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优秀习作:法律为帆 梦想启航
英国,通过《权力法案》建立起君主立宪制,从而使英国成为“日不落帝国”;美国,通过1787年宪法确立民主共和制,使美国迅速从一个殖民国家成为称霸世界的霸主;而现代的中国也因为有了一系列的法律度而逐渐成长为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青少年应以法律为帆,让梦想启航。
四、五、六岁,一个充满童真和单纯的时代,一个本应享受宠爱和幸福的年龄;一段本应在幼儿园享受知识沐浴的时光。可因为老师的暴力,扼杀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望,给他们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2012年10月,陕西西安,苏女士的儿子因为做操没做好,被老师用锯条锯出了一段长达3厘米的伤口并受到“回家要告诉家长就锯断你的手”的威胁。2012年10月15日下午4点,太原蓝天幼儿园,一位5岁的女孩,因为不会做一道数学题,被老师李竹青在10分钟内连续扇了70个耳光。由于此类虐童事件层出不穷,无数的家长们不敢再将自己的孩子放入幼儿园而无数的儿童也因此而害怕去学校,在社会形成了一股“惧学风”。在这样关键时刻法律履行了它的职责,他根据他的权威,将这些老师的职位予以免除并将这些老师进行了刑事拘留。在他的保护之下,儿童们又恢复了以往的天真无邪,家长们也对幼儿园恢复了信任,“惧学风”也随之消失。法律,为我们撑起一方晴空,让我们健康成长。
还记得那句“我爸是李刚”,也还记得李启铭淡然冷漠的脸庞和高傲不羁的神情。可是,在法律面前,他低头了。因为法律才不管你爸是谁,他不管你是“官二代”还是“富二代”,他只是从他固有的公平公正保护着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最终,李启铭被送进了监狱,他的高傲与自尊在那一刻荡然无存,因为法律不允许任何一个坏人逍遥法外。
2012年4月24日上午,陕西西华门十字路口出现了一幕前所未有的景致。经过此处的市民看到,一种特别的“人体红绿灯”在此维持交通秩序。当红灯亮时,身穿红色短袖的志愿者就牵手背对行人,阻挡市民横穿马路。当绿灯亮时,身着绿色短袖的志愿者,则挥动手中小旗,指示行人通行。身着黄色短袖的志愿者,时而跑前跑后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并劝导过往行人遵守交规,并向市民散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资料。“人体红绿灯”践行着我国的交通法,这群年轻人在自己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宣传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少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经常会听到学生打架滋事的新闻;经常会看到学生无证驾驶的行为,也经常会有学生抢劫事件的发生。这些事情无一不触动我们的神经,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青少年应学法守法。
法律,他维护我们的权益也约束了我们的言行,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学法用法守法,以法律为帆,梦想启航。