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儿子的作文 我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上了农村人的出身
整理微信朋友圈,翻出了发在朋友圈的儿子四年级时写的作文。原文如下:
我的老家在**市**县,那里有很多的山。那(儿)的山像一块无暇的翡翠。听我妈妈说,她小时候经常和那的小伙伴一起去上山摘野果,捉山山牛。山上的树又高又大,树干棕得像被涂上油漆一样。之所以我说山像一块翡翠,都是叶子的功劳呢。他们很绿,绿得像一个个玉块。春天,那里的千树万树都开花了,从远处看就像一幅田园风景画。夏天,炎热的天气把人们晒得受不了,只见它(他)们各自拿着扇子,大口大口地喘气。在水库里,只见人们在水库里游泳,热闹极了。秋天,人们种的瓜果蔬菜丰收了,田地里的小麦坡(披)上了淡黄的新装。只见人们割着小麦,真是一道独特迷人的风景。冬天,大地披上了一层白衣,银装素裹,给家乡增添了一道风景。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迷人的家乡。
儿子的作文(首页)
记得当时看儿子的这篇作文时,心里满满的感动。儿子作文里写的家乡是我的老家,这些年儿子跟着我们东奔西走,没有固定的家,他把我的老家当做自己的老家,着实让我感到很欣慰。
朋友圈的文字
而今突然重温这篇作文,突然发现自己有新的感受和体会。
我真心觉得做个农村人也挺好。
年少时的我虽然并没有以自己的农村出身而过多自卑,但是也从没觉得农村人的身份有什么好处。而今我发现自己喜对农村人这个身份变得很坦然,甚至有些喜欢它了。
儿子的作文,仔细斟酌,在用词遣词造句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甚至还有别字,他作文里写的内容也未必都是他亲眼见过的,但是我在儿子的作文里,感受到我的农村生活体验带给他的积极影响。
是农村生活的经历和体验为孩子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给了孩子一个更加容易亲近大自然的机会,让他的作文拥有可以打动人的东西。
当然,不是说在城市就不能近距离感受大自然了,但相对于农村来讲,农村的环境更单纯,更纯朴,更接地气。
就拿写风景作文这件事,真实的家乡山水体验和游览的见闻,带给人的情感体验是不一样的,真实的体验更有灵魂,那里有对家乡的眷恋。
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讲,我们都喜欢更高级感的东西,以显示自己的特别,并从中获得优越感。
对于农村和城市,如果可以选择,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出身城市吧。城市是更高级感的存在,城市里有高楼大厦,有更加先进的设施,有富丽堂皇的装饰,有着许多农村望尘莫及的东西,而农村相对就显得太土,太LOW了。
城市虽好,但城市的优质生活不是那么容易就获得的,不吃苦耐劳,没有两把刷子,是很难保证优质的生活的,甚至连一般人的生活都达不到,对于我这个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出身的人,生活就更加艰难。
就拿照顾孩子这件事来说,老大小时候,父母都年轻,好说歹说把两边父母拽到城里来轮流着帮我带孩子,我好出去上班,与丈夫一起担起挣钱养家的责任。
到了生老二,父母年纪也大些了,他们都实在是不愿意离开他们熟悉的农村,跑到陌生的城市来帮我带孩子。老二是我一个人从孩子呱呱坠地带到现在的懂事可爱。从怀到养,五六年的时间里我无法出去工作,自己挣不来一分钱的收入。家庭经济全是靠丈夫一个人撑着。
两边父母不愿意到城市里来,我们也不愿意回老家。是呀,奋斗这么多年,谁不是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呢,回到农村能干些什么呢。所以只好咬牙坚持,其中辛苦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咀嚼。
看着别人的父母都有老人在身边帮衬着,我也着实有些羡慕。
但是羡慕归羡慕,我却并不抱怨,每个人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就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吧。
作为母亲,我一直在思考,给孩子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对孩子最好的。
就目前的条件,孩子跟着大人在城市生活,能够多看看这个社会,感受这个世界,开阔自己的眼界。放假的时候常回农村老家看看,探望探望老人,亲近一下大自然,真正感受一下农村的风土人情,接受农村土地的滋养,这已经是最好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