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
2018-07-19 14:36 | 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 叶琳
7月10日至12日,省消安委来我市宣讲督导消防安全工作。7月12日上午,省消安委在台州市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宣讲会。会议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集中宣讲,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责任制的宣贯、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火灾防控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意识。我市组织相关人员在分会场收看。
记者了解到,2017年以来,特别是玉环“9·25”重大火灾发生以来,台州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铁的决心迅速开展“五战联合除火患”全民大行动,坚决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力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今年上半年,全台州市共发生火灾766起,死亡8人,直接财产损失13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8.3%、61.9%、34.3%,实现了三年翻身仗的阶段性目标。
宣讲会上,省宣讲组组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何建军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火灾风险管控机制、改进消防基础工作等五大方面,详细解读《意见》。何建军指出,当前消防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落实、强化责任,严格执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制度,抓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要细化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职责、落实消防部门职责、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对于高层建筑、出租房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常态化火灾风险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