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被判定侵犯名誉 仅转发“文章标题”的用户 是否构成侵权?
2020-11-25 18:00:01
网络侵权,如今已经是经常发生的事件了,其中侵权文章也是多如牛毛。那么今天要讨论是问题是,如果某篇文章被判定为侵犯名誉权,那么对于仅转发文章标题及部分内容、转发的内容无侵权文字的用户,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当承担删除链接的义务呢?
举例说明:
1.A转载了一篇侵权文章链接(无文字)——构成侵权
2.A复制了一篇侵权文章的所有文字,发到自己的网站——构成侵权
3.A复制了一篇文章的【标题及部分文字】,侵权文字没复制,发到自己的网站——是否构成侵权?
4.A复制了一篇文章的【标题及部分文字】,对文章内容稍作修改,不含侵权文字,发到自己的网站——是否构成侵权?
针对情况1:没有侵权文字,但读者可以【凭借兴趣】点击“链接”,转到【侵权文章】处阅读。
针对情况3、4:没有侵权文字,但读者可以【凭借兴趣】搜索“标题”,搜到【侵权链接】,转到【侵权文章】处阅读 如果通过其中的标题和文字,可以轻易检索到【侵权文章全文】,这与第1中情况本质应该无不同,尤其当“侵权文章”以其“特定标题”火热展现于网络各大平台之上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当然,或许【情况3、4】要比【情况1】过错要轻那么一点点,因为其要求读者在阅读到【侵权文章】前,多了一步“搜搜标题”,但这只是无法引起质变的、些许量变的差异,笔者依然认为这种转发侵权标题的行为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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