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伊琍文章离婚很温情:原来祝彼此幸福 就是唐朝的《放妻书》
从昨天中午开始,马伊琍和文章最终离婚的结局,一直挂在热搜榜上,闹得满城皆知。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的互损,也没有纠缠于财产分割,或者是争夺子女抚养权,几句饱含深情各不打扰的离别之言,在这一场离婚的轩然大波中,既有着温情,也有着潇洒放手。都说对待前任最好的方式,就是古文中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又有谁注意到,在文章的微博上就藏着“一别两宽”,马伊琍最后一句引用的就是“各生欢喜”。
离婚文案,竟然是古老文书
这一次的离婚公告,没有纠结,也没有悲喜,堪称近几年来明星离婚时的模范文案。各大网络媒体那些点击率过万的文章,仍然在回顾他们二人的男女之情,深挖这场婚姻走到终结的原因。那个曾经说要牵手到老的人,终究是成了前任,在婚姻走到尽头之时,唯有祝愿彼此都能够温柔的放手。所以当许多婚姻无法继续维系,已经到了必须要放手的时候,这一点真得值得人们需要向他们学习,用这种平淡的祝福方式,来结束这一纸婚姻。但是深究他们微博文案的背后,前文中所提到的那两句话,并不是出自他们之手,而是来源于唐朝的《放妻书》。
每当提起过往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总觉得那是一个无情的、冷漠的、男权至上的社会,那个时候的女性被封建制度禁锢着思想与自由,她们似乎永远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因为在很多小说电视剧中,大家所看到的是男人三妻四妾,女人从一而终。尤其是在古代想要结束一段婚姻,似乎只有男子单方面休妻。但是在1900年的时候,敦煌的莫高窟有一批古代文献出土,里面发现的12件放妻书,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于男权社会的原本看法。
根据敦煌研究所的学者考证得知,这一批出土的放妻书,是中国最早的离婚协议书,它们出现于唐朝,一直在北宋年间都有流传,大约跨越了中国古代三世纪之久。翻开这些放妻书,看到的并不是对妻子的唾弃或者是无情抛弃,反而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时,丈夫对于妻子的美好祝愿。其实早在2017年《见字如面》这档节目中的第8期,就有一份穿越千年而来的唐朝书信,在当时的网络上兴起了热议。
王耀庆在节目中深情并茂的朗诵着“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完全就是古代离婚时的一股清流,节目一经播出,甚至都让网友惊呆了。生活在千年前的那位唐朝无名氏,他不仅没有大男子主义,反而在《放妻书》中,祝福妻子能够早日重得良缘,同时在离婚之后,主动担负起了妻子的三年生活费,而且是一次性付清。离婚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应该是一件悲情的事,可是古人却能够做到彼此祝福,甚至在书信中写到“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这是一种何等的大度。
唐朝和离法律,学古人温柔放手
其实从敦煌出土的这批《放妻书》,看到的不仅是古人潇洒放手的姿态,更多的是让人们了解到,原来古时候的婚姻制度中,早已经有着和离制度。那么古代人究竟是怎么样离婚的呢?其实中国古代社会最早的离婚形式,并不只是出现在唐朝,离婚毕竟是婚姻制度中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在社会千年的发展与演进中,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种离婚形式。“和离”一词其实早在《周礼》中都已经有所记载,虽然与后面几个朝代所表达的“和离”之意相差较远,但是这一点对于后世的婚姻制度,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
不过合理制度正式确立,却是在《唐律疏议》中出现了与“和离”有关的律条之时,所以在唐代的婚姻制度中,关于和离已经具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解释,其中有一条规定是这样的:“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其实这条制度,反映了唐朝离婚时的两个特点。第一点:夫妻二人想要和离,必须是基于双方态度一致的原则,这和现代婚姻法中的表述差不多。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唐代的离婚并不是简单的离婚休妻。
第二点:和离也有条件,比如律例中所写到的“情不相得”,其实就是这段婚姻如果是基于两个人感情之间的破裂,是可以满足合理的条件的。即便是将这种合理的法律条文,放在现代社会的律法之中,也并不显得古板过时。所以唐朝在离婚方面,并不只是单纯的听从男子意见,相反的唐朝非常重视夫妻双方的意愿,所以才会有这种具有自由思想的离婚法律出现。才有了后来的《放妻书》,其实在敦煌出土的这些古老文献,就是对于和离的一种真实体现。
《放妻书》的温情,是社会民风的体现
这一些古老文书,比起现代人那些格式化的离婚协议,其实更加具有温情。这些文书里面,用词典雅,语气温柔,体现着好聚好散的理念。而且从这些古老的文书中也可以看出,与唐代婚姻有关的诸多问题,比如他们在离婚时的原因,确定要离婚时的离婚形式,明明白白写在文书里面的离婚用语,还有妻子改嫁和接下来的赡养费,都在文书中有所提及。这些都体现了唐朝颇具时代性的社会特征。
细读这些放妻文书,能够找到当时古人的离婚原因。敦煌出土的放妻文书有12件,其中有7件放妻书中写到,离婚原因都是因为夫妻情感不和。因为在很多文书中都用到了“二心不同”、“二人意隔”、“二心各异”等词,这点就与前文中《唐律疏议》中所提到的“情不相得”这一缘由非常符合。这些离婚原因之所以会在放妻书中反复出现,其实就是当时合理中的一种格式样本,与当下社会离婚协议的模板差不多。
接下来再说一说当时的离婚形式,很多放妻书中会出现这样的用语,“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聚会二亲、已归一别”、“对六亲放着”,由此可以得出,离婚除了是当事人夫妻以外,还需要双方的亲属见证此事,只有征得男女双方的亲属的同意以后,他们才能够真正的离婚。这一点在《唐令拾遗》中也有体现,男女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有他们的亲友共同署名画押,从这些法律条例中,可以看出当时唐朝的离婚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了。
在这些放妻文书中,还涉及到了夫妻离婚以后的财产问题。虽然在唐朝的律法中,对于离婚以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人们依然按照当时的礼节行事。比如《礼记》中曾有记载,夫妻二人离婚以后,男方必须归还妻子的陪嫁之物,这一点在出土的放妻书中,也有着明确体现。在上文曾经提到,唐朝的这位前夫在放妻书中写道:“三年衣粮,便献柔仪”,这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礼节惯例。
综上所述,唐朝的合理制度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在法律中非常明确的规定,即便是翻阅史书,也能够找到唐朝很多夫妻离婚的实例,再加上敦煌出土的这些放妻书,更加肯定了当时的这一离婚制度。其实这也是大唐文明的一种体现,是社会制度不断发展进步的体现,虽然这个年代的和离制度,很难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社会的离婚制度相提并论,但是它却体现着那个时代进步的社会潮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着婚姻法的完善与进步。
离婚也要仪式感,爱过就好
当下社会经常提及“仪式感”一词,可是人们在结束一段感情的时候,大多时候都是悄无声息的离去,又或者是撕破脸皮到了一种水火不相容的态度,所以现代人的“仪式感”永远只会存在一些美好的记忆中。可是当你能够做到告别也具有仪式感的时候,从前的温情可以保留,往后的余生,也真正的能够做到云淡风轻。现代人被剪不断,理很乱的情感纠缠之时,古人已经在他们在离婚的时候做到了,真正的仪式感。
那些千年以前的泛黄纸张,里面有着情意绵绵,也有着饱含真心的祝福,更有着对于这段感情的释怀之意。《放妻书》让人们感受到,原来离别也可以是美好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大唐盛世开放与包容的一面,古人的婚姻或许没有轰轰烈烈,或许曾经都是媒妁之言,可是他们却能将世故庸俗的离婚,最美好的字眼展示出来,甚至在放下一切以后,能够做到真正的释怀与决绝。
藤树先生说:
很多人在面对感情的时候,永远无法站在一个理性的角度去衡量一切,有的人动情挽回,有的人苦苦哀求,有的人潇洒放手,有的人千般祝福。其实最好的告别前任的方式,就是在电影散场以后,观众离席之时,能够坦荡荡的说出这一切,此生不再纠缠,此生不再打扰。放眼当下,马伊琍和文章在纠缠6年之后的彼此放手,其实是在向唐朝人学习,而在当下普通又真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现代人应当学习的范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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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敦煌“放妻书”词语考释》
《敦煌出土放妻书研究》
《古代离婚制度探秘》
《唐代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