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11-22 20:05:01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日礼品;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三、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五、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六、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七、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快查快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坚持“一问三责”,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税务、审计、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 12388.hegang. gov.cn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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