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游记之十七——王宗朋思慕碑游记
毕研杰,山东鄄城县第一中学教师,著有散文集《人在旅途》《我爱我家》《生活琐记》三部,主编《手把手教你写作文》、《阅读训练精编》、《青春留影》(1.2.3卷)等多部,参编《写作训练精编》、《写作导引》等十余部。有诗歌、散文、小说300余篇(首)散见于全国各级报刊,指导的学生作文有200余人次公开发表或获奖。
鄄城游记之十七--
王宗朋思慕碑游记
文/毕研杰
我今天驱车去王保田先生很久以前推荐的“王宗朋思慕碑”看看。“王宗朋思慕碑”在箕山镇的王榔头村。
我仍是按照惯例驱车导航前往。在338省道上东行至红船镇再北行,车在村级公路上小心前往,不久就到了王榔头村东。因不知道具体位置,我决定先找村民问一问。这时,我看到村委会院子里有几位闲聊的老人,急忙下车问询。当我说明来意时,其中的一位男性老者很热情,不仅用手指点给我看,还要亲自带我前往。
其实,“王宗朋思慕碑”就在我停车的路口北端不远处,我们沿着一条仄仄的黄土路步行前往。穿过一片小树林,在两条窄土路的交叉处,有一座小小的砖砌碑楼,碑楼东侧有一矮小石碑,是1982年鄄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并立石的“鄄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标志,上面刻有“王宗朋思慕碑”;北面紧挨着的就是大块的玉米田。
我走近碑楼看,内有一座大型石碑,碑首、碑座、碑身两侧皆饰以浮雕花纹。碑身正面居中一行大字为:“皇清处士王先生讳宗朋字兰居众州县思慕碑”。两侧有一副对联,上联是“杀身成仁非志士孰能若是”,下联是“舍生取义大丈夫不过如斯”,横批是“流芳百世”。碑身右侧刻有碑文(内容附后),碑身左下为立碑的三州、五县、四十二里名称,却无立碑者具体姓名。碑身最左侧是立碑时间,为“宣统元年岁次已酉阳月上浣之吉”。
王宗朋(1847-1906 )字兰居,清末山东濮州王榔头庄(今鄄城县箕山镇)人。自幼爱好武术,刀、枪、鞭、棍样样精通。他为人性格豪爽,正直刚强,扶弱济贫,义抗官府,颇有当年“梁山好汉”的侠义之风(注:王榔头村向东行数里既是“宋江故里”郓城地界),是鲁西苏北一带农民抗捐领袖。我经过多方收集王宗朋义士的生平资料,梳理了他的生平义举如下——
1894年(清光绪20年),他以“练武强身,保家抚弱”为宗旨,组织本村及附近乡民,创建了“红沙会”,反抗官府的横征暴敛,为民申张正义,会员很快发展到500余人。
1900年(清光绪26年),濮州孙汪至阎店段堰长周五典与冯德宣到南拔亭里抓民夫、索堰捐,声言“三丁抽一”去复堤,“民堰捐”由原来的每年每亩500钱增至1000钱,3日交不齐,就送县衙问罪。王宗朋闻讯,便带着几个“红沙会”会员赶到里公所,赶跑了周五典,抗住了“民堰捐”。这次抗捐斗争的胜利,大大提高了王宗朋和“红沙会”的威望。
1902年(清光绪28年),清政府为支付赔款而加征土地税。濮州官府外号潘阎王的潘某到箕山、王榔头庄一带坐镇催收捐税。王宗朋偕同“红沙会”会员往见潘某,希望他上达百姓苦难,免去捐税,如果官府责怪,他一人承担。潘某慑于“红沙会”的力量,未敢强行征收。抗捐斗争的再一次胜利,极大地提高了王宗朋和“红沙会”的威望,“红沙会”由濮州很快发展到郓城、嘉祥、巨野、济宁、汶上、寿张、沛县等附近十几个州县。
袁世凯任山东巡抚后,严令各州县禁止帮会活动,镇压抗捐运动。当郓城知县抓捕郓城抗捐领袖任清合后,王宗朋闻讯后就带领30多名“红纱会”会员,赶赴郓城县衙,与知县进行面对面的说理斗争。郓城的抗捐群众也纷纷赶来,团团包围了郓城县衙。知县见势不妙,迫于压力,释放了任清合。为了共同抗捐,王宗朋、任清合分头串联嘉祥、巨野、郓城、济宁、濮州、东平州、寿张、汶上、丰县、沛县等11州县的“红沙会”、“大刀会”、“长枪会”,联合成立了“督总会”。王宗朋被推举为总会督老总,任清合为副督老总。
1906年(清光绪32年),周五典再次以复堤为名敲诈民众,濮州民怨沸腾,各庄长暗地酝酿罢免周五典,拥戴王宗朋为南拔亭里长兼堰长。周五典闻讯杀心顿起,与濮州知州王赓廷密谋,连夜去曹州府诬告王宗朋“造反”,并要求知府发兵王堌堆(今鄄城镇)镇压。知府准告,于是发兵500人进驻王堌堆。三月十日,王赓廷、周五典以请王宗朋到王堌堆商量复堤为名,将王宗朋骗到王堌堆,杀害于北门外,时年58岁。
1909年(清宣统元年)10月上旬,濮州、济宁、嘉祥、寿张等8州县42里州县督总会员齐集王榔头庄祭奠,为王宗朋立“思慕碑”永作纪念。为避免官府加害,撰文者、立碑者都没有留下姓名。
1979年,该碑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鄄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并立石。
此地仅一座小小的碑楼,我很快参观完毕,又拍了几幅照片后问那老者:“村里还有没有王宗朋的孙辈近亲?他的墓地在哪儿?能领我去看看吗?”
那老者说:“村里人虽然大多姓王,却没有王宗朋的近亲。他的墓地还有一块石碑,但在远处的玉米地里。”
老人用手指了指玉米地深处。天气闷热,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密不透风,让我望而生畏。在返回的路上,有位牧羊的老人主动与我打招呼,却突然对我说:“这条路该修修了,旱天尘土雨天泥,不好走啊。”
我猜测,这老者可能是看我开车前来而误以为是个“人物”,定能“为村民谋福利”,却不知道我也是平民一个,爱莫能助。但我不便言明,只符合说:“是啊,这路确实该修修了,那座碑楼也应该再建个院子,保护起来才好。”
老人看我如此说,竟有些激动,话题却又切换到了王宗朋的身上,他说:“他(注:指王宗朋)是被附近村里人骗去县里才给害死的,至今,我们这三个村子一直不通婚呢,永远不会,也不能通婚。”
老人说的附近两个村子我并不熟悉,他提到的那两个告密者姓名我竟也没有记住。
天色已晚,我谢过两位热情的老人,原路返回。
附碑文内容:
尝闻之《易》曰:“立人之道,曰仁和义。”存乎人者,孰无仁义之心哉!第当今之时,求其以仁存心,以义制事者,民鲜能久矣。不意濮州东鄙,适有兰居王先生大人者,悲天命,悯人穷,兴利除害,纵无博施济众之量,亦有立必俱立之欲。能进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而且见义必为,无所畏葸,尽心竭力,不避艰险。是故“生,亦我所欲,而所欲有甚于生者;死,亦我所恶,而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则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卓哉,先生,其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亦有仁义而已矣。人之云亡,遐迩感泣,公议立石,以昭来许。事遂,嘱予为文,予言不尽意,复作七律以赞之。诗曰:“濮水钟灵人杰盛,翘然特出王先生。懿行直并山河寿,亮节还争日月明。室拟芝兰伤绝迹,音如金玉嗟无声。幸而闾里知公论,没世不忘显著名。”
注:王宗朋生平资料参考了网络文献,特此致谢,若侵权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