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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中焘:中国画画什么

2020-11-22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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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画什么

童中焘

童中焘,1939年出生于浙江省鄞县。1962年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原浙江美术学院)并留校任教。曾为陆俨少的助教,后任中国画系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李可染基金会艺委会委员、中国美术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应邀参加浙江省十大画家首都展。擅长山水画,林无静树、川无停波,骨气清刚、风神秀发,奇崛与豪隽共济,是一位卓有成就的浙派山水画家。

中国画画什么?

——恒庐讲论稿

童中焘

中国画画什么?简单地说,就是“理法”问题。理就是画理,属理论。法是方法与技法。方法,如怎么样勾形,有的画出来平板,有的灵动;如笔与笔的关系,断连,交搭等等,还是认识即理论的问题。至于具体技法,相对简单。我的山水老师顾坤伯,课堂上几乎不说话。我们按照教学计划,临本自己找,找了请他过目,适合的点点头,不适合摇摇头,一般也不说为什么。看我们临摹,也是满意了点头一笑。不对,坐下动笔示范。在临摹中遇到问题,如沈周、梅瞿山如何运笔、如何点染,龚半千如何积墨,向他提出,他就示范。看他怎样运笔,运笔的顺序,怎样蘸墨、用水,然后自己练习、体会。太史公司马迁说:“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技法主要靠自己实践与体会,才能掌握,才能灵活运用。

“讲堂”当然只能“讲”。理论很枯燥,我又不是理论家,但没有办法。

首先要重复在这里多次讲过的,中国画,合心目而成。心与物,1+1形成3。三是多,不是一种样子,几种样子。三又是超越,又是高度。1+1就如三角形下面的两点、一画(基础),两点上升,不单是心,不单是物,超越心、物,综合为高度。心有多“大”,北宋大儒张载《正蒙》中有《大心篇》,强调“大心”,说:“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成心忘,然后可与于道”。志有多高,生活认识有多少宽广,三角“形”的高度就有多少。当然,里面包括了才、胆、识、学,相济而成。

下面分三个部分。表述不作系统,不免重复杂沓,但求说明问题。

一、画与作画

画画的基点,或者说出发点,是兴趣,古人谓之“兴寄”。画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也可说是画适宜于“性分”才质。的东西,真诚实意。“适兴”,“畅神”,“怡悦情性”,以画为“寄”为“乐”。

画抒写情感和理想。人是现实中之人。资分不一,感遇亦殊,学与功有深浅,作品而有高下、雅俗,境界亦有大小、深浅的区别,但都是“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写自己的情感和愿望。如山水画,“江山如画,正是江山不如画。必待人工剪裁之”,黄宾虹。方合乎自己的理想。

但画不是“情感的宣泄”,亦非信手涂抹。刘熙载《艺概?书概》:“宋画史解衣盤礴,张旭脱帽露顶,不知者以为肆志,知者服其用志不纷。”中国人常说“事体”。作画乃一“事”。事不能无理,因理成“体”。画乃一体,“用”以寄情,故又常说“事情”。虽“性分”不同,“情总是求尽性的,用总是求得体的。……不过程度有高低的不同,情形有简单与复杂底分别而已”,如水之就下,兽之走旷,大多数树木之弃阴就阳。金岳霖《论道》。

清人范玑说:画论理不论体,理明则体从之。(《过云庐画论》)

故先说“理”。画为一“事”。事,意谓作,从事,即活动,故曰作画,画事,或“文人之馀事”。事成曰“画”。凡事,有理、有宜,故又曰“事理”、“事宜”。绘画的基本问题,是作者处理心与物的关系。绘画之理,普遍言之,不外物理、情理、画理三者。但在中国文化传统,讲情理更有一特殊之点,就是“性理”。“性理之理是人生行为之内在的当然之理而有形而上之意义并通于天理者”。唐君毅。故就绘画之特殊言之,中国画之理:

1. 物理:自然的、社会的、科学的。

2. 性理(涵情理):人性的(合自然的,个性的,道德的)。

3. 画理(狭义的):美学的。

综此三理为中国画之理。依理成学,而有中国画学,中国画义理之学;由理成体,即中国画之“形”制。

其次说体。 画有“体”。“体”乃人类经验之形式。经验结为文化,又是文化自身的需要和规范。依理成体。所谓“意愿”、“能够”、“必须”—三者自然形成的成果。

体是“形”、“质”、“能”、“力”,用是“功用”。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体。由体明用,由用征体。并生互载,即体即用。体用分言,只是思辨的需要。

体与用,实际上是共性与个性,共相与殊相的关系。共相“有个体所有的关系与性质”,即普遍性;殊相即特殊性,个体化。见《论道》。绘画是共相,中国画为殊相;就中国画说,中国画是共相,其中不同的表现形式、各个流派、个人风格是殊相。

作品是“物”。但一件作品不只是一物理对象,而是人的创造活动的结晶。“对作品的整体了解是对自主性的了解,自主性是对一个‘意义形式’的认识。而‘意义形式’是形式具有特殊的意义,或者意义具有特殊的形式。意义决定了形式,形式也决定了意义。”成中英《论中西哲学精神》。一作品为一殊相。殊相是主体性的表现。金岳霖先生论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说:个体底共相在个体为性;个体底殊相在个体为情。又说:殊相底生灭……本来就是一不定的历程。(《论道》)

每一个体,各以其“性分”,“情求尽性,用求得体”,而各道其道,所以显其个性,成其风格。故王夫之论《易?大有》曰:天下之用,皆以其有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用有以为功效,体有以为性情,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又说:善言道者,由用以得体;不善言道者,妄立一体而消用以从之。……求之“感而遂通”者,日观化而渐得其原也。(《周易外传》)

所以画无本体。人人各道其道,各用其用。以上说作画及画之大概。似乎是大道理,其实最为切用。体、用不明,步趋则艰,下笔便成问题。要之:

1. “为己”。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

“为己”不是“个人中心”主义之私,而是《中庸》之所谓 “诚”:

诚者,自成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朱熹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对此,钱穆先生说得好:当知宇宙间一切事物,一切事象,皆属真实不妄。

若就宇宙一切事象而论其意义,则真实不妄为一切事象最大之意义……既属真实无妄,则莫不有其各自之意义与价值。此一义,乃中国思想史中一最扼要,最中心义。(《中庸新义》)。

人的能力有大小。一个人的价值,即以其“真实无妄”之一点,发出光亮。“为己”为本,画自己喜好的东西,不是为了给人看,不是为了“求售”。“心为绪使,飘忽游移之情绪。性为物迁,汩于尘坌,扰于利役”,《山水纯全集?张怀邦序》。心为外物所役,人而为机器,有何乐处?昔唐穆宗问柳公权用笔法,对曰:

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

非谓执笔必正;“处心有道,行己有方”,韩愈《答李翊书》。为己知“止”而不外骛,是为“正”。

2. “情求尽性,用求得体”。《论道》。以画为“寄”为“乐”,乐则不怠;求尽性,求得体,则功无底止。循性而行,努力发挥潜能。孔子说: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

射不中的,是自己功夫不到。但孔子又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尽力了,虽不能至,也不必以为愧。善乎欧阳修学书自得之言:苏子美尝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然能得此乐者甚稀,其不为外物移其好者,又特稀也。余晚知此趣,恨字体不工,不能到古人佳处,若以为乐,则自是有馀。(《学书为乐》)

总之,画“生活”、写“感受”;画真正心赏的东西;画理想,理想的世界,精神的世界。前人说,学须“由博返约”。博是基础。“约”从一方面说,就是适合自己的“性分”。传统的好东西很多,都“有用”。但那是普遍的“有用”。对个人说,“受用”才是真“有用”。韩愈说:“学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反过来说,真正受用了,才知“博取”,拿来为我所用。

二、“体用重重无尽”

中国画之体用,择其重要的,列表如下:

说明:

1. 体用的性质(内在性),有多方面的表现。表中的“性质”指其主要方面。

2. 作品是一个整体。在此整体中,有作品自身因素情、景、理、法、意义与形式,又有作品与作者,与自然、社会,与观者的种种内部外部的复杂关系,故体与用在其涵义上表现为内与外,隐与显,或在此为用,在彼则为体。如“笔情墨性,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性情是笔墨之体;而性又是情之本,道体又是性情之本。且人之心迹变而不居。如此层层相套,纵横交涉,故曰“体用重重无尽”。马一浮。

第①项道(理)—“形”(画体)。

性情,系画之根本,体用的最高一层。尽性,得体,乃中国画之最高境界,放在最后说。先略说以下各项。

②造化?心源—“形”,形象;

③心—物,心与物,即造化与心源的关系。

合起来说。

《尔雅》:“画,形也。”“形”是中国画之实体。“形”非“型”。《说文》:“型,铸器之法也。”段注:“以木为之曰模,以竹为之曰范,以土曰型。引申之为典型。”沈石田说:“得之目,寓诸心,而形于笔墨之间。”《正蒙》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生理学、心理学早已表明,外物于目,虽然可以相互指目,可以“科学”计量,但人人见之有所不同;且人之心迹变化无定,则画之形如何可“范”?描写如何得有定法?中国传统只说“构形”、“立形”、“写形”、“造形”,而不曰“造型”者,因中国画之“形”固无可无不可,只求合情合理。“造型”是一固定的、僵化的概念,容易造成实践之教条。“道”无形无体,本来无“型”可造。去掉“造型”说的束缚,乃见中国人思想、中国传统绘画开放性的本色。“形象”见第三部分。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唐?张璪。两语实为一句。言合心目,通内外,“内极才情,外周物理”,融造化、心源为一体。宗炳《画山水序》:“以应目会心为理。”王夫之《唐诗评选》评张子容诗:“只于心目相取处得景得句,乃为朝气,乃为神笔,景尽意止,意尽言息,必不强括狂搜,舍有而寻无,在章成章,在句成句,文章之道,音乐之道,尽于斯矣。”此为中国画之创造原则,又是中国人的审美原则:写形之超越性与审美情趣之超越性。评画的概念,如神、气、骨、韵、雅、逸、妙、味,以至用笔之生、秀、拙、涩等,概不落于对立之两极;心与物,主观与客观,写实不写实,再现与表现,感性与理性,现实与理想,唯物与唯心。马一浮先生说:人文皆心之动。不可谓“唯心”也。故由西方二分思维所出的许多画学概念,可以用以分析而不能解释中国艺术;其中的每一元素,不可能还“元”为本末内外一贯的中国画“综合之体”,其理显见。

中国人的综合思维,超越二分思维的对立;中国画学思想,超越西方古典、现代、后现代的对立。中国画学思想,与西方艺术观念,不在同一层次。在继承中发展,并不缺乏独创精神。金岳霖先生论中国哲学说,安排得系统完备的观念,往往是我们要么加以接受,要么加以抛弃的那一类。我们不能用折衷的态度去看待它们,否则就要破坏它们的模式。而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不确定感。中国哲学非常简洁,很不分明,观念彼此联结,因此它的暗示性几乎无边无涯。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新儒家、新道家,不论是不是独创冲动的复萌,都决不是那独创思想的再版。实际上并不缺乏独创精神,只是从表面上看来,缺乏一种可以称为思想自由冒险的活动。(《中国哲学》)中国画学也是如此。

“画”如只为“求肖”、“再现”,则心自是心,物自是物,内外隔而不通;作画只在“表现”,“我”与“画”亦成二“事”。写物贵在有我。以心逐物,万物无尽,如何模写穷尽;而寄情需有凭托。徒有胸中意气,难免“推而纳之蓬勃溟滓之中,不可复问。”李日华。“概念化”之所以乏情少意,空虚无具,以此。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虽为一言,亦有循序。即由外返内,以心摄物,落脚在心思上。故布颜图说: 以素纸为大地,以炭朽为鸿钧,以主宰为造物,用心目经营之。

心为主宰,然后“形”之于笔墨。所以又说: 试思鸿蒙之开辟山川也,千峰万壑,嶙嶙,纵横以出,皆各得其势而不背也,似造物之预为经营也。(《画学心法问答》)

造化在手,心运无穷,为中国艺术创造之理法。曰“师造化”,又曰“师森罗万象”,是以心摄物。师造化,识得“自然”、“生化”;而造化见于万物。师万物,不束缚于现实世界,善于物得理。一物,推而至于普遍的生长规律。识得个物在其环境中的生化气象—形势、态度,树如是长,水如是流,山川如是结列,不必再有“模特儿”。取其“发生之意”,黄公望。“非若今人任意师心,鲁莽灭裂。按:心自为心,物自为物,隔而不通。动辄托之写意而止也”。明?谢肇淛。

心物一体,而时有偏重。或偏于客观的,或偏于主观的,系于世运风气,亦由人的质性之分殊,感遇有异。一作者在不同时期画风也不相同。唐人受禅宗思想影响,论画特重“天机”。《庄子?秋水》:“今予动吾天机,而不知其所以然。”《旧唐书》谓王维之作,“云峰石迹,迥出天机”,符载谓张璪作画,“物在灵府,不在耳目。”“天机”、“灵府”,犹张璪之“造化”、“心源”。五代两宋画家,承唐人馀绪,宋人又讲理法,就真境而“欲夺造化”,偏于写物境,自摅胸臆,各成家数,后人谓之“法备”。元人则承宋人“写意”之说,心境性境多于物境,萧散宋法。恽南田谓倪云林、黄公望的作品,神情“于散落处作生活”,笔意“于不经意处作腠理”。别出心裁,开“高逸”之生面。高情远韵,“洗尽尘滓,独存孤迥”,不能不谓之创格,又不能谓之不工。则虽皆“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而体无定体,用无定用,“形”无定“形”,法无定法。

米友仁说:“(扬)子云以字为心画……画之为说,亦心画也”。所谓“心画”,非主观主义,也非茫茫然依样葫芦,而是心物合一,天人合一,“胸有丘壑”。姚最曰:“立万象于胸中,传千祀于毫翰。”陆心仪曰:“张子(载)曰:心统性情。邵子(雍)曰:心者性之郛郭。二说皆得之,而皆未全。张子偏于内,邵子偏于外。盖心者,合神与形而为名。其所统,亦非特性情。有是性,感物而动,喜怒生焉,谓之情。情生思维图度,谓之意。意念专决,谓之志。志定而浩然盛大充于中,不挠不屈见于外,谓之气。有是数者,扩而充之之谓才。莫非性之所全,则莫非性之所具,亦莫非天之所赋。”

画有形相。佛家虽说“不二”,不空与空不二,无明即真如,烦恼即菩提,体用不二,细至内外、性修等十不二。是有见于心,无见于性,“明心”实同“息心”,弊在“不作”;泯正反而等之,钱钟书先生说,非“综正与反而合之”。究竟无物。佛家谓“幻化不实”,“无自性”,“毕竟空”。不如儒家思想“开物成务”,生化不息之积极有为,《易传》:“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中庸》:“极高明而道中庸。”熊十力先生说:“佛氏,生灭与不生灭截成二片,与体用不二之旨相背”,“说真如,只是无为而已,不生不灭而已,成一成不变的死体,《大易》只言生生,其言更美”,“佛家证到本体是空寂的,……不免有耽空滞寂之病。……滞寂则不悟生生之盛,耽空则不识化化之妙。”又说:“只说境界,难免虚伪之弊”,“一‘住’到底而无警,则可以颓堕而至放纵恣肆”。董其昌忘却自己曾与古人“血战”数十年,讲“顿悟”而轻视“渐修”,鼓吹“一超直入如来地”,汤用彤先生说:“佛说顿悟,全无功夫。”挟偏见而重南贬北,专主用笔、用墨,“笔墨”非仅用笔、用墨。见后。趋向形式主义,影响后来三百余年,曹溶说:“有明一代书画,结穴于董华亭,文、沈诸君子虽噪有时名,不得不望而泣下。”其是非、功过,不能不辨。

④意?形象?法

画之“意”,略有三义。一、作者之意兴,《 文赋》“伫中区以玄览,…… 瞻万物而思纷”。《文心雕龙?物色》:“物色之动,心亦摇焉”,“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叙画》:“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旨意,《文心雕龙?神思》:“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与构思。“ 神用象通,情变所孕。”二、在画为“得意”,情思生于象外。三、写物“得意”已足。自自然然,不为刻画之迹。《画筌》:“真境现时,岂关多笔;眼光收处,不在全图。”

中国画“取神似于离合之间。”王夫之。论画不称“写实”,而曰“实境”、“实景”、“真境”,乃指景象、境象,非某树某石某山某峰之特殊形象。“写实”是西方艺术概念。“写实”的涵义本来模糊多端,既可指形体,又可指精神实质。因其歧义,故有曰:“中国画是写实的”,又相反的谓:“中国画从来不写实”,遂致义理不清,赏画无所适从。

西方“素描”的本质,是准确描写客观对象;因其客观性,所以有法可寻、可循、可教。其“造型”又有“变形”之说。但如何变,似乎未有什么道理。不如张彦远一言中的: 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

素描所指与变形,一为外物,一为画中形象,内外非有必然的“通道”。中国画“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以意命笔,外内一贯,先有内在之逻辑必然性。

中国画之法,有“有法”,法者,规矩。而无定法。方薰曰:“画有法,画无定法……画法之妙,人各意会而造其境,故无定法也。”有“无法”。布颜图曰:“无法者,非真无法也,通变乎理之谓也。”有法,可学,可教;无法,则不可言,不可学。《庄子?天道》:“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术)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孟子》:“大匠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刘勰《文心雕龙》:“物有恒姿,而思无定检,或率尔造极,或精思愈疏。”王夫之曰:“情景一合,自得妙语。”方薰曰:“画法古人各有所得之妙,目击而道存者,非可以言传也。”所以中国画又说“悟”。

刘熙载说:“画之意象变化,不可胜穷,约之,不出神、能、逸、妙四品而已。”《艺概?书概》意象为画之体。能者循规蹈矩,“性周动植,学侔天动”。处处是法。神者神化不测;“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有思曰意。妙者自出机巧。“各有本性,……自心付手,曲尽玄微”。神、妙二品,皆“有法”又“无法”。逸者,“得非常之体”,逸出规矩。“拙规矩于方圆……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在规矩之外,则“无法”可说;而“笔简形具”,“精而造疏,简而意足”,《榖梁传》:“达心则其言略。”可以意会,又不得谓其无法。故曰“有法而不言法。”黄宾虹。

⑤形——神

形者形体状貌,神者精神态度。形取生意,神求精神、气格。

形与神的关系,前人早有论定:“以形写神”,顾恺之。“得神于形”,“形非神不运,神非形不凭。”王夫之。但其中有差别:“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苏东坡。故“人物以形模为先,气韵超乎其表;山水以气韵为主,形模寓乎其中,乃为合作。若形似无生气,神采至脱格,则病也。”王世贞。其理易见,不待多说。然而情况似乎不如此简单。在北宋,曾因苏东坡的见解,有过误解和讨论。东坡诗曰: 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

而有晁以道的“转语”;“画写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诗传画外意,贵有画中态。”后来明季莫是龙(或谓董其昌)认东坡诗曰:“此元画也”,以道诗“此宋画也”。实则以道不识东坡鉴赏之高度与兼包并蓄之襟量;莫(或董)亦仅道出宋画、元画之特点,而未能见到东坡开一种审美之风气。

写物贵有我在。华翼纶说:画必孤行己意乃可自写吾胸中丘壑,苟一徇人,非熟即俗。顾恺之“图裴楷像,颊上加三毛,观者觉神明殊胜。又为谢鲲像在岩石里,云:此子宜在丘壑中”。《晋书?顾恺之传》。顾画之所以为妙者,先有作者之胸怀。“山中无人,水流花开”,虽曰无人,岂无人在。有景有情,谓之有意境。意境者何?性之契合,心之一动,一种敏感而已。王夫之说:“相求于性情,固不当容浅人以耳目荐取。”用笔用墨,或纯熟而至于“从心所欲不逾矩”,如未达心性之境,终有间于“自然”。《庄子》之“自成”、“自是”、“自在”。

⑥性、情、意—笔墨?性质、品格、功效。

此亦一大“体用”,可包括⑦性—情,⑧性情—笔墨,⑨力—笔墨,为一作品之具体表现,或一作品之“笔墨实体”,中国画之“形”为笔墨形式。及其艺术功效。

中国艺术精神,先导于先秦。以人性向上,儒家“尊德性”。孟子说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四善端。人生皆有善性,但当充而用之。又说“良心”,包括后世所谓情。梁漱溟先生说,在儒家的领导下,二千多年间,中国人养成一种社会风尚,或民族精神……分析言之,一为向上之心强,一为相与之情厚。更说:我常常说,除非过去数千年的中国人都白活了,如其还有其他的贡献,那就是认识了人类之所以为人。和摆脱物性超越性。亦即“天人合一”。儒家将天道、人道,即自然与人生融凝一致,成己成物,以臻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庄子讲“自然”,破彼我、是非之别,齐万物,循自然,而遂逍遥之游。“下逮《易传》、《中庸》汇通老庄、孔孟,进一步深阐天人合一之义蕴”。(钱穆)金岳霖先生论天人合一说:“中国和西方的态度不同,西方认为世界当然一分为二,分成自然和人,中国则力图使人摆脱物性。”为特点,为人生而艺术。徐复观先生说:“真正伟大地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品,对人生社会,必能提供某一方面的贡献。而为人生艺术的极究,亦必自然会归于纯艺术之上,将艺术从内容方面向前推进。”

但人性《中庸》:“天命之谓性。”不易说。传统上论性,有知觉之性,义理(道德)之性,玄想之性(人生或宇宙之本体),又有气质之性。王国维以为“性之为物,超乎吾人之知识外”,古今言性者,均蹈于矛盾,“后之学者勿徒为此无益之言”;而由经验以推论人性者,虽不知与性果有当与否,然尚不与经验相矛盾,故得而持其说。从经验上论心、性,要之,性存于心,心为主宰。钱穆先生说“心血”:西方人言身体生理,特以脑为全身之主宰,亦主一心与四围之交通。中国人言“心”则超脑而上之,融乎全身,又超乎身外。“血”则贯注全身,而为一身生命之根本,兼心血而言,则一本相通,而又无个体之分别,此实中国人生大道理所在。心思孟子:“心之官,则思。”发而为情为意。张载:“心统性情。”又王安石说:七情之未发于外而存于心者,性也。七情之发于外者,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也。故性情一也。故曰:意为画之体;性为情之体。性情为笔墨之体;性、情、意为笔墨、形质、品格之体;又笔墨?形质为中国画之体;力为笔、墨之体。意为画体:

意存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也。

运思挥毫,自以为画,则愈失于画矣。运思挥毫,意不在于画,故得于画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

画者从心者也;求之不易则举笔时亦不易也。故有真精神出现于世。(石涛《大涤子题画诗跋》)

笔墨之妙,画者意中之妙也,故古人作画意在笔先。杜陵谓十日一石,五日一水者,非用笔十日五日而成一石一水也,在画时意匠经营先具胸中丘壑,落笔自然神速。(方薰《山静居画论》)

⑦性为情体。

《庄子?天地》:“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

刘熙载《艺概 ? 书概》曰: 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 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

此论书,画亦如之。虽然各人秉赋不一,而情总是求尽性的。金岳霖先生说:“情求尽性”,如水之就下,兽之走旷,大多数树木之弃阴术阳,求尽性似乎是毫无例外的原则。故王国维特重“感情之诚挚”,拈出“境界”二字,或谓之“意境”;“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以论诗词绘画。其言曰:

境非独谓景物也,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

若夫真正之大诗人,则又以人类之感情为一己之感情……文学既然,他美术何独不然。

钱穆先生于此处最为切实,在《儒家之性善论与其尽性主义》上说:只要把你自己性分内在的一种真诚之情感,用恰当的智慧表达出来。也因智慧恰当的表达,而完成了你自己的性分。

⑧性情为“笔墨?形质”之体。

个人之气质、性情与笔墨表现的关系,最为明显。中国画不但“呈现”,又兼“象征”。王弼《周易略例》:“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故王国维论画竹:

竹之为物,草木中之有特操者与?……其超世之致,与不可屈之节,与君子为近,是以君子取焉。古人君子……其观物也,见夫类是者而乐焉,其创物也,达夫如是者而后慊焉……必有以相契于意言之表也。善画竹者亦然。彼独有见于其原,而直以其胸中潇洒之致,劲直之气,一寄之于画,其所写者,即其所观;其所观者,即其所蓄者也。物我无间,而道艺为一,与天冥合,而不知所以然。

所观所写,即其所蓄。此亦论人生境界。心所攀援谓之境界。苏东坡文章议论,风格高迈,独出当世,时人称其“政事忠亮,风节凛凛,过人甚远”,“非随时上下人也”,虽才行高世,而质直待人,“略无畛畦”,终为当权者“不喜”。又善画枯木竹石,米芾说,苏子瞻作墨竹,从地一直起至顶。余问何不逐节分?曰:“竹生时何尝逐节生?”运思清拔;作枯木,枝干虬屈无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无端,如其胸中盘郁。《画史》。宋人费衮之《梁溪漫志》载一逸事:“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汝辈且道是中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智巧。’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乃曰:‘学士一肚皮不合时宜。’坡捧腹大笑。”由其胸中无一点俗气,抑郁不平,溢于毫端。黄山谷《题子瞻枯木》:“折冲儒墨阵堂堂,书入颜杨鸿雁行。胸中元自有丘壑,故作老木蟠风霜。”写出东坡整个人道德文章、学术襟量,与书画同体,立身行事,表里一致。古人说:“道成而上,艺成而下”,又说书画皆如其人,决非迂腐之言: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艺概?书概》)

⑧“笔墨?形质”

笔墨?形质,为中国画之实体,即笔墨表现。

先说形质。

形,物(包括人)之形体状貌。质,沈宗骞谓:“质者,美之中藏者也。”即黄宾虹先生所说画之“内美”。宾翁说内美,包含甚广。或以“自然美”,笔墨有法,……《老子》言“道法自然”,有自然美。奎宿圆而曲,有曲线美……曰真内美。又说:自然美是内美,如汉魏六朝人书法,如商周秦汉魏晋唐宋人之诗文辞,其点染景物,描写人事,用合理方法于笔墨。或谓“精神”,或谓“书法文字”,或为“作者品节、学问、胸襟、境遇”,画家千古以来,面目常变,而精神不变。……中国画法,完全从书法文字来……古画宝贵,流传至今……纯全内美,是作者品节、学问、胸襟、境遇,包涵甚广。或谓“浑厚华滋”,山水的美,在浑厚华滋。或为结构、法则。书法流美,有弧三角,齐而不齐,以成内美。黑白二色,是为真美。又曰:画言实处易,虚处难,虚是内美。又曰:能作至密,而后虚处得内美。又曰:参差离合,大小斜正,肥瘦短长,俯仰断绝,齐而不齐,是真内美。是则“质”或“内美”,涵盖整个中华文化精神,实邓椿“多文晓画”之意。《画继》:“画者,文之极也。故古今之人,颇多著意。……或品评精高,或挥染超拔。然则画者,岂独艺之云乎?……其为人也多文,虽有不晓画者寡矣;其为人也无文,虽有晓画者寡矣。”中华文化上之“文”或“文章”及“艺术”的含义,并不全同于今日所说之“文学”、“艺术”。朱熹曰:“道之显者谓之文。”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自古文章之名,所包至广,或以言治化,或以称政典,或以目学艺,或以表辞言,必若局促篇章,乃名文事,则圣言于此为隘,文术有所未安。”

次说笔墨。

“笔墨”非仅指用笔点画。用墨,又包括笔与笔与墨的“关系结合”,采用金岳霖先生语。亦即结构。中国画之艺术表现,实为笔墨表现。可参考拙文《笔墨与中国水墨画》。笔墨表现,略有三方面的作用。明清人画论,无不讨论笔墨。以下各随举二三则。

1.“笔以立其形质”。此谓由“笔”确立“形象”之意态及神采,以及“笔”之刚柔的“质性”。汉?蔡邕曰:“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书谱》曰:“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衂挫于豪芒。”用笔即用锋。运锋有按、提、徐、疾、转、折、起、倒、顺、逆、顿、挫、轻、重、衄、擢、翻、蹲、揭、抢(撞),又有中锋、侧锋的变化。而作者又因气秉之殊,笔性分刚分柔,有圆有方。简言之,笔以立形存质,表现形象的生动之致,“耀其精神、含其气味”。《续书谱》。其中又有三点可说:

笔墨与形象一体:

以笔取形……以墨取色……能得其道,则情态于此见,远近于此分,精神于此发越,景物于此鲜妍。(沈宗骞)

形随笔立,笔寓于形……坡老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谓不特论形似,更贵有神明耳,不求形而形自具,非浅学所能。不然笔乱而形似,亦糊涂毕世矣。(范玑)

一草一木,各具结构,方成邱壑;下笔散漫,格法不具。落笔不松,则无生动气势。(唐岱)

笔墨与境界一体:

凡画有三次第,一曰身体之所容……二曰目之所瞩……三曰意之所游,目力虽穷,而情脉不断处是也。又有意之所忽,如写一石一树,必有草草点染取态处,写长景必有意到笔不到,为神气所吞处,是非有心要忽,盖不得不忽也。(李日华)

画中诸景,凡画家无有不知者,但笔墨粗疏,即竭意布置终不能逼出真景,是有景与无景同也。(王翚、恽格)

学者未入笔墨之境,焉能画外求妙。(方薰)

隐显叵测,而山水之意趣无穷矣,夫绘山水隐显之法,不出笔墨浓淡虚实。(布颜图)

笔墨与章法一体:

墨能栽培山川之形,笔能倾覆山川之势,未可以一邱一壑而限量之也。(石涛)

凡作一图……先要将疏密虚实,大意早定,洒然落墨,彼此相生而相应,浓淡相间而相成,拆开则逐物有致,合拢则通体联络……画须要远近都好看。有近看好而远不好者,有笔墨而无局势也。有远看好而近不好者,有局势而无笔墨也。(沈宗骞)

此以笔墨为手段,写“形象”之意态。其极至者:气韵藏于笔墨,笔墨都成气韵。(恽南田)

画成而不见其笔墨形迹,望而但觉其为真者谓之象,斯其功自有笔有墨而归之于无笔无墨者也。(王翚、恽南田)

2.“用笔”为画之骨干:

笔有四势,谓筋、肉、骨、气。笔绝而不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故知墨大质者失其体,色微者败正气,筋死者无肉,迹断者无筋,苟媚者无骨。(荆浩)

笔乃作画之骨干也。骨具则筋可联,骨立则血肉可附。(沈宗骞)

3. 笔墨“流美”:

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钟繇)

昔人评书法……予以之评画,画之与书非二道也。然书之为道,性情则存乎八法,义理则原乎六书……而善书者固不得不同,而亦不能不异;……画则取乎象形而已,而指腕之法,则有出乎象形之表者。(朱同)

则笔墨又是目的。以笔墨为手段,标准或所谓“底线”。是“平、留、圆、重、变”,用笔。“清、润、沉、和、活”。用墨。以书入画,笔墨不离形象,同时流出人性之美:

必得性情流动之处,与夫笔墨融洽之方,得寸得尺;

必得笔墨性情之生气,与夫天地之生气合并而出之。(沈宗骞)

又增可独立欣赏之价值,可以心赏,可以体味,钱钟书先生指出中国之“人化”文评为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一切艺术鉴赏根本就是移情作用”,人化文评“是移情作用发达到最高点的产物”。 而显中国绘画艺术特殊之点。故张彦远于《六法》的“气韵”之外,特标“骨法”以定中国画之“体”。其言曰:

今之画人,粗善写貌,得其形似,则无其气韵;具其彩色,则失其笔法,岂曰画也!

再曰: 今之画人,笔墨混于尘埃,丹青和其泥滓,徒污绢素,岂曰绘画!

三曰:不见笔纵,不谓之画。如山水家之有泼墨,亦不谓之画。

笔墨与形象,本为一体;善者两全,分则两害。浅薄无知者,妄诋“笔墨”;实践的真理却是:作品之艺术表现决无“世界化”之道理与可能。世界文化之终极,亦不过中华文化所谓“和而不同”而已。《易传》:“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生命不断,本性如此。《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又曰:“极高明而道中庸。”“中”无所偏倚,恰到好处。“庸”,日常,用。朱熹注:“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

⑨力为笔墨之体

笔墨,墨由笔出。“无笔不得言墨”;“水墨神化,仍在笔力,笔力有亏,墨无光采。”以力为体,有二义:一、无力不成体;二、用力须得法。否则谓之败笔、庸笔。

无力则无骨,画“立不起”。无力为描、弱、董其昌“生性本弱”,与古人“血战”数十年,用笔有生、拙、秀之趣,后人尚谓其“秀不掩弱”。小、纤、轻、浮、滑、飘、疲。

用力不得法,为涂、抹,为直笔描画,直笔描画,则板、刻、结之病生。为率笔,写形落笔不果毅,未能确定。为江湖、市井。黄宾虹先生曰:“石涛开江湖。”江湖、市井,由于信笔、不能转束。信笔用偏力,提笔得全劲力。率笔、挑剔。指头挑剔。

明、清画论,多讲用笔,至黄宾虹,最为精详,全从实践中体会来。兹举先生与友人、弟子书数则,为今人诫鉴:

各家历代真迹,以古人之精神万世不变,全在用笔之功力,如挽强弓,如举九鼎。力有一分不是,即是勉强,不能自然。自然是活,勉强即死。

画不可有弱笔,浮滑轻易,皆是弱病。欲去此病,必须练习骨力,鄙人数十年来,无一日之间断。非朝夕作画可为“不间断”。要每日练笔力,而笔笔合乎规矩之中,久而久之,才得超乎规矩之外,成一大家。不失规矩,笔法成功,亦是名家。不知古法,细者用描,粗者用涂用抹,即终身为江湖市井画匠,归于无成,不可不深辩之。

用笔最忌妄发笔力,笔锋未着纸,而手已移动,则浮而轻,盖力在外故也;须运力在内,故古人每以臂搁承腕,防移动过于急促。

作画全在用笔下苦功,力能压得住纸而后力透纸背。然用力不可过刚,过刚则枯硬……刚柔得中方是好画。用笔之法,全在书诀中,有“一波三折”一语,最是金丹。欧人言曲线美,亦为得解。院体纵横习气,就是太刚。

⑩道(理)?“形”、性情

这是最高一层的体用关系。亦是上述各项体用的归结。此一关系,表现为中国画之体制、结构和格法。道(理)是创造原理兼结构、法则,“形”为精神象征。画以性情为本。故此一体用,实即道与性情的关系。

下面即以一小叙,分二项说,为画之体用的结语。

论画曰:“图画非止艺行,成当与《易》象同体。”南朝宋?王微《叙画》。又曰:“圣人含道应物,贤者澄怀观象……山水以形媚道。”南朝宋?宗炳《画山水序》。

《易传》:“道成而上,艺成而下”。

《庄子》:“技进乎道。”

《易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又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马一浮先生说:圣人作《易》乃是称性称理,非假安排。

画,“形也”。画是一种心智性情的活动。以哲理为基础,合于道为最高境界。

《尔雅》:“画,形也。”马一浮先生说:“人文皆心之动。”钱穆先生说:“诗情即哲理之所本,人心即天意之所在;《易传》虽言哲理,然此实一种诗人之心智性情也。”

“天人合一”,中国思想谓之道。

金岳霖先生说:“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似乎是道。所谓行道、修道、得道,都是以道为最终的目标,思想与感情两方面的最基本的原动力似乎也是道。”又说:“最高、最广意义的天人合一,就是主体融入客体,或者客体融入主体,坚持根本同一,泯除一切显著差别,从而达到个人与宇宙不二的状态。”

道,在道家谓自然,真:

《老子》:“道法自然”;“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庄子》亦言“自然”:“物固有所然……无物不然”。金岳霖先生谓之“本来—如此”,蒋锡昌先生谓之自成、自是、必然。《庄子》:“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真,本原,本性。

儒家思想曰天、道、性、理、心。

《尚书》说“天命”。春秋时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又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兼自然之道与人道。孟子以“性善”为人性之理想特质和价值追求,尽心、知性、则天。《中庸》谓之“诚”:“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以“至诚”尽性,而与天地参。宋儒说“理”。程明道:“天者,理也。”朱熹:“性,即理也。”钱穆先生说:“自然”二字,乃道家语,谓其自己如此,即是天然这样。这是中国道家诵习最所贵重的。儒家则称之曰诚。不虚伪,不造作。人生该重。儒家所言之性命,便是此义。又说:人为则成一“伪”字,便无意义价值可言。

道又指道路。邵雍《皇极经世》:“道也者,道也,道无形,行之则见,见于事矣,如道路之坦然,使千万亿年行之,人知其归者也。”道路由人选择。道可由人创造。“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易传》。

总而言之,“道无适主,化无定则”。《张子正蒙注》。画,各道其道,自得成象,“情求尽性,用求得体”;各道其道,以自然归于必然为极则。《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易传》:“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中庸》:“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金岳霖先生说:“道一定是实的……自万有之合而为道而言之,道一,自万有之各有其道而言之,道无量。”

孔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朱熹注:“率性而已,固众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远于人。若为道者,厌其卑近以为不足为,而反务为高远难行之事,则非所以为道矣。”

钱钟书先生释《老子》二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一章“道生之,德蓄之……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等以“道”为究竟,说“所谓法天地自然者,不过假天地自然立喻”,以为为学门津,“法天地习见常闻之事”;“自然”而然,即“莫之命而常”以“法自然”为法“道”之归极,所以示人为“圣”为“大”之须工夫,“盖未尝别有所‘法’或舍己为‘学’”。

黄宾虹先生说:言“道法自然”,道是道路,本非高深玄妙;然有路方可入门,再言升堂入室,窥见珍奇玮宝。

钱穆先生说:道是可以选择的……若有某一条路容易走得通,于是人尽走向那一条,积而久之,这便成为大道了。因此大道是常然的,又可说是当然的。至于理,则是一个所以然。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因此理也可以说是本然的,而道则待人行之而始然,并不是本然。道是须待行为而始完成的。道可以创造,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只能发现理,发明理,却不能创造理。再言之,理是规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于一方法,一路线,所以道是属于多,可以变。而规定一切的理,则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

各道其道,自得成象;“情求尽性,用求得体”。

人性、人情,乃人格之无限的展开。画亦不得以一方一式,一理一法而限之。《易传》:“以同而异。”王夫之《周易外传》:“天下惟气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无其器则无其道。”又曰:“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才说个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为可按之迹,可指求之主名”。

今日动辄言西方之所谓“自我表现”、“凭着感觉走”,任意率笔,其实只是“喜、怒、哀、惧、爱、恶、欲”之情绪的表达;且大都“纷更驰逐,希荣慕势”,“纷纷于内,逐逐于外”,趋时势之共好,与中国传统之“率性”有高下、真伪的区别。《易传》曰: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天地万物,各有其理,各有其性,各有其命。《大戴礼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又曰: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朱熹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说此为“择善固执”,“精一”。又曰:“人之性无不同,而气质有异,故惟圣人能举其性之全体而尽之。其次则必自其善端发见之偏而悉推致之,而各造其极也。”)

又曰: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

是则“率性”者“道”。而“自我”不必“真实无妄”,“感觉”属主观,并且是靠不住的。所以沈宗骞说作画“始也量资以济学,继也因学而见资”,如“思翁(董其昌)则天资秀美而柔和,苟任其质,将日流于妍媚之习而无以自振其气骨矣”。又说: 笔墨之道本乎性情,凡所以涵养性情者则存之,所以残贼性情者则去之……画虽艺事,古人原借以为陶淑性情之具,……不仅玩物适情而已。

中国人常说做事“得体”。得体谓有恰当的方式。《大学》所谓“挈矩之道”。朱熹注:挈,度也。矩,所以为方也。人各走自己的路,即“方道”。朱熹说:“方,谓事情所向。”而“方”有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画依理成“形”,故中国传统尚“敬”。郭熙说:刘子厚善论为文,余以为不止于文,万事有诀,尽当如是,况于画乎?何以言之,凡一景之画,不以大小多少,必须注精以一之,不精则不专;必神与俱成之,神不与俱成,则精不明;必严重以肃之,不严则思不深;必恪勤以周之,不恪则景不完。故积惰气而强之者,其迹软懦而不决,此不注精之病也。积昏气以汩之者,其状黯猥而不爽,此神不与俱成之弊也。以轻心而挑之者,其形脱略而不圆,此不严重之弊也。以慢心忽之者,其体疏率而不齐,此不恪勤之弊也。故不决则失分解法,不爽则失潇洒法,不圆则失体裁法,不齐则失紧慢法,此最作者之大病也,然可与明者道。

适“性”知止,好学尽能,则可以“乐”。《论语》: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各道其道,以自然归于必然为极则。

《易传》最重“变化”、“通变”,几乎叠三言四。《系辞》上:“神无方而《易》无体”,“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变通之谓事”,“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变而通之尽其利”,“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系辞》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变通者,趣时者也”,“功业见乎变”,“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不可谓典要,唯变所适。”要之,画之为道,无体,无定体。无方,无定方。因时因性因情而变,唯变所适。但所变作者与作品。不齐,而以自然归于必然理。为极则。蔡邕曰:书肇于自然。又曰: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长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明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刘熙载则进一层说: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极乎由人复天也。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

按:一曰“造”,一曰“肇”,犹如“模拟”、“再现”。大有区别。人文不等于客观之自然。蔡邕所说自然,为自然界物之运动状态。刘熙载所说,则是“形而下”直透“形而上”,即精神上之自然融客观之自然,成书之自然。“肇自然”,内外还是有隔,主体尚处于被动;“造乎自然”,物、我,天、人之对立消除,率性而行,获得了充分的自由,虽由人工,妙造自然。达此境界,笔墨性情之生气与天地之生气,合并而出,但见精神,“不见笔墨”。笔墨都成气韵。画之“神格”:“创意立体,妙合化权”,“化权”谓不可捉摸,有不知其所以然者。“逸格”:“得之自然,莫可楷模”,所以黄宾虹先生说:

画家首重理法。(按:此指“方道”之理法,即具体画体之理法,即“成法”。王夫之批评“后世之所号为辞人者”,“立一体以尽文之无穷……立一要以亏质之固有,去其必资,割其所相待”,而“文之无穷尽废”。又指出无理不能成诗,只是“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画亦然。)惟去理法臻于自然者,可以为道。(按:化“成法”而自出机杼。王夫之曰:“情景一合,自得妙语。”又曰:“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此正宾虹先生一再所说“有法而不言法”,以自然为极至也。)

“有法而不言法”,即是返本溯源,即是“得体”,也是最高的规矩—“规矩”的规矩。由作者之性分、经验写为画的形相。但形相是相对的,其规矩也是相对的。

画论又讲“有意”、“无意”。无意即《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之“无为”,王弼注:“循自然也。”自然而然的意思。自然而然则“无心”。“无为”是就处世态度说,“无不为”就处世方式言。无心则无意:有意则有“安排”,做作。“理”乃客观规律,不待安排。画虽是“作”,掌握了造化之理,精诚所至,笔下自然流出,如行云流水。戴熙说:

有意于画,则笔墨去寻画;无意于画,画自来寻笔墨。(《习苦斋画絮》)

是时也,性情、形象、笔墨,相得而无间,“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石涛。

三、应目会心,“象”为“形制”

“象”作为中国文化语言,是中国画学的重要概念。《管子》:“按实而定名。”《尔雅》为画释名:“画,形也。”张彦远由名求实,以“象”为“形”定性,谓之“象制”。《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上说:

夫画者,……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史皇仓颉)遂定书字之形。……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洎乎有虞作绘,绘画明焉。

是说象形文字,意与形俱;书画同体,画在书后,按张氏以文化系统言,非以“发生学”论。画为“象制”。

由“象”成“形”。形存成艺。成而为体,变而为效。象是基础,故首要明“象”。

象、形、形象

论画称“形”,图形、绘形、立形、传形、制形、构形、造形、存形、成形、写形。称“象”,《画山水序》:“画象布色,构兹云岺”;《古画品录》:“穷理尽性,事绝言象”,“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续画品》:“立万象于胸中,传千祀于豪端。”《贞观公私画序》:“有体物之作,盖以照远显幽,侔列群象。”《画断》:“虽妙极象中,而思不融乎墨外”,“意余于象”。《唐朝名画录》:“一点一画,便得其象”,“随句赋象。”《历代名画记》:“记传所以叙其事,不能载其容;赋颂有以咏其美,不能备其象。”“六法俱全,万象必尽”,“众皆谨于象似,我则脱略凡俗”,“意在五色,则物象乖矣”。《笔法记》:“凡气传于华,遗于象,象之死也”,“气者,心随手运,取象不惑”。“神者,亡有所为,任运成象”。《林泉高致集》:“画见其大象,而不为斩刻之形”。《广川画跋》:“李咸熙作营邱山水图,写象赋景,得其全胜。”形、象可以互称。偏义复词。《说文》段注:《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分称之,实可互称。《唐朝名画录》:“移神定质,轻墨落素,有象因之以立,无形因之以生。”《圣朝名画评》:“极乎神而尽乎微,资于假而迫于真,象生意端,形造笔下”。

有时连称形象者,或指形,或指象。《益州名画录?四格》:“画有……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夏文彦曰:得其形似,而不失规矩者,谓之能品。《梦溪笔谈》:“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及能指摘其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写山水诀》:“画石之法,最要形象不恶”。《紫桃轩杂缀》:“绘事要明取予。取者,形象仿佛处以笔勾取之……予者,笔断意含,……凡有无之间是也。”《素养居画学鈎深》:“画固所以象形,然不可求之于形象之中,而当求之于形象之外。”

以知物(形、象)之内容:客观、主观;具象、抽象;实体、观念;在目,在心,无所不包,非仅指物质实体。而其中之“物质现象”,即客观之象,又需要细辨。

物质现象,属认识论。中国传统关于宇宙,宇宙中之最究竟者,即中国哲学中谓之“本根”的,有道,太极阴阳,气,理,及心等。道最崇高而不可捉摸;心亦难以认识;而“理在气中”;王夫之。又说:“理只是以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天人之蕴,一气而已。”唯气论似乎最见通达,对画的写“形”与艺术表现,关系亦最密切。张岱年先生说,唯气的本根论之大成者,是北宋张横渠(载),张子以后第二个伟大的唯气论者,是王船山(夫之)。《中国哲学大纲》。即以王注《张子正蒙》之阐释为主,以见中国人关于象、形的观念:

气聚而有象、有形。“气之为物,散入无形……聚为有象”。“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注:离明,在天为日,在人为目,光之所丽以著其形。有形则人得而见之,明也。)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注:无形则人不得见之,幽也。无形,非无形也,人之目力穷于微,遂见为无也。心量穷于大,耳目之力穷于小。)”

象、形可以互称。《说文》段注:《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分称之,实可互称。亦连称“形象”。 偏义复词。注张子“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说:“聚则见之,散则疑无,既聚而成形象,则才质性情各依其类。”

但形象又有区别,二者不可概同。形,谓以成形体者,注:“坚固,作成而不易毁。”《庄子》:“物成生理谓之形”;包括自然界之物与人造之器。钱钟书先生释《淮南子》“未形无像”,并引《吕氏春秋》:“天无形而万物以成,至精无象而万物以化”,《礼记》:“道与大易自然虚无之气,无象不可以形求”;曹植《七启》:“若画于无象,造响于无声”等,说:“形”者,完成之状;“象”者,未定形前沿革之暂貌,“始事之雏形与终事之定形,划然有别。”

简言之,形、象虽为一气所聚,相对而言,形凝固,象变化;形静,象动;形实,象虚;又有明与幽、显与微的不同作用。而象似乎更见清通,范围更加广大。《易传》:“见(现)乃谓之象。”而张子说:“凡有皆象也”,又说:“象见(现)而未形。”则象包括已形与未形。则又见画论称形称象,与唯气论之形、象观,合符若此。潘天寿先生说:“东方绘画,以哲理为基础”;又可知中国画家,拘滞于实体“形象”之刻画,局促心目,必致艺术表现之单薄、乏味。

形、象都属中性的概念。随审美的深入,而以真、似、神等形容之以为褒贬。如真形,形似,神似。“形似”、“神似”又进而作为次于“形”下的画学概念。

又有“形象”一词,一般用指画上或现象界之“个”体(特殊)。一树一石一人,如《尚书》孔传:“审所梦之人,刻其形象,以四方旁求之于民间。”《三国志?管宁传》:“宁少儿丧母,刻其形象,常持加觞,泫然流涕。”《后汉书?李业传》:“蜀平,光武下诏表其闾,益部纪载其高节,图画形象。”上所引连称形象数例,亦可指个体。“个”又扩大为若干个体组成之一群体,一局部,乃至一整体,全体。

以上不惮详引,意在透露,中国传统所谓象、形,相较现今所说、出于西方模仿说之“形象”概念,在内容上,范围更大:具象抽象,客观主观,无所不包;在精神上,重视“形象”之神情气韵,超过“形象”本身,“力图使人摆脱物性”。

象物于“形”, 无所不包

画的基本问题是处理心与物的关系。物为原本,像物为象,《易传》:“象也者,像也。《说文》段注:“像者,似也。”由象生“形”。物,熊十力先生说: 中文物字,乃至普遍之公名,一切物质现象,或一切事情,通名为物。即凡心中想象之境,亦得云物。……物字所指目者,犹不止于现象界而已,乃至现象之体原,即凡云为万化所资始,如所谓道或诚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如《老子》云:“道之为物。”《中庸》云:“其为物不二。”皆以物字指目实体也。故中文物字,为至大无外之公名。(《佛教名相通释》)

则一切人文事为自然万物,无所不包。

摆脱物性,象“道”见功

气化之形、象,属客观的物象。又有意象,包括想像与摄客观于主观的“道”之“见功”之象。

韩非《解老》: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见生象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取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按:《老子》:“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中有象……其中有物”;“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谓之惚恍”。又曰:“大象无形”,“执大象,天下往。”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也。”林希逸注:“大象者,无象之象也。”)

从中可以分别象之两类,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客观的对象。(“想见”之“生象”。)即气化之形象。此为“独立存在,不随官觉而生灭”。

2. 意象。(“意想”之象。)而意象又有两个方面之内容:想象与符号(象征)。

想象。金岳霖先生《知识论》上说:“想像底对象不是普遍的,抽象的”,“创作的想像底对象,既不是实物,只是类似特殊的,类似个体的,类似具体的”。

符号与象征。(“道”之“见功”之象。)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知识论》:“意念或概念……不能直接地像,它根本不是像,我们至多只能把它寄托到想像上去而已。有些命题,有些意念,尚且需要符号以为寄托。”符号或象征的内容或实质,则是普遍的、抽象的。形而上的观念实存体,如道、性;物质性实体,如气,可以寄托于想象,形之于符号、象征,由“形而下”之用,以显“形而上”之道。《易传》:“见(现)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器犹物)”,“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王夫之:“即象可以穷神,于形色而见天性。”

象的哲学,至《易》而大畅。《易传》:“《易》者,象也。”象、卦、爻、及六爻之动。言、系辞。意、道,“固合而无畛”,“举易而皆象”。《周易外传》。《易》象广大精微,天道、地道、人道,备包有无。《易传》:“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天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又曰:“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井、鼎二卦,实物取象,其他皆为抽象符号。所象之内容,有“形而上”的存在,自然规律、方法论、人生准则或典范。而“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

《易传》的思想特点是对待、合一、流行。“一阴一阳之谓道”。其于画学,不但有写形和结构等方法论上的提示,相摩、相荡、相推、相反、相应、相胜、相敌、动静、进退、屈伸、升降、消息、参差、错综、幽明、虚实,同异。其在《老子》,则是:有无、白黑、虚实、动静、高下、强弱、后先、得失、多少、重轻、张歙、与夺、损益、成缺、巧拙、有馀不足之类的对待之理。更有超越形质、摆脱物性的精神趋向的启发:“形象”与“形体”,只争一字。形体二字皆实,象字虚实之间。(罗钦顺《困知记》)

此“形象”为未形之象和超越于现实界中形体之象。

夫《易》,天人之合用也。……人合天地之用也。(王夫之《周易外传》)

体(体会、体验)天、地、人之“体”,以合用。非物块然处于外;“万物一体”也。马一浮先生说得更为透彻。其释《易?系辞》: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而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

曰:曰见、曰拟、曰观、曰行、曰断,皆有人在。(《观象卮言》)

又说: ……若不实下“直内”“方外”功夫,济得甚事?学者不能入德,只是说闲话。(按,“直内”谓“敬”、“诚”,表里如一。“方外”谓明义,寄位。此与“法家”韩非所说“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不同。)

艺术创作离不开想象。“想象中底意象不是普遍的、抽象的。”(《知识论》)而中国画之艺术表现,却以“道”之“见功”之象、见“性”之象—阴阳、刚柔、有无、空白、气势、画论说:“置陈布势”,“气以成势,势以御气,势可见而气不可见”“以笔之气势,貌物之体势”。水墨;类性化、符号化和程式;“笔性”以及皴擦等之理法—光彩特放。人有精神,物也有精神。人与万物同体,而达真善美合一之境。此境,熊十力先生称之为“人与自然之交光”。

最后,作简单的结语:

1. 中国画“形”之所存、所立、所写、所造、所构、一皆以象为体。无象非意。

2. 中国画之意象,无论具象、抽象、实象、虚象、有象、无象,皆有人在。

3. 中国画以笔墨表现为形式实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有所长,同时即有所不足。发挥所长,吸收消融异质文化中可吸收之因素,以补己之不足,才能独立、持续地发展。

4. 道不可说,存乎其人。各道其道,尽性尽能。

5. 只要“形”之有“物”,“形”之有理,无所不可。故曰:画无本体,亦无本法。功夫所至,即其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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