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败诉 功夫不负有心人 飞人乔丹终于笑到最后
4月8日,人民法院对中国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做出了最终判决,即中国乔丹体育对飞人乔丹品牌存在侵权行为。即时起禁止使用现品牌Logo,更不能使用乔丹名称 ,长达8年的诉讼对于乔丹来说也有了一个完结。双方自2012年起就开始打官司,在这期间,乔丹体育反而越做越强,这确实叫人意想不到。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诞生了很多运动鞋品牌,如特步、安踏、361等。而乔丹体育的创始人丁国雄还只是替别人加工鞋,直到看到同乡很多人都制作品牌球鞋,才开始有了自己创一个品牌的想法。在当时国内的很多品牌都在效仿外国知名品牌,比如说:“匹克与耐克,特步与锐步等”,在当时篮球巨星乔丹可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不看球的人都知道乔丹,因此丁国雄一合计,直接使用乔丹两字,创造了乔丹体育。
在乔丹体育辉煌时,全国拥有超5000家门店,员工达到了七八万 ,年收入更是达到了30多亿。因为在当时互联网不算发达,所以用乔丹两字没什么问题,而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再加上乔丹体育品牌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终于在2012年美国乔丹品牌提起了诉讼。在当时乔丹体育一再强调Logo并非指篮球明星,利用这种擦边球的方法在当时还挺好用,在一审和二审中乔丹体育都获胜,一直到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才判美国飞人乔丹获胜。
也许有预感这次可能要失败,乔丹体育很早之前就慢慢的把以前的乔丹体育更换为QDSports。看来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乔丹体育也是费煞苦心。不过小编认为,运动产品还是以质量和价格才能占有市场,品牌虽然很重要,但一直打擦边球终归不是最终的出路。【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