,以古鉴今,以历史的视角、比较的视角通观中国法治发展,考量检察未来路径。

作者身在改革浪潮中,深知改革于检察事业、于普通检察官意味着什么。但他没有囿在其中,而是跳脱出来,站在检察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放眼更加长远的未来,以大尺度的历史观考察检察发展路径”,他没有局限于一己未来,发出了“改革如羁旅,何处是归途?”的疑问,全书也恰恰是在从检察工作、法治进步的不同侧面,回答着这个萦绕在无法检察人心头的困惑。

这种格局,对我而言,更具吸引力。我擅长做实证研究,习惯于在封闭语料库中细细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再求解决方案。几年来乐此不疲,有收获,却也陷入一个窘境,我无法跳脱语料的限制,站在更宏大的视角给出更有见地的建议,所以我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实却不过瘾的感觉。刘哲的文章则不同,他从来都是站在时代的大背景中撰文,有几千字的小文,也有洋洋洒洒过万字的大文,每每读过他的文字,总有一种豁然开朗的舒畅。

第二,情怀。

刘哲不是一个干巴巴的法律人,他带着诗人的情怀和法律人的理性洞察社会。他的文字,也恰恰带着这样的兼容,反思问题,带来希望。书中,他细心的观察着公诉工作的各个层面,理性的提出“首席公诉人”制度、检察KPI、司法官退休返聘制度等,极力的推动着去审查报告繁简分流、出庭管理系统等,也带着那份情怀致敬检察前辈、谈着法治信仰、在奔跑中思考着法律人的未来。

一路走来,发自内心地庆幸有生之年能够遇上这样的大变革,它搅动了检察系统,逼着我们去思考未来检察之路何去何从。像我一样对未来充满茫然的检察官,不占少数。而读罢《检察再出发》,大呼过瘾,他似乎是用我们的语言,讲述着我们内心深处的想法。

我特别喜欢那篇《公诉“老炮儿”的味道》。我从小在我爸工作的派出法庭长大,对老一代司法官有着一种天然的亲切和敬佩,我曾经写过一篇《父亲的旧卷宗》,就是在致敬那个特殊年代成长起来的老司法官,他们即将退休,但他们身上的司法精神是不应当被遗忘的。也因为这一点,我与作者感同身受。这篇文章也正是回应《说说“公诉腔”》《即兴发言的意义》的一个例证。我们这批新生代检察官,受过系统的法学科班教育,各个可谓天之骄子,但我们太在意所谓的规范和“话术”,而忽略了公诉的实质,持着那份“腔”而不自知。然而,公诉人不只要具有“匠人精神”,更要有艺术家的情怀,因为“我们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是公众的价值观,是国民对法治的期待。”这篇文章,是在致敬公诉“老炮儿”,更是在致敬那应当代代相传的公诉精神。

第三,挚爱。

那段时间,有一位优秀的公诉“老炮儿”生病,感冒一个月仍在专案上连轴转,直到站不起来被拖到医院,直接被留下住院。我问他:“你想过离开检察系统吗?去找一份性价比更高的工作。”他说:“想过呀,但回过头看看,检察机关现在处在大变革的关口,我也茫然,我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如果我这团惰性气体都走了,谁还能再来坚守这份事业?谁来带我下面那些年轻的检察官?”如果换做其他人,换在其他场合,我只会当他开玩笑。但从这位我欣赏、钦佩的“老炮儿”嘴里说出,微信屏幕这侧的我,泪眼朦胧,为之动容。我一直相信,能够坚守在北京法检系统的人,都是带着法治信仰的人,我们拥有一份强大的内生力,每天如打鸡血一般,努力践行着“让每个公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因为热爱!

这些奋斗在检察工作一线的检察官,很多人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他们无法用语言传递坚守的那份法治信仰。所以,我们检察系统更需要像刘哲这样的人,资深而有格局的检察官,带着理智、情怀与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将他所看、所闻、所想用文字记录下来,传递出去。如刘哲在书中所言“我为什么要书写这些?因为我们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第四本书,《未来简史》[以色列]尤瓦尔赫拉利著,林俊宏译,中信出版集团。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震撼就是,他认为现在世界有三个趋势,对应着认得三种不同命运,这三种人是“无用的人”“没有自主的人”“神人”。“神人”用主动的基因改造技术,获得了全新的认知能力,但是认知能升级,也能降级,他们会再次面临“意义”危机。从数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一个人、一个动物、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国家,都想象成一个数据处理系统,一切都是数据处理,一切问题都是算法问题。智能正在与意识脱钩,无意识但具备高度智能的算法,可能很快就会比我们更了解自己。

之前,中政委组织了一次学习,内容是介绍人工智能在江苏检察院公诉工作中的运用,你看到那个介绍,在系统里输入主要案情,系统会自动提示案件的风险点,你再把这些风险点输入,系统会自动生成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那段时间,我刚好看到了赫拉利的《未来简史》,“大多数人类个体将对社会系统失去意义”。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虑铺面袭来:也许在未来的十年或者更短的时间,人工智能即会取代法律界的绝大多数人。我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法学大咖,那么我会不会被取代?一个从小就认定只做法律人的我,该何去何从?我还能做什么工作?哪些工作可以不被人工智能替代?我那段时间真的焦虑的胃疼。可是我又想不通,人工智能技术起步更早、发展更快的美国、德国、日本,法律人为何没有被人工智能所取代?这样纠结了好多天,直到看到刘哲的那篇《未来之法》,他站在高处,看到了人“臣服”于算法带来的问题,提出智慧司法的目的是服务于人,“智慧从来都是哲学意义上的启迪,是发人深省的洞见,是仰望星空的沉思,关乎技术,更关乎内心。未来之法绝不仅仅是算法说了算,最终依靠的仍然是人。”是的,司法官于司法实践,不是机械的执行法律,而是在每一个案件中做出价值衡量。算法是固定的,人是有无穷变数的。“让每个公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正义,不只是法律上的正义,更是带有温度的正义。而只有人,才能传递法律的温度。

这本书,对于我最大的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们,人工智能和生物科技的兴起肯定会改变世界,赫拉利给我们描述了一种可能性,逼迫我们以更丰富的想象力去思考我们未来,他帮我们拓宽了视野,让我们这些曾经自诩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感受到了危机,体察到世界的未来还有很多其他选项。正如赫拉利在全书末尾提出的三个问题,也是希望我们可以常挂于心的问题:1.生物真的只是算法,而生命也真的只是数据处理吗?2.智能和意识,究竟哪一个才更有价值?3.等到无意识但具备高度智能的算法比我们更了解自己时,社会、政治和日常生活将会有什么变化?如果说,之前时代的更迭是以百年、十年为单位的话,人工智能时代的更迭,可能只能以年、甚至月作为单位了。不思进取,你我都可能被替代。

第五本书,《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英]理查德萨斯坎德著,何广越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理查德·萨斯坎德是牛津大学的教授,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他担任计算机与法律协会主席、英国首席大法官战略和技术顾问,以及牛津互联网研究员顾问委员会主席。他在这本书中语言了一个法律服务的未来世界,包括虚拟法庭、基于人工智能的跨国法律企业、放宽准入的法律市场、法律服务大宗商品化与外包、基于互联网模拟实务训练,以及全新的工作机会。这本书谈到的新动向止于2012年5月末,但对于2020年的我们,依旧足以令我们深省。这本书是写给年轻法律人的,包括正在考虑找工作的法科生,包括想了解职业生涯如何继续开展的法律人,还包括对新兴法律服务机构感兴趣的创业者。

法律界,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父辈的法律人积累了大量的司法经验,用我爸的话来说,他就算是不思进取,用他几十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也足以混到退休了,所以他对拥抱数字时代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像我爸一样,很多法律人还在从以往的经验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默认为法律职业会一成不变,至少是发展缓慢的。但是,科技重塑法律服务的力量强大而不可逆,未来的法律世界,不再包容像我爸那样的老法官所熟悉的运作法则,未来的法律世界充满无限可能性,提供了更多新选择。这本书为我们揭开了法律世界大幕的一角。理查德·萨斯坎德在这本书中描述了他对未来法院的憧憬:虚拟法院、在线纠纷解决、电子证据呈示等等,这些不正在一一应用于我们的司法工作吗?比如,远程提讯、互联网庭审、在线纠纷解决在解决疫情期间无接触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理查德萨斯坎德还在书中预言了法律人的新工作,在线纠纷解决师、法律风险管理师、法律管理咨询师、法律项目管理师等等。我们现在比较有名的跟法律相关,但又不是单纯的法律人可以驾驭的法律服务公司,比如icourt,比如华宇元典,这不是植入广告哈,他们也没有给我广告费!我们北京检察系统曾经的一位大咖,离开检察系统进入法律智能公司,从传统的法律行业进入全新的法律服务行业,用她的话来说,“当我在元典进行大数据研究时,检索呈现的结果会对我既有的设想产生一定的冲击,有时甚至是颠覆。对研究者来说,这种冲击会激发我继续寻找答案的动力。”

作者在书中引用了棒球明星维恩格雷茨基的名言:奔往冰球所向,而非冰球所在,这正是这本书的目的所在。这句话恰恰反映了多数法律人的共同心理状况:数据时代,法律人对现实的焦虑和对未来的不安。焦虑和不安,正是因为我们不愿意改变,也正因为改变,我们才拥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加丰富的法律人生!

第六本书,《写作是最好的自我投资》,Spenser著,中信出版集团。

罗振宇说,当代社会,很重要的能力是表达能力。未来社会很重要的资产,是影响力,影响力怎么构成?有两个能力:第一是写作,第二是演讲。

Spenser认为,每个人都有成为作家的潜质。如果不死磕自己,天赋只会永远沉睡在我们的身体。这本书主要涉及了几个主题,写作的背景、坐下来开始写、注意力的争夺、如何写好故事、如何训练逻辑思维、如何写职场专业文章、新媒体写作的误区、如何写爆款文章等。

书中提到一个观点,不会写作的你,正在失去职场核心竞争力,可能正在失去职场身份,可能正在被职场边缘化,可能正在失去职场话语权。

这本书的目的就是教你,如何让你的文字更有吸引力和传播力,如何写出让人一见倾心的标题和金句,如何写出高质量专业文章获得职场话语权。看着特别像一本素食书,类似于什么曾国藩做人三十六计,教你怎么打官司之类的书,但只要你翻开这本书,就会看到很多颠覆你之前观点、打开你另一扇生活之门的内容。

时代变了,写作已成为每一个人都该学习和运用的基础能力。工作之后,你会发现,写作这件事,不分年龄,不分人群,早就跟生活中方方面面扯上关系了。换句话说,写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场基础技能。以检察官为例,案件的审查报告、汇报材料、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等等,还有信息、外宣、调研,每一种文书都需要写作技能。你别告诉我,这些公文直接套用模板就行。检务公开之后,很多文书需要网上公开,同时高检院要求我们提高释法说理能力,要想写好一篇经得起时代检验的检察法律文书,想写好一篇事实证据说得清、领导听得懂的汇报材料,没有写作功底还真是搞不定。当然,除非你只想做一只打不倒的职场小强,那就另说了。

又要提到刘哲,刘哲之前组建了一个写作群,叫做“写作课”,每个月写一篇文章,在任何媒介上发表都可以。大家秉持着对文字的敬畏,聚在一起,互相监督,互相鼓劲,分享写作经验,我跟我先生当时都加入了写作群,坚持了九个月。那段时间,每个月都在努力寻找灵感,写法律,写书评,写办案札记,写随感,每次完成任务之后都会有一种成就感。后来因为宝宝出生,实在分身乏术,我跟我先生在完成当月最后一篇文章后遗憾的退出了群。但是现在翻出之前每个月的随感随想,依旧会被那些文字感动。

第七本书,《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余世存著,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这本书是我恩师推荐给我的,当时是中国的二十四节气申遗成功,我们老师特别兴奋的给我电话,让我一定快点帮她找到这本书。

这是一本介绍中国二十四节气的书,但这本书的价值绝不仅是让你知道二十四节气的天气,每个节气的吃食。节气不仅跟农民、农业有关,不仅跟养生有关,也跟我们每个人对生命、自然、人生、宇宙的感受、认知有关。我们只有了解了节气的诸多含义,才能理解天人关系,才能体思自己在人生百年中的地位。比如小寒节气要有经纶意识,在大寒节气要修行自己,在立秋时要有谋划意识,在秋分时要理解遁世无闷。

这本书在介绍每个节气时,都会从天文地理讲起,每个节气的气候特点、自然现象,这个节气对中国人的意义,然后讲中国民间的一些习俗传说,每个习俗的来历,先人对这个节气的体悟和观察,以及哲学思考。作者在介绍每个节气时,都会有一个特别形象的手绘配图,还会配上一首小诗。我和我先生都特别喜欢“雨水”那节的诗句,“细雨飘然而至,春来不言离愁。有麦青青于野,有你在我心头。”画面感特别强,温暖而有质感。

这本书很长一段时间,都作为我跟我先生的床头读物,每次快到一个节气了,我们就翻开那一节读一遍。我怀孕时,这本书就升级为宝宝的胎教书籍,我们希望小朋友也能感受到这本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够按照中国的节气不慌不忙的过日子,能够感受到这本书的文字之美。

最后的两本书是育儿书籍,名义上是育儿书,但我更喜欢把它们归来为心理学的书籍。阅读这两本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带娃,意外收获是让我更明白为什么很多罪犯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更愿意在执法办案中,用同理性去对待他们,更愿意去探究案件背后的“原因”。

第八本书,《当我遇见一个人》,李雪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这本书是我在孕产学校时的老师推荐的,她特别推崇这本书。这本书是讲母婴关系的。任何事物,如果你觉得它美,那么它一定暗合了某种美的规律。家庭教育也是一样。一个孩子从呱呱坠地到健康幸福的长大成人,他在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呵护一定暗合了自然发展的规律。母婴关系决定人生的起点,孩子通过内化与父母的情感关系来学习成长,童年的关系模式与长大后的事业、婚恋、养育等,有着丝丝入扣的对应。爱孩子,便“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爱孩子,也是爱自己内在的“受伤的小孩”,教育的本质,其实是父母的自我修行。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强调“爱满自溢”,坏习惯、没有规则意识,都是因为缺乏爱的能力,归根结底,是因为父母没有给孩子足够的、正确的爱,在孩子成长初期,没有尊重孩子的感受。我们对孩子的爱,很多时候是伪造的爱,首先要“看见”孩子,尊重孩子的感受,才是爱的开始。

第九本书,《你就是孩子最好的玩具》,[美]金伯利布雷恩著,夏欣茁译,南方出版社。

这本书是我在孕产学校参加培训时的一个宝妈推荐的,我最初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以为这是一本教你怎么跟孩子玩耍的书。拿到之后,才发现,这是在讲“情感引导”的心理学书,也是樊登很推荐的一本书。所谓情感引导,就是向孩子传授情感规则,让他们知道如何辨认情感,并且以恰当的方式来表达。其实,孩子并不需要智力玩具或者电视节目,他们需要的是家长的陪伴。孩子更看重是跟父母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需要和父母建立一生的亲密关系。在处理与孩子沟通的问题时,控制、放任、贿赂、威胁这些方法的严重缺陷,就是可能导致孩子无法以恰当的方式表达情感和进行沟通,从而无法建立起父母与孩子的亲密关系,孩子也就无法得到家庭关系所带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与之相比,情感引导更加充满关爱,也更符合逻辑和人性。我们在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同时,对孩子的情绪给予同情和理解,在沟通中增进亲子关系,进而提高孩子的情商和沟通能力,为他们将来的成长打下有益的基础。

正如作者所言,理解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换位思考,也就是同理心,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应当建立在同情、关爱和亲密的亲子关系的基础上。

回归到我们的司法工作。曾经,一位检察长说,“司法也可以很温柔。当检察官一手追诉犯罪、打击不法的同时,另一手又肩负照顾弱势、协助被告更生的职责……检察官在打击犯罪的‘严父’角色之外,还可以扮演照顾护者的‘慈母’角色,对处在困境的无助当事人伸出援手,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逆境,找到新的人生价值。”

之前,同事接待了一位申诉的被不起诉人。老太太年过花甲,跟再婚老伴儿过了十几年,结婚不久老伴儿出了车祸瘫痪在床,完全丧失生活能力,老太太照顾老伴儿的衣食起居,还用自己的退休金给老伴儿看病抓药。老头儿的儿子怀疑老太太有虐待父亲的行为,就偷偷在家里装了摄像头,两个月的时间,监控录像显示老太太确实有持续地无端掐、打、用腿压着老头儿的行为。公安机关以老太太涉嫌虐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综合全案考虑对老太太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老太太心里一直过不去这坎儿——用心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伴儿,怎么临了被离婚啥也没剩下,还落个虐待的罪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接待申诉人那天,同事从下午2点到晚上6点半,完全站在老太太的立场,耐心地听她把心里的不痛快说出来,找到了老太太的心结,然后从老太太的角度表达了对她这么多年照顾老伴儿不容易的理解,之后才又把监控录像播放给老太太看了一遍,一帧一帧地指给她看,告诉她哪些行为的持续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虐待罪。老太太从原来的愤愤不平到慢慢缓和,最后居然出乎意料地选择了撤回申诉。

晚上七点多,同事发语音告诉我,总算在年底结了这案子,不只是为了结案率,更希望老太太心里能舒坦点儿,回去可以踏踏实实过个年。

这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同理心”。首先要“看见”当事人,尊重她的感受,我们不能自顾自的用法言法语去解释法律问题。无论是对于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司法官都不只是他们故事中的“看客”。

我们负责申诉案件的同事,完全可以就案论案,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说明理由,直接作出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结论,妥妥地实现100%申诉案件结案率。但是,在我们简单作出决定的那一刻,也许就彻底封堵了老太太对“司法公正”的最后一点内心期待,她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执拗”的上访户。司法,始终是一个国家制度的顶层设计,距离普通百姓的生活太遥远,而当他遇到了法律问题,被纠纷或者官司缠身,又会基于自己的利益生发出一份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所以,无论身为司法官的我们怎样努力,都很难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公正”去满足当事人内心对公正的期待。“努力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赋予司法官的新要求,更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原本那种从法律条文中寻求回答具体法律问题的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和人民的要求。这就是根植于中国这片土壤的司法!

“案结事了”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这需要司法官付出比常规办案更多的精力和心血去了解案内案外因素,去设身处地的理解当事人内心架构的那个“公平正义”的诉求。也许,这种同理心的构建与运用会增加我们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工作量,但是比起应对一个上访户不停缠访闹访所需要的司法成本来说,这笔帐是很划算的。

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同理心要求我们在对待别人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需要、利益和理念,就像期望他们对待自己那样。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但做起来却很难。我们作出司法决定的过程,不仅是法律推理的合法性证成,更是无数个案的情理正当性证成的过程。司法官不应该是冷漠的“看客”,而是一个“公正的旁观者”,善意、全面地感知、把握和查明事实真相,以达至“感同身受”的同情、交融式的理解。

我一直相信,没几个人是天生犯罪人,也没有几个罪犯是十恶不赦的坏人。每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难言之隐、不堪的过往。当我们批判嫌疑人劣迹斑斑,甚至难抑心中不屑时,是否会有人对他的过往和未来抱以真诚的忧患,为他的经历与堕落痛心?

我们追求结案率和司法效率,是为了让每一个正义都能更加及时。但是简单结案或者把罪犯绳之以法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追求,我们更希望通过我们的辛苦努力,能够让触犯法律的人重新回归社会,让社会的犯罪率明显下降,这才是我们实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正确路径。

合理运用同理心作出司法决定,有效利用“情感引导”进行释法说理,适当约束同理心不被滥用,这是司法官特别是我们这代年轻司法官终其一生需要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能力。

九本书介绍完毕。最后分享作家阿瑟·克拉克的一句话:“我永远都没有长大,但我永远没有停止生长。”读书,汲取各个领域的知识,正是滋养我们不停生长的“五谷杂粮”。

(来源:正义网 文字:赵晓敏 直播:杨柳 田昊 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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